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工研究视角
劳工研究理论视角在国内城乡移民研究领域不容忽视。中国已然在全球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于是学者们开始将中国的劳工问题与国内外社会经济的情境联系起来。Silver认为全球资本生产重心的转移将导致劳工矛盾的重心也发生转移(Silver,2003)。随着中国成为最大外商直接投资国家之一,学者们也曾预测劳工关系将成为热点(Silver and Zhang,2009)。因此,劳工研究的视角可以丰富我们对城乡移民群体意识和各种实践的认识。笔者认为当下劳工研究的文献可大致分为两个面向。第一个面向认为城乡移民是新兴的工人阶级,立论基础在于城乡移民的阶层意识以及与其他群体的互动关系。这一点与前面提及的“属下阶层”理论的主要观点不谋而合,因此,属下阶层研究核心主题不可避免与劳工研究的这一面向重叠。第二个面向则是关注与劳工有关的各种行动。这一面向的研究主要关注中国社会变革中工人运动的历史,以及那些最具影响力的典型事件。虽然笔者将现有文献分为两个面向,但这两个面向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例如,即使一些研究通过参与式观察和行动研究分析了工人行动,但作为核心议题,对工人的阶级意识的分析在研究中从不会缺席(Chan and Pun,2009;Chan and Siu,2012)。
关于城乡移民是否可以被视为新的工人阶级曾引发学界广泛讨论。Chan和Pun通过对珠江三角洲工人行动事件和其议价过程的观察认为城乡移民应该算作新兴工人阶级,原因在于城乡移民工人群体有意识地参与到许多以城市权益为基础或以阶级话语为导向的行动(Chan and Pun,2009)。Chan批判性地指出了一些相关研究的局限性。他首先认为学者不能以工人的叙事和言辞作为“他们阶级意识的标尺”(a yardstick of their class consciousness)(Chan,2012:312)。其次,他认为阶级意识的分析需要以物质基础为基础,并在特定的政治、文化和历史背景下进行(Chan,2012:312-313),基于这些局限性,移民工人起初的阶级意识是有限的,因为移民工人的各种行动并不是建立在阶级身份认同之上。同时,他进一步重申,阶级应存在于移民工人的生产社会关系经验中,而不是工人的叙事和言辞之中(Chan,2012:313-314)。这些论述反映了阶级理论在移民劳工研究中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学者们的研究关注各类移民工人的行动事件(Chan and Pun,2009;Pringle,2017,2013;Schmalz,Sommer and Xu,2017)。这些研究更倾向于揭示移民工人与其他有关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劳工行动的特征,以及“连锁反应”。Chan和潘毅通过参与式观察分析了珠江三角洲地区两家外资企业工人的罢工事件。他们注意到“空间”对劳工动员的影响,虽然大多数劳资冲突起源于工作区域,但生活区域是动员的基础场域。之后,Chan和Selden关注人口变化和移民工人的代沟对近期劳动行动的影响。与第一代移民在回到农村之前要努力“赚钱”的目标不同,他们发现年青一代移民渴望接受技术培训,发展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生涯(Chan and Selden,2014:603)。他们还提到,最近的劳动争端主要涉及薪资拖欠与非法裁员(Chan and Selden,2014:607)。基于这些实证数据,研究者推断这些劳工的不满情绪主要由新生代移民工人主导,因为他们对不公正的工作环境容忍度较低,会更加积极主动地索要更高的工资和更优质的福利待遇(Chan and Selden,2014:609;Leung and Pun,2009;Chan,2011)。然而,一些学者也列举了由中老年工人组织的劳工行动的案例(Schmalz et al.,2017;Zhang,2019)。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是金融危机以后珠江三角洲地区低工资生产、失业焦虑,以及垂直职业流动的缺乏(Schmalz et al.,2017:295)。
劳工研究视角对本研究大有裨益。这种观点通过丰富的实证数据提供了关于中国产业经济、劳资关系、移民工人,以及各种群体互动的有价值信息,也帮助笔者解读本研究中的实证数据。比如,后续章节中,笔者将介绍西部工业园的案例。在这一田野场里,读者可以看到电子厂是如何通过现代工业管理技术管工人的,同时也可以了解到工人宿舍社区里的工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是如何通过复杂的管理系统进行互动的。更重要的是,劳工研究理论激发了笔者对本研究的目标群体、劳动过程,以及各种行为者之间潜在紧张关系的敏感性。
尽管劳工研究理论视角拥有以上诸多优点,笔者认为劳工研究的视角并不是一个能够充分解释中国城乡移民劳动者现状的理论框架,至少对于本书是如此。劳工行动中的城乡移民有一些职业特性。比如,有研究表明,在2011年至2016年,制造业、建筑业和运输业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中产生劳动纠纷最多的三个行业,分别占总纠纷量的32%、30%和15%(Zhang,2019:123)。同时,记录劳资纠纷的现有文献大多也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产业当中。比如,建筑业雇主承诺只有在项目完成后才支付工资,许多城乡移民就默许了他们的工资支付时间被推迟。然而,当他们准备在年底返回农村老家时,就很容易出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Halegua,2008:4)。因此,劳工研究的视角只能解释此类行业的内部动态。前面,笔者已多次强调中国城乡移民的异质性正在加剧。随后的章节中,除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笔者也将关注到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此外,新城案例也将提供从事“白领”工作(第三产业工作岗位)的城乡移民的有关数据。因此,笔者的学术重点并不在于劳工行动,而是在于工人与其他组织的日常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