政府转制与民营化改革绩效
姚洋
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化的改革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最新的调查,中国当前80%的中小国有企业已经通过种种形式民营化了。但是这些民营化了的中小企业的表现却在各个地方有着巨大的差异。姚洋教授对比了苏南和广东顺德这两个地区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表现,分析了政府在民营化中的作用。
在这两个地区,80年代都以乡镇企业为主。在1992年,顺德率先进行了民营化的改革,苏南的民营化改革则相对较晚,开始于90年代中期。现在谈论起来,人们多认为苏南模式失败了。在苏南,问题之一是资产外流(asset flight),企业的经理经常将资产转移到其他企业,以从中牟取私利,许多以前发展很好的产业现在都已退化成家庭作坊。而与此产生鲜明对照的是,顺德的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在这里不禁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在90年代后期这两个同在80年代快速发展的地区表现会有如此差别?
姚洋教授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管治(governance)改革上,这是由于这两个地区的管治改革的效果不同,导致了最终不同的结局。姚洋教授指出,管治改革和民营化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管治改革,民营化就不可能获得成功。这里的管治指的是法治(rule of law)和管制的规范性(administrative regularity)。管治改革(governance reform)与政府改革(government reform)是不同的,精简的机构并不意味着拥有良好的管治,它可能还继续乱收费等;相反,大政府也可以比较廉洁,比如毛泽东时代的政府就很少有乱收费、集资等。
姚洋教授用一个数学模型对管治改革和民营化问题进行了研究。假设经济由一家企业、一个政府官员和一个企业家(或是经理人)组成,开始时企业是公有的,而后可以进行私有化改革。企业的收益与企业家的努力成正向关系,与政府的规模、掠夺强度(grabbing rate)成负向关系。企业的收益、政府规模、掠夺的强度都会给政府官员带来正的效用。管治改革就定义为减少掠夺强度,政府改革定义为减小政府规模。在上述情况下,姚洋教授证明:第一,如果政府官员承诺进行管治改革,那么民营化将是一个帕累托改进,政府官员、企业家和公众都会从中受益。第二,如果政府没有管治改革的承诺,那么就可能产生典型的动态不一致性问题(time-inconsistency)。由于不像民营化,管治改革是一个可逆转的(reversible)过程,因此在预期所有的可能后,对于企业家和政府官员而言,民营化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第三,姚洋教授证明,对政府官员来说,存在一种承诺的机制确保管治改革。政府改革就可以作为一个承诺机制,这样就可以保证改革在时间上的一致性。
最后,姚洋教授结合上述理论简单分析了顺德民营化改革成功的原因。顺德在1993年开始了政府改革,这次改革是比较激进的,它砍掉了一半的政府机构和人员,转换了政府职能,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同时增强了法治的建设。所有这些政府改革作为一个承诺机制,保证了顺德管治改革的一致性,同时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保证了顺德民营化改革的顺利进行,而民营化改革的成功所带来的受益又反过来继续促进顺德政府进一步进行政府改革和管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