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简评:意义、影响和遗留问题
尼采的哲学对于整个西方文化传统具有强大的冲击力。欧洲近代启蒙主义思想家通常是以理性批判基督教的信仰,他们论证上帝的存在不可能用理性证明,违背自然规律的奇迹不可能发生,基督教的神学违背经验事实并在逻辑上自相矛盾;但是他们通常不反对基督教的道德,有的近代启蒙思想家甚至为了维护基督教的道德,不惜以实践理性之类的名义重新预设“上帝存在” “灵魂不死”和“末日审判”,把他们早先通过理论理性否定的东西又借口道德实践的需要偷运回来。在这方面最典型的哲学家是康德。当然,启蒙思想家在这样做的时候,通常以“人道主义道德”的名称取代了“基督教道德”的名称。在尼采看来,这种所谓人道主义的道德与基督教的道德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扼杀生命活力的道德,而他反对这种“人性、太人性”的道德。尼采的“重估一切价值”对基督教构成第二股冲击波,它比先前的启蒙运动的冲击力更大。如果说欧洲文明传统的一根支柱是基督教的道德,那么尼采的“重估一切价值”就意味着要把这根支柱连根拔起。
尼采宣告虚无主义是从今往后两个世纪的故事。这确实被尼采言中了。“上帝死了”,基督教衰败了;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来了又去,无功而返。人类现在确实面临价值空虚的困境。只要我们看一下当今广泛流行的那些观点,如“价值多元”“没有普遍有效的规范”“没有终极目的”“没有公认的合理性”等,我们就会叹服尼采的预见力。
尼采的哲学思想对20世纪上半叶时兴的存在主义和下半叶时兴的后现代主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存在主义所讲的自己设计自己、自己的抉择决定自己的存在,后现代主义所讲的“叙事被权力支配”“诠释由权力驱动”“反逻各斯中心主义”“解构主义”等,似乎都能在尼采的著述中找到出处。难怪它们都以尼采为鼻祖。
尼采的“永恒轮回”的学说对传统的历史观形成了巨大冲击。尼采所关注的传统的历史观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1)犹太—基督教的线性历史观,
(2)波斯的二元论历史观,
(3)佛教的轮回论历史观。
基督教的历史观是线性历史观。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历史从上帝创造世界开始,到上帝的“末日审判”终结。凡是信奉耶稣基督和按照耶稣的教诲行善的人都将得到善报,在天堂中享永福;凡是不信奉耶稣基督和违背耶稣的教诲而行恶的人都将得到恶报,在地狱中受永罚。尼采的永恒轮回学说与这种有始有终的一次性的历史观正相反。永恒轮回说从根本上颠覆了基督教道德学说的基础。试想一下,一旦人们相信世界是永恒轮回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指望死后灵魂去天堂享永福了。
琐罗亚斯德教(祆教、拜火教)曾盛行于古代波斯帝国和其他中东地区。该教持二元论历史观,认为世界是由精神和物质两大原因产生的,世界历史是代表光明的善神阿胡拉·玛兹达和代表黑暗的恶神安格拉·曼纽长期斗争的历史。这场斗争将持续12 000年。原初,善神统治的光明世界与恶神统治的黑暗世界并存。随后,恶神向光明世界发起进攻,而善神进行回击,于是产生了善恶和明暗相分割和混杂的世界。最终,善神将战胜恶神,光明的世界和黑暗的世界重新截然分开。人存在于那善恶和明暗相分割和混杂的世界中。有人选择跟随善神,以善念、善言、善行参加善的王国;有人则相反,参加恶的王国。人死后各有报应。善者死后很容易走过裁判之桥(Chinvat),进入无限光明的天堂;恶者过桥时,桥面变得薄如刀刃,他们堕入地狱受与其罪恶相当之苦。
尼采所说的查拉图斯特拉就是琐罗亚斯德(“查拉图斯特拉”是波斯文的发音法,传入希腊后称为“琐罗亚斯德”),是创立祆教的教主。本来,查拉图斯特拉持一种有开始、有终结的历史观,把历史视为善恶二元斗争的过程,“裁判之桥”相当于“末日审判”。犹太—基督教的线性历史观很可能受到了琐罗亚斯德教的影响。尼采指出:“查拉图斯特拉首先在善恶斗争中追求万物的动力之轮——他的工作就是把道德作为自在的力量、原因和目的转换成为形而上学。但在根本上说,这个问题似乎已经是答案。查拉图斯特拉创造了这个极端灾难性的错误,也就是道德,因此他必然是第一个认识到这个错误的人。”51 于是,尼采重新塑造了一个查拉图斯特拉,由他来克服他自己犯的错误,由他来宣告“永恒轮回”说。
印度佛教持轮回论历史观。佛教主张众生在因缘和业报的作用下不断轮回。欲望(意志)导致业报,导致在因缘之链中的轮回,是痛苦的根源。因此,为摆脱痛苦,必须禁欲,从而超脱轮回。叔本华的历史观来源于印度的佛教,并把欲望当作痛苦的根源。尼采不反对循环论的历史观,不反对把意志视为宇宙的本源和历史的动力,但反对从中引出悲观主义的结论。在尼采看来,既然自己的意志是自己的历史的动力,那么就应该肯定这种意志,珍惜这种意志,选择自己真正希望做的事情;既然轮回不仅意味着毁灭而且意味着再生,那么就应该从这种再生中看到希望和得到安慰。视角主义成为尼采逆转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的依据。
我认为,尼采的永恒轮回的历史观和视角主义的思想方法,尽管对西方占主流地位的线性历史观和普遍主义的思想方法构成了重大挑战,揭示了它们的很多错误,但其自身也遗留了重大问题。
首先,尼采的永恒轮回学说没有考虑到生态的问题。如果生态破坏了,就不会有再生了;离离原上草,不再一岁一枯荣,而是寸草不生了。与此相关,尼采也没有考虑到技术可能导致的灾难性的负面作用。人用自己的技术所造成的对自然的破坏,会使得大地失去自身的修复能力,这样人就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把自己连根拔起,人的生命的轮回就终止了。
其次,尼采没有讲清楚自我中心的视角与客观的普遍性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应把视角与普遍对立起来。普遍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否认特殊性和差异,但这不等于说相对于特殊的普遍和相对于差异的共性是没有的。就拿尼采所说的“近距离的东西显得较大且较为重要,而远距离的东西的大小和重要性就缩减”的视角主义原理来说,如果不去度量距离,怎么知道近大远小的视角原理呢?尽管不同的人通过自己的眼光看一个东西的远近有差距,但这种主观上的差距并不妨碍我们去寻找一种客观的、统一的方法——我们可以通过确定度量衡的准则进行测距,从而得到大家公认的测距的数目。没有客观的普遍有效性,就没有科学;科学的真理建立在主体际有效的检验方法、实验手段和观察对象的基础之上。当然,对于自然现象,较容易确立客观的普遍有效性;对于社会现象,很难建立普遍有效性的准则。但这不等于说人们在社会生活的领域内不存在任何客观的衡量尺度和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有关人的衣食住行的水准是可以进行统计的;对于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如珍爱生命、保障人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是可能形成基本共识的。视角主义可以作为反对普遍主义的理由,但不能作为拒绝交流、拒绝在道德规范和价值观上达成共识的理由,因为人类共同的社会生活要求这样的共识和规范。没有它们,人类不能共同生活,除非像查拉图斯特拉那样独自生活在深山老林中。
最后,尼采的价值观着眼于个体生存、个体愿望和当下感受。在我看来,价值是不能仅凭个体生存、个体愿望和当下感受来建立的。价值是以下三个方面的综合体:(1)价值不仅涉及一个人自己的生存,而且涉及他人的生存,乃至整个人类和世界的生存。(2)价值不仅涉及一个人当下存在的现实性,而且涉及指向将来的整个人类生存的可能性。说得具体些,当一个人评估价值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当下的情况,而且要展望未来,着眼子孙万代的生存,考虑将来的各种各样的可能性。(3)价值不能只以自己的愿望和自我实现为基础,更重要的是建立在“无私奉献”的基础之上,道德价值主要体现在利他主义的维度上。
1 参见尼采:《权力意志》,“中文版凡例”,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页。
2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903—904页。
3 F. W. Nietzsche, 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15, in Sämtliche Werke, Kritische Studienausgabe in 15 Bänden, Hg. von G. Colli u. M. Montinari, KSA 1, Berlin: de Gruyter, 1988, S.100f. 以下15卷本考订研究版《尼采全集》简称为“KSA”。
4 F. W. Nietzsche, Ecce homo, KSA 6, S.336.
5 Ibid., S.258.
6 参见刘小枫主编《尼采注疏集》中的《偶像的黄昏》,“Pütz版编者说明”,卫茂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页。
7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733页。
8 同上书,第1032页。
9 同上。
10 同上书,第1033页。
11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孙周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页。
12 同上书,第69页。
13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1070页。
14 F. W. Nietzsche, 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KSA 1, S.19.
15 F. W. Nietzsche, Zur Genealogie der Moral, Vorrede 5, in Friedrich Nietzsche, Werke in drei Bänden, 1954, Bd. 2, S. 767.
16 尼采:《偶像的黄昏》,“一个不合时宜者的漫游”19,卫茂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3页。
17 同上。
18 尼采:《偶像的黄昏》,“一个不合时宜者的漫游”20,第134—135页。
19 同上书,“一个不合时宜者的漫游”20,第135页。
20 同上书,“一个不合时宜者的漫游”24,第140页。
21 F. W. Nietzsche, Jenseits von Gut und Böse, §260, in Friedrich Nietzsche, Werke in drei Bänden, Bd. 2, S.729.
22 Ibid., S.730.
23 F. W. Nietzsche, Der Fall Wagner, KSA 6, S.46-47.
24 F. W. Nietzsche,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in Friedrich Nietzsche, Werke in drei Bänden, Bd. 2, S.282.
25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719页。
26 同上书,第732页。
27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732页。
28 同上书,第1036页。
29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70页。
30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709页。
31 同上书,第721页。
32 同上书,第722页。
33 参见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280—281页。
34 F. W. Nietzsche, Zur Genealogie der Moral, in Friedrich Nietzsche, Werke in drei Bänden, Bd. 2, S.837.
35 F. W. Nietzsche, Ecce homo, KSA 6, S.300.
36 F. W. Nietzsche, Die fröhliche Wissenschaft, §162, KSA 6, S.498.
37 F. W. Nietzsche, Zur Genealogie der Moral, in Friedrich Nietzsche, Werke in drei Bänden, Bd. 2, S.860f.
38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280页。
39 同上书,第199页。
40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202页。
41 同上书,第199页。
42 同上书,第200—201页。
43 同上书,第283页。
44 参见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210页。
45 同上书,第202页。
46 同上书,第197页。
47 尼采:《权力意志》(下卷),第1170页。
48 尼采:《朝霞》,田立年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89页。
49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205页。
50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295—300页。
51 F. W. Nietzsche, Ecce homo, KSA 6, S.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