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献评论
通过评述相关文献,旨在分析已有文献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以及探索可以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空间,从而在方法论、理论研究、实证检验与政策设计等方面为本书研究提供经验借鉴。本书紧紧围绕“中国工业环境管制的效果评价及其经济增长效应”这一研究主题,拟从环境管制机制研究、环境管制效果评价文献梳理与评述、环境管制强度指标以及环境管制政策评价四个方面展开文献评述,旨在通过本章研究来探究环境管制评价与环境管制经济增长效应的研究方法、研究不足与创新空间及研究重点,从而为本书设计中国工业环境管制效果评价的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研究方法,建立环境管制的经济增长效应理论框架并进行实证分析,为提出中国工业环境管制与经济增长双赢的政策导向提供重要思路。
一 环境管制机制
环境管制机制的设计关系环境管制的有效性,学者关于环境管制机制问题的研究重心在于信息是如何影响环境管制机制的有效性、环境管制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以及环境管制工具的运用与合理配置三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信息对环境管制机制有效性影响问题的研究
将信息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使经济学的分析更具现实意义,同样,信息在环境管制研究的意义方面也十分明显。通过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一个机构可以为未来行动确定一个基准。关于信息对环境管制机制影响研究的主要观点有:威茨曼(Weitzman,1974)通过分析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环境管制机制选择问题,得出当边际收益曲线比边际成本曲线更陡峭时,运用数量标准管制手段将更为有效。反之,应该选择价格管制手段。施穆茨勒和苏伦斯(Schmutzler and Lawrence,1997)通过对比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管制者与排污企业间的排污税和产量税的实施效果,得出排污税与产量税的有机结合能够降低环境污染的研究结论。类似的,达斯古普塔等(Dasgupta et al.,2001)从信息不对称出发,对比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同税收的管制效果后,得出管制次数增加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之一,从而增加管制频率以进一步降低工业“三废”排放水平的结论。在国内学者研究中,陈富良(2005)认为,由于管制者和被管制者的目标不一致,因此,需要将信息因素引入环境管制机制的选择过程。于良春、黄进军(2005)考虑了不完全信息下的排污收费制度匹配与选择问题。郭庆、李佳路(2005)将信息因素纳入分析框架,并分析不完全信息下环境管制对企业监督与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
(二)关于环境管制机制中的政企博弈问题研究
利用博弈论方法,分析环境管制下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是现阶段环境管制机制设计问题中的一个研究热点。拉塞尔(Russell,1990)和哈林顿(Harrington,1988)分析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博弈问题得出结论:在第一期不对违规者进行罚款,但一旦发现违规,在后续时期对违规企业的罚款力度将增强,那么,在未来高额罚款预期下,未来时期的违规行为将大为降低,从而达到降低污染的目的。凯瑟琳·L.克林(Catherine L.Kling,2000)利用博弈论分析了企业、政府之间关于污染排放的收费和惩罚问题,建立了政府关于排污权收费的机制设计模型,并认为对全局性的污染物而言,排污许可证可以进行拍卖;而对局部的污染物而言,其中一些许可证可以免费发放。Amyaz等(2003)构建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来研究企业策略性行为对政府环境管制的影响。研究发现:在第一阶段,如果政府实施排污税征收政策,那么,企业为追求较低的税收,将会为降低环境污染而加大治理费用,并将其表现为具有较低的治理污染边际成本的企业;在第二阶段,当政府降低排污税征收标准时,企业可能减少治理排污的水平,进而导致治污不足,从而实现两个阶段治污成本净现值的最小化;当政府选择可交易的许可制度时,企业在第一阶段可能会以治理污染不足来提高可交易许可证的市场价格,进而诱导政府在第二阶段增发许可证。万宝珍(2004)运用博弈理论与方法,对效率优先与环境保护关系进行分析,并通过建立生产企业和环保部门的博弈模型提出了保护环境、提高生产力的政策建议。王永钦、孟大文(2006)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研究政府与污染企业之间的微观机制,并针对逆向选择与有限承诺并存的情况,设计了管制契约的形式,并对比不同信息结构下的福利。易伟明、李志龙(2008)通过构造博弈模型,从政府对环境管制部门的再管制缺失、一般性再管制和有效再管制三种再管制方式出发,分别对环境管制部门的管制行为选择以及排污企业的行为选择问题进行了分析,最终得出将环境管制部门纳入国家环保总局的垂直管辖体系,将会有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行为,提高管制部门管制积极性的结论。
(三)关于环境管制工具运用与合理配置问题研究
环境管制工具是降低环境污染及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有关环境管制工具的研究主要涉及环境管制的评价工具以及环境管制工具的设计与应用两个层面。具体地说,环境管制工具主要涉及命令—控制型工具和经济激励型环境管制工具两类。而环境管制评价工具主要是指环境管制影响评价手段,管制影响评价(Regulatory Imact Analysis,RIA)是指对现有的或拟颁布的环境管制政策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进行系统分析、评估的制度。而成本—收益分析是发达国家进行环境管制影响评价的主要方法,它一方面要求管制机构在颁布相关规章制度之前必须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事前的分析主要回答为什么要进行环境管制、如何进行环境管制、环境管制的成本是多少、环境管制的收益是多少。事前的成本收益分析是决定环境管制能否通过的关键,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环境管制才能通过。另一方面,要求对已经颁布的环境管制制度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通过分析评估现有环境管制绩效,为修订已有环境管制政策以及出台新的政策提供借鉴。可见,以成本—收益分析为核心的环境管制影响评价是衡量环境管制绩效评估的主要工具,也是一种提高环境管制质量的决策程序。
目前学者们将研究重点主要放在环境管制工具的选择与综合运用上,从具体研究内容来看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外发达国家环境管制工具的运用与对比分析;二是中国环境管制工具的设计与运用分析。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环境管制工具有助于处于后发的中国环境管制工具的合理运用与效率提升。目前,研究中主要从环境管制机构设置角度来对国外发达国家的环境管制机制进行分析。其中,杨兴、谢校初(2002)以美国、日本、英国以及法国等国家为例,分析各自的环境管制体制,并提出中国环境管制机构设置的基本方向,即应当建立高规格、高权威的经营职能与行政职能相分离的相对集中管理的专门性环境管理机构。顾海波(2003)对俄罗斯的环境管理体制进行分析,该文研究结论与杨兴和谢校初(2002)的研究类似,认为俄罗斯的环境监督管理权具有专权性质,过于集中。李亚军(2004)在对美国的环境管理体制进行分析后,得出中国应该在环境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提高环境管理效率,并在引进市场机制过程中,合理区别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责范围与比例关系,同时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将政府管制模式转为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模式。而李蔚军(2008)通过对美国、日本、英国的环境治理体制、政策和行动比较分析后得出的结论与李亚军相似,也认为应该加强国家环境公共治理理念,提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石淑华(2009)分析了美国的环境管制模式、管制手段、管制政策、管制过程中的民主原则等的变化和创新,并为中国环境管制体制发展指明了方向。与李亚军(2004)和李蔚军(2008)的研究结论不同,张亚伟(2010)通过阐述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环境管制改革经验得到相关启示,即中国应建立以成本—收益方法为核心的管制影响评价机制,在具体管制实施过程中重视增强管制的透明度。
如何设计中国的环境管制机制成为有效减少中国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目前学者们主要从环境管制主体的实施方案、环境管制工具的具体设计、环境管制法律法规保障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而言,王万山(2004)将研究重点放在环境管制主体上,并从分权约束、进入竞争和正负激励三个方面提出加强政府环境管制主体的监督与激励机制。肖晓勇(2008)从更为宽泛的视角出发,研究了寻租所导致的激励机制扭曲问题,并得出管制主体设租是由制度缺失和自身有限理性的双重原因导致的,最后从正式与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提出有效管制管制主体设租行为的政策建议。而罗伯茨和斯彭斯(Roberts and Spence,1976)、曲振涛、杨恺钧(2006)、马士国(2007)、胡建兵(2009)、刘丹鹤(2010)等都对环境管制工具进行过研究。其中,罗伯茨和斯彭斯(1976)设计出企业消减污染的方案。具体来说,通过将排污许可证与排污费及补贴相结合的机制,来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进而降低环境污染。曲振涛、杨恺钧(2006)对比国外主要国家的环境管制手段,并详细分析中国环境管制的基本现状,得出排污权交易是最经济、最适用的手段的重要结论。马士国(2007)借助比较制度分析工具,从成本分配效应、减污效率、不确定性以及减污技术激励四方面,研究了环境管制机制的特征。他认为,基于市场的管制机制以及传统环境管制机制对降低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每种机制的选择取决于特定的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此外,胡建兵(2009)、何欢浪(2009)和刘丹鹤(2010)等针对中国情况,主要讨论环境税开征的制度设计。胡建兵(2009)以生产要素作为切入点,在企业内部设计环境税模型,并比较征税成本与其环保收益。与胡建兵的研究不同,何欢浪(2009)把战略性贸易政策模型扩展到环境领域,通过检验政府使用环境技术补贴政策的动机,得出最优污染排放税率,研究发现环境技术补贴的环境政策能够提高本国的环境标准,从而使企业更少遇到绿色壁垒的报复。刘丹鹤(2010)对国外主要国家的环境税进行分析,并提出通过实施环境管制,征收环境税来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建议。环境管制法律法规是保证环境管制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王灿发等主要以环境管制中法律机制为研究出发点,对环境管制机制设计提供相关建议。王灿发(2003)认为,中国应注意借鉴国外环境管理体制立法的经验,加快制定综合性的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其中,确定“先立法后改制”的重要原则,同时在立法的过程中将公众的监督机制引入环境管理机构的运行中。王小萍(2005)得出建立环境体制立法的专家机构刻不容缓,同时需要设立国务院直属的环境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的重要结论。李树等(2011)强调在环境管制中,环境书面立法应与环境执法工作统一,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督更应该杜绝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李钢等(2012)认为,中国可以增强环境管制强度,应在阻力较小的地区率先加强环境管制,然后,再在阻力较大的地区推进环境管制。同时,推进环境管制还取决于经济形势,一般应在经济景气度较高时提升环境管制强度。姚圣(2012)则从政治缓冲视角提出环境管制政策的设计思路,认为中央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政治关联缓冲的正向作用,遏制其负面效应,通过严格规范企业的政治关联行为,建立地方政府环境业绩评价体系,从源头上切断地方政府与被管制企业的政治关联路径。
综上所述,为提升环境管制效果,学者们结合具体研究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管制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综合运用环境管制政策工具与环境管制评价手段,这是提升环境管制效果的重要保障。二是建立相对独立的环境管制机构,是推进环境管制机构改革的必然趋势。三是加强环境管制的透明性及提高公众参与度,是有效管制管制者的重要手段。四是分区域有步骤地实施环境管制,是落实环境管制政策的基本思路。五是减少政治关联及保障环境管制效果的重要支撑。六是综合应用经济性、支持性等环境管制政策,是促进企业环境绩效提升的关键。
二 环境管制效果评价
评价环境管制效果能够衡量环境管制的有效性,近年来随着各国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相继出台了有关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相关环境管制政策,环境管制效果评价也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国内外学者关于环境管制效果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运用计量经济学手段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污染物排放的影响。二是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三是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环境管制对污染物排放的影响研究
从理论上看,增加环境管制强度能够限制企业排污,但事实果真如此吗?为回答该问题,国内外学者分别结合特定产业、利用相应的研究方法来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污染物排放的作用效果,多数研究结论表明,加强环境管制能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见诸国外学者的相关文献中,代表性学者有Magat和Viscusi (1990)、Laplante和Rilstone (1996),他们利用美国、加拿大两国纸浆和纸制品的企业层面数据,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其生物需氧量和固体悬浮物的影响。其中,Magat和Viscusi (1990)的研究表明,环境管制使美国纸浆和纸制品企业的上述两种物质的排放量大约降低了20%。而Laplante和Rilstone (1996)的结论表明,环境管制及其威慑效应大约能够使加拿大生物需氧量和固体悬浮物的排放降低28%。上述两项研究除了得出环境管制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之外,还得出结论认为,环境管制能够有效地威慑企业准确披露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达斯古普塔等(2001)得出结论认为,环境管制能够使中国镇江污染企业的总悬浮固体和化学需氧量降低0.40%—1.18%。可见,上述研究结论表明,增强环境管制强度能够有效降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但经济理论表明,环境管制强度应该存在最优区间,因此,环境管制强度与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可能不是线性的,而是在一定区间范围内的非线性关系,因此,非常有必要结合相关数据,探讨环境管制与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的非线性关系,为降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水平提供更为有效的实证依据。
(二)环境管制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
随着各国相继推出环境管制的政策,有关环境管制对企业行为(主要为创新行为)的影响问题的研究逐渐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核心问题在于验证环境“波特”假说的存在性,即环境管制是否有利于技术创新。关于该问题主要有几种不同的研究结论,即增加环境管制不利于技术创新、增加环境管制有利于技术创新、环境管制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环境管制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区域性差异四种观点。
关于环境管制与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创性的学者是Wesley A.MaGat,他在1978年将污染税和污染排放标准比较的静态模型扩展为一个动态模型,并认为技术创新是解决环境保护与企业经济绩效权衡的重要因素。此后,对环境管制政策效应的分析往往是从静态角度出发,在给定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过程、消费需求等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对环境管制政策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Cropper and Oates,1992)。在该假定下,往往得出环境管制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结论。此后,一些学者通过实证研究也检验出环境管制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结论。如Brannlund (1995)等以瑞典造纸行业为例进行分析,得出环境管制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而且还会带来环境恶化的结论。而Arimura Toshi和Sugino (2007)利用日本19个制造业和非制造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环境管制(以环境保护投资衡量)对技术创新(分别以总R&D和与环境有关的R&D投入变量来衡量)的影响,并在统计意义上得出环境管制无法显著促进技术创新的结论。中国学者马富萍等(2011)选择资源型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得出命令—控制型环境管制政策对技术创新的正向影响并不显著,而激励型和自愿型环境管制政策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的结论。
增强环境管制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理论基础是,在不断增强环境管制强度的约束下,企业为了应对环境管制需要进行创新投资,从而通过技术创新使生产的产品和技术满足环境管制约束的客观需求。认为环境管制的增强有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国内外学者占一定的比例。其中,D.加迪亚(Gardiar,1994)认为,环境管制越强,企业创新动力越强,从而能够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诺亚·沃利和布拉德利·怀特黑德(Noah Walley and Bradley Whitwhead,1994)指出,环境管制是企业持续创新、新的商机出现以及财富创造的催化剂。Vasanthakumar N.Bhat (2001)认为,环境管制并不妨碍创新,环境管制对企业创新行为具有积极的、正向的影响。Slater和Angel (2000)认为,与采用传统落后技术的企业相比,进行环境管制的企业能够在创新、效率等方面获得多种优势。Mazzanti和Zoboli (2006)以及Horbach (2008)分别以意大利北部地区企业和德国企业数据为基础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环境管制政策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卡门和罗伯特(Carmen and Robert,2006)对环境管制与技术创新的双重作用进行分析,并得出环保型技术专利越多,污染排放量越低的结论。同时,环境管制越严格,环保型技术专利将会越多。中国学者王竹君等(2012)通过理论分析,得出环境管制从生产、消费和政策刺激效应等多个方面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激励效应,但也会挤占企业的创新资金、增加企业的创新风险和转换成本。黄德春和刘志彪(2006)的研究表明,环境管制增加了一些企业的直接费用,也会激发一些企业创新,并可以部分或全部地抵消环境管制带来费用增加。许士春等(2012)通过比较不同环境管制工具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得出排污税率和排污许可价格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在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程度上,若政府不控制可交易排污许可证的数量,那么排污税和拍卖的排污许可具有等同的政策效果,而可交易排污许可的政策效果最弱;如果政府能对可交易排污许可数量进行有效控制,那么,三种环境管制措施的政策效果是等同的。
上述研究都得出了环境管制促进技术创新或阻碍技术创新的线性结论,但事实上,环境管制可能在一定区间是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而在其他区间对技术创新具有阻碍作用,即环境管制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U形或倒U形关系,为此一些学者开始研究环境管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非线性关系。该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国内学者为主,其中,沈能(2012)研究得出环境管制强度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U形关系,即随着环境管制强度的不断增强,环境管制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先降后升”的影响。张成(2011)等基于1998—2007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出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初始较弱的环境管制强度确实削弱了企业的生产技术进步率,然而,随着环境管制强度的增强,企业生产技术进步率将逐步提高,即环境管制强度和企业生产技术进步之间呈现U形关系。而在西部地区,环境管制强度和企业的生产技术进步之间在统计意义上并不存在显著的U形关系。
除上述研究结论外,一些学者基于省际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环境管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否呈现出区域性差异特征,其中,童伟伟和张建民(2012)选择Tobit模型,就世界银行2005年中国制造业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环境管制能够显著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但这一促进效应主要存在于东部地区,而在中西部地区并未表现出环境管制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王国印(2011)实证分析得出中国东部地区支持“波特假说”,而在较落后的中部地区并未得出“波特假说”存在性的结论。
综上所述,关于环境管制对创新行为影响的研究成为近年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学者们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时,采用国家总体数据、省际面板数据和企业数据尚未得出一致性的研究结论,这主要与数据来源、研究方法选择、分析问题视角等因素相关。
(三)环境管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般来说,人力、资本、技术、产业结构以及城市化水平等因素是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有关环境管制对经济增长影响效应的研究开始大量出现,并形成遵循成本说和创新补偿说两种不同的观点。
遵循成本说的核心是提高环境管制强度将会提高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从而阻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其中,乔根森和威尔科克森(Jorgenson and Wilcoxen,1990)研究表明,环境管制将带来较高的经营成本并减少对降低环境污染排放的投资,从而使1973—1985年的美国经济增长率下降0.1个百分点。与威尔科克森的研究有所不同,巴贝拉和麦康内尔(Barbera and McConnell,1990)对影响美国化工、钢铁等产业经济绩效的因素进行分析,得出污染治理投资能够使产业生产率降低10%—30%的结论。迪恩等(Dean et al.,1995)则认为,环境管制增加了企业对设备和人力资本的投资,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并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奥茨、帕尔默和波特尼(Oates,Palmer and Portney,1995)认为,严格的环境管制政策将会使企业状况变差,并且随着环境管制标准的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率的下降趋势愈发明显。沃利和怀特黑德(Walley and Whitehead,1996)的研究表明,环境管制可能导致企业作出错误的战略调整,将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转向降低污染的项目,而往往降低污染的项目是不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Chintrakarn (2008)利用1982—1994年美国48个州的数据选择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就环境管制对制造业效率的影响问题进行分析,得出环境管制与美国制造业的技术无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此同时,部分学者还从全要素生产率的角度就环境管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分析,代表人物有丹尼森(Denison,1979)和格雷(Gray,1995)等。其中,丹尼森(1979)通过考察环境管制对所有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后发现,环境管制每年能够使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降低0.35%。格雷(1995)从健康、安全和环境管制视角出发,发现30%的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降低是社会性管制强度增加带来的。中国学者李泳和李金青(2009)研究表明,增加治理污染投资将会降低GDP,并且下降的幅度呈现出拟指数的快速上升趋势。
创新补偿说与遵循成本说观点截然相反,认为增加环境管制强度能够激发企业创新,进而降低企业成本,并能够带来技术扩散效应,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中,波特(1991)从美国环境管制最为严格的几个行业(如化工和塑料等)的高国际竞争力的特点出发,提出了著名的“波特假说”,认为严格的环境管制能够刺激国内企业创新,发挥国内比较优势,从而相对国外竞争者更具竞争优势。Xepadeas 和De Zeeuw (1999)分析得到实施环境管制具有生产率效应和利润(排污)效应,提高环境管制强度将有利于上述两种效应提升的研究结论。Hamamoto (2006)使用日本制造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得出环境管制压力对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的结论。中国学者也对该问题进行一些研究,王兵等(2008)研究认为,考虑环境管制后的APEC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水平有所提高。张三峰等(2011)得出环境管制强度与企业生产率之间也存在着稳定的、显著的正向关系。张成等(2011)对1996—2007年中国工业部门全要素生产率与环境管制及其强度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环境管制在给中国工业带来一定“遵循成本”效应的同时,也能够带来“创新补偿”效应,并且这种效应大于“遵循成本”效应。
综上所述,学者们的实证研究结论并未给出环境管制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遵循成本说”的确定结论或不同学者的研究结论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一般而言,环境管制与经济增长之间并非完全的线性关系,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环境管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可能是非线性的,即环境管制与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U形或倒U形关系。
三 环境管制强度指标选择
在对环境管制问题进行实证研究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环境管制强度的构建与度量问题。目前学术界关于环境管制强度的量化问题的研究多选择单一指标进行分析,缺乏利用多个指标构建综合性的环境管制强度指数的研究。其中,国内外学者衡量环境管制强度的指标主要有三类:一是对环境管制指标进行量化打分。代表学者有Walter和Ugelow (1979),他们将环境管制量化为1—7共7个等级,根据划分的等级测度出发达国家的环境管制为6.2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管制为3.1分。VanBeer和Vanden Bergh (1997)构建总分24分的环境管制强度量化体系,并测度出所研究国家的环境管制强度。二是复合环境管制强度指标。有些学者考虑单一指标不足以表示政府环境管制水平,采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复合指标衡量政府的环境管制强度。代表人物有Swinton (1998)、Aiken和Pasurk (2003),他们采用环保投资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两个指标衡量环境管制。国内学者解垩(2008)也采用这两个指标作为环境管制强度的衡量指标;三是单一环境管制强度指标。学者们更多地选择二氧化硫排放量、污染治理支出和环保投资等指标作为环境管制强度的单一衡量指标。具体指标选择如表1-1所示。
由表1-1可知,学者对环境管制指标的度量通常采用不同的代理指标来衡量环境管制强度,从而导致环境管制强度和衡量标准之间的差异较大。同时,不同研究对象之间在数据的统计方法、统计口径以及统计时间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由于环境管制强度是动态变化的,因此也容易产生可比性不高的结果。环境管制强度指标的测量相对困难,它不仅依赖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而且也与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水平等因素有关。此外,单一环节管制强度指标难免会以偏概全,为此需要尽可能从环境管制的投入与产出两个方面构建更具综合性的环境管制强度指数,从而更全面地分析有关工业环境管制的相关问题,尽可能克服单一指标分析相关问题时存在的一些弊端。
表1-1 学术界关于环境管制强度指标的选取
资料来源:笔者整理。
四 环境管制政策评价
在建设两型社会背景下,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管制政策,旨在降低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那么,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出台的环境管制政策能否降低环境污染,也就是环境管制政策的有效性问题,该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纵观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多位学者从不同视角结合一些具体产业对环境管制政策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其中,李志学和杨媛(2011)通过对环境管制政策对火力发电企业绩效的影响这一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环境管制政策将对火力发电企业绩效的提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该文还分析了该种效应的形成机理,即环境管制政策加快了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弥补了环境管制政策出台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从而提高了火力发电企业的绩效水平。一些学者还研究了环境管制政策对竞争力的影响问题,并得出环境管制政策对竞争力具有负向效应的结论。如乔根森和威尔科克森(1990)基于国家层面的研究结果显示,1974—1985年强制性的污染治理成本和符合标准的投资使得美国实际GNP的增长速度下降了0.2个百分点。而一些研究还关注环境管制对企业或部门生产力的影响问题,如盖洛普和罗伯特(Gollop and Robert,1983)的研究发现,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的实施使得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的生产力增长速度下降了43%。一些学者也从企业层面论证了环境管制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如李志学和杨媛(2011)研究表明:一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管制工具对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小,从而对企业绩效的不利影响较小,而命令和控制型环境管制工具对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从而对企业绩效的不利影响较大。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管制工具不一定比命令和控制型的管制工具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上更为有效。国内学者李小平等(2013)就环境管制等因素对中国30个工业行业1998—2008年利润水平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严格的环境管制能够提升中国工业行业的利润水平,并且对干净类和污染类产业利润水平的影响并没有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从环境管制政策对企业绩效、行业竞争力、经济增长速度、行业利润、生产成本等问题进行研究,但并未得出环境管制政策对上述变量具有同方向变动的结论,这不仅与研究视角有关,也与选择的数据和方法有关。由于工业是中国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为此,亟须以工业作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环境管制政策的实施效果。
由上述分析可知,尽管学术界对环境管制效果评价与环境管制政策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得出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但以中国工业作为研究视角,具体分析中国工业环境管制现状、中国工业环境管制效果、中国工业环境管制政策优化设计等内容的研究还较为少见,同时对环境管制下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主要基于线性分析框架进行且未得出一致性的研究结论。为此,本书以“中国工业环境管制效果评价及其经济增长效应”作为研究选题,对上述内容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力图为提高中国工业环境管制效果,降低环境污染,促进中国工业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提供政策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