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无为而治是我国先贤共同追求的理想。管理既然为“修己安人的历程”,管理者所需要努力的,即在“修身以正人”,以身作则,以道诲人,便可以“无为而治”。
道家老子居于自然之道,把归根复命的原理应用到管理上,主张“为无为,则无不治”。他认为“贤明的管理者是不发号施令的,发号施令的管理者似乎并不贤明”,倡导管理者以无为的态度来处理事务,实行“不言”的教导。因为贤明的管理,旨在净化同仁的心思,满足同仁的安饱,减损同仁的心志,增强同仁的体魄。常使同仁没有伪诈的心志,没有争盗的欲念,使那些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为。用这种无为的态度来管理,相信任何机构没有不上轨道的。老子肯定“清静为天下正”,因而用“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妙语来形容清静的无为而治。
庄子曾说:“只听过世人希望安然自在,没有听说过要管制天下”。他认为“管理者最好依据自得的德来成全于自然。就像远古的君主治理天下那般,出于无为,一切顺其自然”。因为“即使用尽天下的力量,也不足以奖赏善举;即使用尽天下的力量,也不足以惩罚罪恶。天下之大,既然不足以处理奖赏惩罚,而三代以后,却吵嚷着要以奖赏惩罚为能事,当然弄得没有空闲来安定性命之情”。管理者如果“有为”,便不能为治;所以“莫若无为”,使大家安定性命的真情。
法家无为而治的理想,与道家相似,但所采取的途径,却颇不相同。老子以清静致无为,申韩(即申不害、韩非,法家代表人物)则以专制致无为。法家的观点,是借重明法饬令,重刑壹教的手段,来达成“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的境界。管理者有势,又善用术,依法行使刑赏,便可以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也是墨家和名家的理想目标,墨子主张兼爱非攻,名家倡导循名责实,都是达到无为目标的有为手段。
中国人特别爱好自由自在。我们不是不了解“天”的威权能降临祸福,但是“天人合一”的观念,却使我们在“天定胜人”,顺天者得福、逆天者不免得祸之外,更开拓出“人定胜天”的力量,肯定祸福由人自招。孔子“尽人事以听天命”的主张,早已把中国人从迷信鬼神的领域中拉了出来。《中庸》开宗明义,指出“天命之谓性”。命是命令,天命即天的命令。依据科学研究,万物运行的方式、万物变化的方法、万物运动的顺序,以及万物运行的目标,都是先天规定的,绝非万物自己规定的。因为各种物类,其先天还没有存在。“命”是秩序的来由,天命是人一生所应走的路。不过人为万物之灵,就是人自己也可以发出命令,来决定自己是不是服从天的命令。物听命属于必然;人则不同,我们的服从天命,是自由的,全凭自己做主。所以人类可以相亲相爱,也可能自私作恶,只是无论如何,都必须负起自由所带来的责任,承受自由所产生的后果。这种自作自受的规律,也是天命的一部分。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一直是中国人向往的境界。我们普遍不喜欢受管,总觉得自己可以管好自己。孔子说自己“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实在地描画出了中国人理想的目标。
“人性不喜欢接受他人的管治,却应该自我修养,把自己管治好”,大概是无为而治的基本原理。每一个人都修己,也都尽量求能安人,当然可以无为而治。
由于时代的变迁,无为而治有其不同的意义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