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代社会和性爱文化
人本身就对做违禁事情有着原始的欲望。更进一步,就算说禁条是为了让人们去违反而存在的也不为过。在人类社会的文化禁忌中,最根源的禁忌就是与“性”相关的内容。而且“性爱”描写也正是以希望违反禁条的欲望为出发点的。联系亚洲传统来讲“性爱”描写的话,它正是与儒教伦理道德相违背的,儒教伦理道德不仅有上下等级的区别,而且根据地位的不同,遵守不同的法规,是相当呆板而束缚人欲望的一种制度。在儒教思想中,被肯定的性伦理是被社会所认同的。它只限于所谓的用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性。存在于社会和国家的认可范围中,因此和“诱惑”这样的词搭不上边。“性”只有在违反“性”禁条时,才能构成“诱惑”。也只有在这一瞬间,才能够满足违反“性”禁条的原始欲望。按照这样的思路,可以发现唐朝虽然以严谨的伦理观念为外衣,但它仍充满了对禁条进行挑战的力量。而那巨大的相与挣脱的力量,与作为影响唐代文化的重要原因——道教有着深刻的联系。
受当时重视门第风俗的影响,发源于中国西部的唐王朝赋予自己的血统以神圣感,为保障建立王朝的正当性,奉老子为元祖。凭借和老子同姓——李姓的优势,自称是老子正统的继承者。正是依靠这种背景,唐代的道教在皇权的庇护下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借此,道教文化顺理成章地融入整个唐代社会及文化,并发挥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力。
道教理论与别的宗教相比,在对“性”的看法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它所具有的理论实践体系。儒教对于“性”采取不言及的态度,或只限于讲夫妻之间的琴瑟之乐。而道教不仅肯定“性”,而且阐明通过对“性”的修炼,可以达到成仙的最高境界。道教的这种“性”修炼方法,被称为房中术。它遵循阴阳五行的原理,通过男女性交的持续而达到不死的境界。在唐代被编纂成的孙思邈的医书《千金要方·房中补益》中,对房中术有以下记载:
阴道发火,阳道法水,水能制火……凡精小则病,精尽则死,不可不思,不可不慎。数交而一泻,精气随长,不能使人虚。若不数交,交而即泻,则不得益。泻之精气自然深长,但迟微,不如数交接不泻之速也。
还有同一时代的医书《医心方·至理篇》中,重点阐述了对于人来说,经历房中术的必要性:
爱精养神,服食众药,可得长生,然不知交接之道者,虽服药无益也。男女相成,有天地相生也。天地得交接之道,故无终竟之限,人失交接之道,故又废折之渐。能避渐伤之事,而的阴阳之术,则不死之道也。
就像上文所提到的那样,道教把房中术用天地阴阳之道来解释。这样就把世俗的人的身体一下子提高到了圣的范畴,这与唐代独特的性文化意识是相通的。除此之外,把人的身体和性,借以天地自然之道来把握的另一典籍著作要算是《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了。在甘肃敦煌鸣沙山石室中发现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是研究唐代性文化的重要资料。其中对人身体的成长和男女的性进行了详细的描写。据记载,传奇《李娃传》的作者白行简是此著作的作者,但是从白行简留下的文章及历史书中对他事迹的记载来看,并没有他对房中术有兴趣这样的记载。因此《天地阴阳大乐赋》真是白行简所作,抑或是别人假托他的名声而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与作者无关,这部书提到了《洞玄子》、《素女经》等唐以前的作品,所以很显然《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最早也应该是在唐代写成的。因此,此书中所反映的唐代性文化也是值得相信的。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以描写为主,运用赋的形式,对男女性交行为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唐以前的作品中,几乎找不到与之相媲美的著作。所以我们很容易看出唐代文化中色情方面的特点。
就像《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所叙说的那样,唐代社会是容许人们对“性”表现自己的兴趣的。而且与别的封建王朝相比,在“性”方面拥有较为自由的氛围。而在这之中的女性,虽然受到很多限制,但容许参加社会活动。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女皇帝武则天,有知识的女道士阶层以及以北里为中心的妓女文化,作为唐朝独有的社会现象,更值得深入研究。
但是受儒教伦理道德的束缚,唐代女性不可能完全自由,即儒教是国家正式的统治理念,同时也是用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伦理纲领。而且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对女性强调所谓的贞节情操。比如:唐代正史《旧唐书·列女传》的序文中,就有强调女性贞节的记载:“至若失身贼庭,不污非议,临白刃而慷慨……虽在丈夫,恐难守节……末代风靡,聊播椒兰。”还如,同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极其美化女性贞节。其中沈既济的《任氏传》就对维护贞节的女性大加赞扬,文如:
嗟呼,亦物之情也有人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知者矣。
但是国家只是考虑建立儒教社会秩序,完全不考虑社会效应,实际上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就传统的儒教立场来看的话,唐代强调女性贞节为德行。但事实上,据史料记载,对唐代女性来讲,守贞节只是那种能得到赞扬的行为,而并非必须遵循的。可以举出这样的证据,在唐代女性的再婚现象是相当频繁的。而且不仅是一般女性,甚至是皇帝的女儿,也可以完全没有顾虑地再婚。唐代公主中,再嫁的人数达到25名,结过三次婚的公主就有3名。这就可以证明:守贞节对唐代女性来说,并不是必须遵守的规范。而前面提到的《任氏传》正可以用来做反证:在当时,不守贞节的女子占多数。《任氏传》中连狐狸都能如此遵守节操,那么人就更应该遵守这样一个故事,来作为当时妇女普遍不遵守贞节这一世态的反面典型。
联系儒教伦理观念所谓的贞节,进一步进行讨论的话,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的存在,就是和儒教伦理观念针锋相对的。武则天原是太宗的才人,被高宗看中后,就做了他的皇后,以至于最后自己登基做了皇帝。还有前面所提及的玄宗和杨贵妃的关系,从儒教的立场来看这无疑是败坏门风的。但是在唐代的书籍和文学作品中,从这一角度谴责武则天和玄宗的文章几乎无法找到。所批判的只是武则天的恐怖政策和玄宗末年的荒废政业。以杨贵妃和玄宗爱情故事为内容的陈鸿的《长恨歌》中,也只是说到“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而对于玄宗迷恋于已经成为儿媳的女子这件事,几乎没有批评的描写。相反,在《长恨歌》中,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经过文学性的修饰,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玄宗唤来道士,寻找杨贵妃的灵魂,被描写成“深情”的人物。而杨贵妃则被描述成在仙界游历的仙女,使得我们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天上的牛郎织女。原来只是单纯地违反禁条的爱情,却从肉体心境层次的情爱被上升到了就算是死也不能忘记彼此的宗教层次的情爱。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把唐代社会的情爱描写认为是产生于儒教的条条框框和触动人们去违反这些条框的道教力量之间。不仅如此,唐代社会的情爱文化是从道教文化中派生而来的。它们的共同点是:对人的身体有着浓厚的兴趣,对“性”进行肯定。两者相结合,创造了一种看待男女爱情故事的完全不同的新视角。与此同时,构造了这样一种背景:唐代士人不断地创造以男女情爱为内容的作品,随之,乐于传看这些作品的专门读者群形成,然后,所谓的爱情类传奇的新文学形态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