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鲍德温宗教思想的多元特征
第一节 存在主义特征
旅居法国期间,纠结于跟赖特的矛盾,鲍德温刻意疏远了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者,表示对这“古怪的信条”并不感兴趣。然而,这并不代表他和存在主义绝缘,其人生轨迹有力地证明他是一个十足的存在主义者。鲍德温14岁皈依基督教,做了三年童子布道者后,对文艺创作的朝圣激情令其毅然弃教从文,开始了对传统教义进行修正的艰辛之路,旨在张扬复杂人性的本真。他公开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视之为爱的最高形式,并给予充分的文学表达,挑战了流俗陈规的道德底线。他师承赖特,又与之分道扬镳以摆脱“抗议”文学的喧嚣,为此遭受激进的种族主义“左派”的诟病,背上种族立场不坚定的骂名。基于大同世界的宗教理想主义,他极力主张“以爱释恨”,给身处种族困扰的美国指明方向。为寻求身份认同的自由,他奔走异国他乡,在美国民权运动如火如荼之际,毅然归国为之摇旗呐喊,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爱国热情,被称为“黑人耶利米”。凡此种种均表明鲍德温的一生都在“极限境遇”中不断地进行“自由选择”以求索人生的真谛。命运多舛的传奇人生凸显了他“孤独”“痛苦”“荒诞”和“自由选择”等存在主义母题,而其颇具自传性的文学世界则戏剧性地彰显了一位存在主义者的典型姿态。鲍德温一方面公开“排斥”存在主义,另一方面他的人生与文学又表现出鲜明的存在主义特征。鉴于此悖论,我们可以说鲍德温的人生哲学是一种“无意识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者认为,在荒诞的世界里人是一个悖论式的存在。一方面,面对顽固的异己力量人是无助的,是“诸多无法控制因素的产物”;[1]另一方面,人有“自由选择的绝对权利”,[2]因而又是乐观的。自由选择作为存在主义的核心要旨,是以选择后的责任为前提的,彰显出鲜明的人道主义色彩。鲍德温的人生轨迹表明他是一个典型的存在主义者,主要表现在其“悲剧意识”“宗教意识”和“历史意识”,其不断自由选择的心路历程刻画了一位于困境中执着求索人生真谛的“道德家”形象。
一 存在主义框架内的悲剧意识
鲍德温语境中的悲剧意识含有两层基本意思。首先,他批判了美国人对危险的迟钝,因为世上根本没有安全可言,[3]所谓的安全纯属幻想的虚拟状态。由此,他强调了洞察危机的敏感性。人们不但不了解世界范围的潜在危机,而且对自己的危险处境也毫不知情。悲剧意识的缺乏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尤其是白人在美国种族问题认知上自欺欺人的愚蠢与无知。更确切地说,这透视出美国主流社会的“真正目标与现行标准存在的严重问题”。换言之,人们言不由衷,现实与人们所宣称之间大相径庭,导致失望和不确定。此情形“非常危险”。[4]鲍德温始终强调,美国人在这方面的缺失不能不说是极大的遗憾,悲剧感的缺席令其无法摆脱自我蒙蔽的困境,因为社会一直极力在其公民中造成安全的错觉。[5]这将是一个永恒的事实。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无知与判断失误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原因。[6]因此,始终以“见证者”自居的鲍德温摇旗呐喊,致力于唤醒被蒙蔽的同胞,毕竟“艺术家就是要打破这种(虚假的)和平”。[7]鲍德温选择了充当社会的“见证者”,这意味着他选择了孤独,但这“无论如何也不会阻止他积极投身于政治或社会事务”,因为这种出世的选择,艺术家“保持独立公允的立场是必要的”。[8]不过,鲍德温尤其强调了美国传统种族政治立场的荒诞性,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主流社会的白人世界,透射出其植根于基督之爱的另类人文主义关怀。由是观之,鲍德温悲剧观念与亚氏的“过失说”显然是一脉相承的。他一直认为美国的种族问题不只是黑人的问题,更是白人的问题。为保证种族优越感,白人顽固地坚持对黑人的歧视与迫害,而不愿正视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实质上,种族主义的受害者不只是黑人,白人同样是。他们始终以优等种族自居,不愿打破“种族优越论”的神话,因此一直生活在自我蒙蔽的虚幻中。换言之,主流社会无视种族矛盾的困境,不愿积极主动地寻求出路,宁愿通过死守自己编造的神话进行自我麻痹。而鲍德温则主张以爱释恨,呼唤黑人要爱白人,憧憬着种族和谐的美好蓝图。这是应对种族困境的理想策略,在种族主义甚嚣尘上的特殊背景下既具有超凡脱俗的前瞻性,更不乏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色彩。由此不难看出,鲍德温对白人的关怀乃其悲剧意识的“另类”特征,这种超越种族偏见的高度理性在当时的确令人费解。
其次,鲍德温始终主张,要对所处境遇保持清醒认知并釆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努力于困境中求生存。显然,其悲剧意识实质上强调的是对危机的敏感性和勇于面对现实,于极限境遇中彰显“超人精神”的超拔。于此意义上,鲍德温的悲剧意识明显地流淌着尼采悲剧观的基因。从20世纪初到60年代末,尼采哲学曾三次波及美国,[9]而后现代文化语境中的美国大众却偏偏忽略了“尼采式的悲剧认同精神”。所以,鲍德温一直抱怨美国公民缺乏必要的悲剧意识。尼采认为,具有悲剧精神并非因为不可抗拒的异己力量导致无法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而沉迷于悲观失望的消极状态,而是在常人无法摆脱的虚无中“创造性地肯定生命的意义”。[10]尼采悲剧观的价值在于为深陷困境的迷茫者指明了方向,在绝望中发现希望,在虚无中创造意义,是一个洞察幽微、重建存在的二元对立体。尼采旨在建构的悲剧意识显然蕴藏着“超人”的精神文化因子。超人是尼采哲学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重要元素,但多为人误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希特勒对尼采哲学的粗制滥造导致了其影响的式微。他的“超人”往往被译为“Superman”,其实“Over-man”更符合尼采的本意。前者强调目空一切的傲慢以及无所不能的征服力,后者则更强调精神意志层面的坚忍与超越,因为尼采反对消极被动、低俗平庸的“奴隶心态”,[11]主张心智的提升。被马克思誉为“哲学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12]的普罗米修斯可以说代表了古希腊悲剧精神的至高境界,他不畏强权,为天下芸芸众生的福祉甘愿承受高加索上凄风苦雨的蹂躏,在苦难的轮回中见证了自我牺牲的伟大。尼采推崇的正是这种古希腊式的悲剧精神。鲍德温对悲剧的体认既暗合了古希腊传统,又不失黑人文化特色,认为布鲁斯音乐与灵歌是悲剧意识的载体或范例。而这两种黑人音乐的应有之义就是在困境中探寻生命的价值,颇有海明威笔下的“硬汉形象”在挫折面前毫不气馁的“优雅”风范。所以,悲剧感又是“一种面对现实,失之泰然的能力。抑或是预感到不幸即将来临的能力”。兹对不幸的敏感性,即危机意识是渡过难关,避免不幸的唯一保证,哪怕是“一种微弱的保证”。[13]所以,悲剧意识非但不像一般认为的那样可有可无、无关紧要,而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贯穿鲍德温文本的黑人灵歌也是其悲剧意识的艺术表达,因为这种黑人独有的艺术形式所表达的是黑奴隶在异己的敌对社会环境中求生存的决心,乃其人性尊严的见证。[14]
鲍德温悲剧意识的“硬汉”特征在小说《比尔街情仇》和《就在我头顶之上》中得以淋漓尽致的艺术表现。《比尔街情仇》刻画了两个普通黑人家庭在种族困境中不屈不挠,与厄运抗争的坚强形象。黑人青年弗尼因“莫须有”的罪名锒铛入狱,怀有身孕的未婚妻蒂什一家和弗尼的父亲为此展开了漫长而艰辛的拯救之路,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彰显了黑人对生命的执着追问。为了尚未出生的儿子,弗尼努力调整好心态,与亲友的不懈努力默契配合,期待“天堂”的大门为他打开的那一天。蒂什对弗尼的爱,尤其是腹中的胎儿成为她的精神支柱和活下去的最好理由。蒂什的母亲莎伦夫人为冤案赴汤蹈火,克服了种族、语言、交通等多方面的挑战,对女儿、女婿真挚复杂的爱和对尚未出世的外孙的骄傲令她置生死于不顾。众志成城,否极泰来。弗尼被保释出狱与孩子的降生几乎同时,父子俩同时走出黑暗成为新生的象征。黑人民族的这种坚忍秉性在小说《就在我头顶之上》再次得以充分的诠释。女主角朱丽亚虽尚未成年却仅靠在教会的工作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担。年幼的她经历了丧母的打击,与兄弟分离的悲伤。尤其是父亲的兽行不但剥夺了她的童贞,而且令其丧失了生育能力。继而经受了感情的反复挫折。然而,这些常人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却无法将她击垮。非洲之旅后,她脱胎换骨,获得了重生,一改柔弱女子的被动,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朱丽亚没有死。朱丽亚根本不会死。”[15]小说从女性主义的视角聚焦于黑人妇女强大的生命意志力,重申了鲍德温的悲剧意识所强调的“超人”气质。
二 存在主义框架内的宗教意识
某种意义上,鲍德温的复杂宗教心路历程成就了其存在主义。即鲍德温式的存在主义是宗教(意义上的)存在主义。恰如伊丽莎白·摩尔所言:“纵观鲍德温早期的小说与散文就会发现,他的存在主义似乎是某种宗教思想的产物。该宗教思想摒弃一切宗教形式,却始终保持了普遍体验与个体灵魂的宗教意识。”[16]鲍德温存在主义虽刻有鲜明的宗教印记,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存在主义”。根据对宗教的态度,存在主义分为无神论存在主义和有神论存在主义,即宗教存在主义。法国的加布里尔·马塞尔可谓宗教存在主义之集大成者,其标新立异之处在于借用存在主义之荒诞性在人与上帝之间牵线搭桥,将存在主义改造成宗教哲学,为唯心主义哲学增员添丁。宗教存在主义不否认理性与科学对人的异化作用,同时涂抹上了浓厚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基于现象学方法论,它认为个体的真实存在见诸以敏锐的感觉和丰厚的情感去把握的宗教体验中,是理性无从证明与把握的。这种存在比现实的物质世界更实在、更本质。马塞尔将个人的主体性置于突出的地位,强调此主体性是通过与上帝的交往实现的,人唯有相信上帝的存在才能摆脱荒诞之纠缠。上帝因此成为“存在世界的最高本质”,[17]跃居本体论的高度。宗教存在主义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强调个体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友好对话关系,决不能将对方“客体化”,而要将其“当作精神上的亲近的 ‘你’”,[18]因为彼此之间的交往是通向天堂的必由之路。这无疑是对萨特“他人就是地狱”这个存在主义命题的另类阐释。有鉴于此,“爱”成为贯穿于人与人之间、人与上帝之间的纽带,乃是最高的道德原则。总之,人神关系的本体论地位,以及爱的绝对拯救功效成为宗教存在主义的最大亮点。鲍德温的宗教“理想国”极大地拓展了上帝之爱的外延,将其指向了宗教理性所不容的“淫乱”,呈现出鲜明的世俗特征,旨在强调当下救赎。他超越种族的羁绊,从黑人推及包括白人在内的人类整体,大胆客观地拷问人性之幽微,散发出浓浓的人文主义情怀,成为当仁不让的“博爱”践行者。因此,其“宗教存在主义”是一种更加人性化、更富包容性的世俗宗教哲学。鲍德温超越了传统宗教存在主义,像尼采那样将基督教上帝判了死刑。所不同的是,他又创造了自己的上帝,旨在释放被传统宗教理性压抑的人性本真。其宗教理想暗合了“存在主义者的终极价值”,[19]挑战了传统宗教道德底线,诚如萨特所言,“本真性的选择似乎是一个道德抉择”。[20]
费尔巴哈认为,宗教的本质是人的自我对象化。换言之,某种意义上,宗教是人类给自己套上的精神枷锁。虔诚的教徒把宗教作为衡量和规范言行的终极尺度,不自觉地使之成为一种异已存在。即人通过宗教而自我异化了,本初的自我被刻意压抑扼制,处于窒息状态。这种局面的形成源于人创造了一位至高无上的神,将自己置于被“奴役”状态,宇宙存在秩序是以神为中心,而不是相反。文艺复兴颠覆了宗教神学的统治地位,恢复了人的中心地位。但这并非意味着宗教的彻底消亡。秉承人文主义的精神命脉,人们努力缓和宗教与世俗的对立,致力于两者的最大交集。鲍德温正是这样一位“改革者”,其宗教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乃释放复杂人性的解放神学,旨在消解基督教扼杀人性的不合理因素。由此重申了“人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的人文主义命题,颇具自然神论的世俗性。
自然神论是18世纪理性主义在北美大陆与清教主义激烈碰撞、融合的产物。换言之,它是科学理性与神学理性相互妥协的结果。欧洲大陆刮来的启蒙之风不可能将早已根深蒂固的清教思想冲击得荡然无存,但是理性主义之人文关怀比之于清教主义禁欲的苛板显得生命力十足,对长期受制于原罪说和宿命论,却在慢慢觉醒的广大民众尤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自然神论不否定上帝乃是宇宙之本体,万物之根源,但同时也极大地冲击了上帝的绝对权威,放眼今生今世,强调人的自我改造能力与其建造人间乐园的主观能动性。自然神论者没有像尼采般极端,宣布“上帝死了”,而是打造了一个人神共处的和谐空间,将上帝束之高阁,却要充分发挥他赋予世人的自由意志,使其成为改造当下、重建伊甸园的主宰。自然神论语境中的上帝一下子显得那么宽容大度、仁爱亲民,而旧约圣经中那个独裁暴戾的上帝已淡出人们的视野。启蒙主义者构建的这种以人为中心、人神和平共处、上帝权力下放的世俗神学不但保留了人们的信仰和终极追求的理想,而且充分挖掘了基督教上帝创世计划的人文关怀,颠覆了传统神学对基督教教义的扭曲,树立起全新的宗教观,将原初教义中改造人类、提升心性感悟的正能量发挥到了极致。鲍德温对上帝过度干预的否定以及对基督教非人性化教义的解构使其宗教存在主义与自然神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交集。他虽退出教会,但并未宣布自己是无神论者,旨在建构充分张扬人性的世俗宗教。由是,鲍德温既没有完全否定基督教,成为尼采般的宗教虚无主义者,也没有原教旨主义者的迷信与狂热。相反,他求索生命哲学的动态宗教立场彰显了理性与情感的有机结合。因此,完全有理由说,鲍德温之宗教“理想国”呈现的就是一种自然神论宗教观,将传统宗教改造为充分尊重人性的“解放神学”,焕发出动态宗教的人性关怀。
三 存在主义框架内的时间意识
莫里森认为小说中祖先式人物代表一种超越时空的智慧,对其他人物具有积极的“指导性和保护性”作用。她根据自己的创作经验,敏感地断定鲍德温作品中祖先的缺席则产生了“巨大的毁灭性后果,导致了作品本身的混乱”。[21]显然,莫里森戏剧性地强化了祖先在场对黑人文学的建设性,旨在通过对族裔文化传统的认同来建构黑人文学的民族身份。作为非洲黑人最典型的传统宗教形态,祖先崇拜折射出黑人与众不同的时间观。西方一般认为,时间是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的直线存在,而非洲黑人对时间的理解则更为简单,认为时间是分别以“过去”和“现在”为端点的一条绵长的线段,未来是不存在的。他们的时间概念中只有过去时与现在时,由现在指向过去,因为已经发生的时间代表既成事实,是有意义的实质性存在。黑非洲的时间哲学观一直或隐或显地在美国黑人的文化血脉中流淌,成为黑人挥之不去的标志性特征,因为“过去是不可否认的,是理解当下现实的钥匙”。[22]所以,鲍德温文学中祖先人物的空缺并不代表他像欧洲存在主义者那样与过去分道扬镳,相反,他一直强调“面对和拥抱自己的过去在探寻存在意义上的身份和真实性的紧迫性”。[23]他以不同的方式呈现了对过去的体认,将之内化为其人生哲学的潜意识,并给予充分的艺术表现。毕竟,“在很大程度上,黑人作家的中心任务就是探寻如何正视过去的基础”。[24]这无疑暗示了黑人认同过去的途径必然呈现出多元化特征,鲍德温就以“苦难”与“儿童”为载体凸显了其历史意识的与众不同。
在鲍德温的语境中,与其说黑人的过去与苦难是无法分割的统一体,毋宁说过去就是苦难的同义语。毋庸置疑,黑人的历史充斥着“绑架、烈火与折磨”,他们为彰显自己的人性与尊严展开了无休止的抗争。尽管过去是恐怖的,鲍德温依然从审美的视角确认了其存在主义意义上的价值,认为“过去包含了某种很美的东西”。[25]鲍德温对黑人民族苦难历史的坦然与肯定并非意味着他在此问题上的故作姿态,毕竟认同苦难的“救赎与神圣特性”者绝非一人。[26]认同过去是身份建构的必由之路,“在鲍德温的文学世界中该渠道唯有通过个人苦难方能开通”。[27]即磨难是个体认识自我,确认身份的基本前提,“不经历磨难者永远不能真正成长起来,也永远不会认识真正的自我”。[28]鲍德温的坎坷人生经历铸就了其对人生的深邃洞察力,并得以艺术化再现。如前所述,小说《就在我头顶之上》的女主角朱丽亚的成长之旅充满了各种致命的打击,是作者本人苦难现实的戏剧性表现。相较于同龄人,朱丽亚显然过早地承担了常人所不能承担的“生命之重”,也正是通过备受身心煎熬的历练,她才认清了宗教的虚伪与欺骗,世态炎凉的无奈与荒诞。鲍德温没有把苦难的拯救价值仅仅局限于当事者一人,认为苦难对他人同样具有救赎功能,尽管受难者也许对此并不知情。[29]例如,小说《另一个国家》的男主角鲁弗斯本是出色的爵士乐鼓手,在堕落中失去自尊,终致无法承受负罪感的折磨而跳水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小说开始不久,鲁弗斯就以这样的悲剧退场了,但他却“贯穿小说始终,成为一种隐形的存在和力量,改变着他的朋友和妹妹的人生轨迹”,为他们“提供了成长的必要条件”,[30]尽管鲁弗斯的“反英雄”特征使磨难对他本人没有任何意义,但是维瓦尔多将之视为基督式的人物,妹妹伊达则把他奉为烈士和偶像。这样每个活着的人都通过各自的磨难与他实现了精神上的融合,不同程度地超越自我,升华了对彼此的认知。
如果说苦难与过去的联姻表征了鲍德温时间观的族裔特色,那么其儿童观念与过去并置则透射出深刻的宗教根源,在哲学基础上增加了神学的维度。儿童是基督教《圣经》中的一个核心意象,乃神与人对话的重要介质,是“被拣选者”的象征。自幼饱受钦定版《圣经》滋养的鲍德温不但秉承《圣经》中小孩子的宗教神性,而且扩大了其能指对象,将儿童的圣洁指向了为流俗陈规诟病的宗教“淫乱”。鲍德温儿童观彰显了其宗教理想的解放神学特征,乃其生命哲学的有机构成,旨在为荒诞困境中的成人世界营造一个超脱释然的温馨港湾,因此暗合了华兹华斯提出的“儿童乃是成人的父亲”。[31]该命题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伦理错位,而是形而上的人生哲学观念。就时间顺序而言,代表人生起点的童年阶段先于象征人生终点的成年或老年阶段。所以,儿童理应为成人之父。同时,从童年到成年的转化意味着“由神圣到世俗化的悲哀”,[32]也即儿童代表一种比成年更高的存在状态。从基督教赋予儿童的神性与老子以婴孩喻其“道”来看,儿童具有了本体论的高度,因而成为人生终极诉求的载体,因为儿童是通往或连接天国的桥梁。童年的认知主要来自对前存在的天国景象的“模糊记忆”,尽管这模糊记忆随着年岁增长而愈加模糊,只要能维持淡薄的感觉和记忆,离去的天堂仍是此在的令人温馨的精神家园。因此,鲍德温完全剔除了人性中的原罪因子,将小孩子视为人类堕落以前的纯朴状态。他赋予儿童潜在的多元救赎价值,以之审视成人世界万象,使其成为自己宗教“理想国”的代言人。从表现原罪思想的《向苍天呼吁》到宣扬同性恋主题的《乔万尼的房间》,再到鞭挞种族主义罪孽的《比尔街情仇》,婴孩的正能量总是或隐或显地穿插其中,从正反两面昭示其神性特征与“终极救赎”的人文关怀。鲍德温儿童观念蕴含的时间哲学集存在主义、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等于一身,消解了基督教扼杀人性的冰冷理性,颠覆了“宗教是人跟自己的分裂”[33]之本质,使之转化为一种建设性的解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