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绪言
一
近些年来,英国著名学者巴斯奈特、美国著名学者斯皮瓦克等都声言,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面临“消亡”之险。其实,类似的言论更多是想通过惊世骇俗的方式引起大家的警觉,切实促进比较文学学科研究范式的转型。在当下语境中,面对来自学科外部的挑战和源自内部的事实困境,比较文学研究急需不断推陈出新。这就需要研究者介入比较文学研究时,具备较为自觉的学科反思意识,而不是始终从陈旧的角度和理路出发,基于已经得到广泛使用的材料,来阐发一些已然非常老套的问题。确实,随着研究历史的延长和研究队伍的不断壮大,这一学科“新鲜”的研究对象也随之减少。但一个学科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需要研究者不断克服困难,立足新的研究视角,开拓新的研究理路,挖掘新的研究材料,找寻新的研究问题。
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一直是比较文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从传统上来看,它大抵属于“影响研究”的范畴,注重“事实材料”的挖掘和阐发。它既然关注的重点是“交流”或“关系”,那就必然是互动的,而不是单向的,那就必然是动态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那就必然既容纳事实层面的交流,又涵盖思想精神层面的互动。人际往来、思想互动、文学译介、跨界叙事等,都是繁复的文学交流活动。要对它们展开研究,就应特别重视间性参照和对话关系。与此同时,文学交流的进程和文学关系的发生,可能还要受到许多非文学层面因素的影响。政治意识形态、突发事件、文人个体因素等,都是重要的干扰因素。充分考虑特定的时空语境和具体参与者的个体因素,尊重他者,互为主体,应当是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的基本立场。这一领域以往的研究,往往侧重于事实层面的梳理,而不够重视精神交流和思想互动这一层面。因此,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除需继续挖掘和梳理丰富的事实材料以外,还需在材料所蕴含的生命内容和思想精神维度等更为深刻隐见的层面发力。
基于上述,理想的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既需兼顾事实与精神、文学与非文学等不同层面,厘清语境、过程和结果,立体交叉地呈现交流的繁复图景,又需将史料学、学术史和思想史统一起来,处理好事实描述与关系阐释、意图考辨与效果分析等的辩证关系。当然,这只是较为“理想”的状态。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需要从大量的基础工作做起。为了更好地研究双边互动交流,先需将单向的影响和接受关系梳理清楚。为了更为深入全面地体悟精神交流和思想互动,先需将基本的事实材料挖掘出来。
对于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而言,文献资料既是研究的基本素材,又是研究得以创新的基石。文献资料不仅可以呈现出文学交流或关系的原生状态,而且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内容。因此,对于研究者而言,它们就无疑具有两重价值:一是借助它们来还原“事实真相”,二是以它们为基本素材展开理论阐释。文献绝不是一堆僵死的材料,自身隐含着无限的阐释空间。当然,它们的价值,只能靠具体的阐释者开掘出来。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文献资料的运用,就有可能沦为研究者满足某种需要的一种话语修辞行为,从而出现许多脱离时空语境的“误读”现象。这就要求研究者使用文献资料展开还原和阐释时,除了不能断章取义,还需充分考虑它们得以出现的具体时空语境。
做好文献资料工作,是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得以突破和创新的一个关键所在。尽管前贤时俊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骄人的成绩,但可惜的是,还有许多研究者依然尚未足够重视第一手文献资料的挖掘和利用。这就导致不少文献在引用过程中经常出现错讹,有些文献被反复引用,而另外一些同样有价值或更有价值的文献,一直埋没在历史的灰尘之中。
从互动交流的视角出发,不仅有利于考察世界文学相关之间的关系,而且便于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某一民族/国家文学中往往呈现出的“异质”或“世界性”因素。中国和东亚文学交流的历史非常悠久。至少迟至“启蒙运动”时代,中国文学已经被引介到了西方。自晚清以来,外国文学也开始大规模进入中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全球化,中国文学和世界其他民族/国家的文学之间,建立起了更为紧密的互动交流关系。无论是研究外国文学如何进入中国、参与中国文学自身的建构,还是思考中国文学如何走向世界、参与世界文学的整体进程,都涉及立足于“中”或“外”展开的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正是因为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学者一直非常重视中外文学交流或关系研究,而这也构成了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学术传统和优势领域。
我们比较关注的是20世纪30年代[1]的中美文学关系,一直以搜集和整理这一时段中美文学交流的原始文献为基础,考察它们展开交流的多元语境、基本状况和具体过程,以期阐释这一交流如何参与中国文学的世界性和现代性建构,辩证分析其中蕴含的历史文化意义。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始终围绕四个重点展开:一是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和整理30年代中美文学交流的重要原始文献;二是基于原始文献,结合其他辅助资料,整体把握这一时段中美文学交流的状况;三是在重视事实层面交流的同时,尽可能从精神层面研究一些典型的交流现象;四是考察中美文学交流对于中国文学发生和发展的意义。编纂这部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的文献资料集,即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做的基础工作之一。
二
文学既是一种精神创造,又是一种社会生产。伊格尔顿提醒我们:“文学可以是一件人工产品,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一种世界观;但同时也是一种制造业。”[2]无论将文学视为精神产品,还是当作物质产品,它们都是生产出来的结果。文学传播或者接受,归根结底,都是人作为主体的社会实践和精神实践。中国文人论美国文学,即是以美国文学为本事展开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知识生产和话语生产。既然是生产,就既要受到经济基础、传播媒介等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又不无受到生产者精神状态、认知水平和生存体验等的影响,还无法摆脱社会网络中已经形成的文化传统、现实需要和各种复杂权力关系的主宰。这些制约、影响或主宰因素,本身就构成了文学生产得以展开的复杂语境。
30年代参与讨论美国文学的中国文人非常之多,并且,对于某个具体的话题,他们的看法也大相径庭。大致可以说,中国文人真正开始重视美国文学,就是从这一时段开始的。它之所以能在中国整体得到重视,而中国文人对它的整体或部分又存在不尽相同的看法,与这一时段中美文学展开交流的整体语境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为了更为深入地理解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要现象,我们首先有必要整体把握其得以出现的基本语境。
美国在建国之后短短一百多年中,各方面都取得了飞跃式发展。截至19世纪末,美国的经济强国、领土大国和军事强国形象,已经初步树立起来。进入20世纪之后,美国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一战之后,随着英、法、德等西方大国的经济遭到重创,美国成为最大的债权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绝对优势地位更加稳固,因而有了“黄金国”之称。美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扩充了军事力量,提升了政治影响力。可以说,一战后,美国的大国、强国地位进一步提升。
对于美国来说,政治和经济的独立早在1776年就基本完成,但因为其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与英国、与欧洲同根同源,要真正实现文化的相对独立,则绝非易事。不过,自从政治、经济独立之后,尤其是随着硬实力不断增强,美国就开始努力追求文化独立。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不仅凝成了个人主义、实用主义、多元主义和理想主义等主观文化形态,而且创造出了辉煌的美术、音乐和电影等客观文化产品。美国文化在整体呈现出鲜明个性、奉献出丰硕成果的同时,美国文学也得以蓬勃发展。尽管20世纪之前美国文学的独立性一直备受质疑,但不能否认,爱默生、惠特曼、爱伦·坡等重要作家,确实在为美国文学的独立而努力奋斗,与那些专事模仿欧洲风尚的作家形成了鲜明对比。进入20世纪之后,尤其是在二三十年代,彰显不同美学规范和意识形态诉求的作家同时登上文学舞台,使得美国文学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多元格局和蓬勃发展态势。在这一时段,艾略特、福克纳、海明威、奥尼尔等文学大师辈出,美国文学开始引领世界潮流。与此同时,它也赢得了世界认可。刘易斯、奥尼尔、赛珍珠等作家接连荣获向来由欧洲人主宰的诺贝尔文学奖,便是一个重要例证。
总之,进入20世纪之后,美国实力得以大幅提升。这就构成了30年代中国文人对美国文学展开意义实践的重要语境。
30年代中国的内部语境,也至为复杂。这一时段尽管经常被称为现代文学的第二个十年,但也是国民政府在大陆的“黄金十年”。我们通常所谓的现代文学,大多是在中华民国这一政治形态下发生发展的。只有将这一时段中国文学的现代性放在民国的框架内加以阐释,考察它如何展开、如何受到压抑,我们才能发现其具体呈现形态和深层内涵,因为民国时期“特定的国家历史情境才是影响和决定‘中国文学’之‘现代’意义的根本力量”[3]。
在30年代,尽管国民党通过各种手段实施文化统制,干扰了文学艺术的正常发展,但它实际的管控能力非常有限,还是为文学的多元发展提供了部分可能性。这一时段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状况、文化环境等等,构成了中国文人生产和传播美国文学的重要条件。借鉴美国文学资源来促进中国的文学现代性和社会现代性建构,已经成了30年代相当一部分人中国文人的共识,但由于权力场和文学场的分化,不同的文人面对美国文学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和阐释。当时的现代传播媒介已经较为发达,构成了美国文学能被大规模生产和传播的条件,但媒介呈现出分化状态,也事实上成了美国文学被多元生产的重要制导因素。另外,随着接受了留学教育和本土教育的青年文人不断涌现而出,美国文学的译介队伍迅速壮大,并且急剧分化。他们的译介,既建基于前期的译介状况,又是在新语境下展开的意义实践。因此,就30年代中国文人论美国文学这一现象而言,“民国机制”下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译介队伍、前期译介基础等都是重要的语境。
罗志田分析近代中国思潮时曾指出:“如果将晚清以来各种激进与保守、改良与革命的思潮条分缕析,都可发现其所包含的民族主义关怀,故都可视为民族主义的不同表现形式。”[4]到了30年代,面对外部势力的不断挤压和内部情态的日渐窘迫,中国文人从事文学实践,无论是思考如何启蒙,还是探索如何救亡,无论是倡导阶级革命,还是呼吁“民族中心意识”建构,无论是张扬自由主义,还是彰显阶级或民族革命意识,其实都蕴含着强烈的民族主义诉求。这肯定会使他们的文学实践呈现出一定的趋同性。然而,我们除了注意到这一点,还需正确面对他们存在差异性这一客观事实,我们并不能完全以共同性来遮掩他们至少在话语实践层面表现出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如果按布迪厄的方式,我们将整个30年代的中国文坛视为一个“文学场”,那么,这个本应“遵循自身的运行和变化规律的空间”,明显受到了文学之外其他场域尤其是“政治场”的影响,呈现出了分化状态。在这个虽貌似规整但实际上呈现出分裂状态的场域中,各种具有不同诉求的“个体或集团处于为合法性而竞争的形式下”[5]。如何看待30年代中国的“文学场”分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个观念问题。长期以来,左翼文学往往被文学史研究者建构为这一时段文坛的“主流”。其实,如果回到当时的文学现场,我们很难理清何为主流。吴福辉就曾指出,30年代文学的主题词是“分解、转折、综合”,“到了这时期,文学形成更多的板块。每一板块都不小,互相冲突,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6]。
如果说现代化诉求是30年代中国文人积极生产美国文学的最重要动力,那么,“文学场”分化则是他们对美国文学做出不同生产选择的最基本背景。随着中国政治、文化情势日益变得复杂,美国文学成了不同倾向的文人激烈争夺并展开话语实践的重要场域。不同的文人出于不同的期待,对美国文学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和阐释,并在这一过程中彰显出了不同的话语形态。这客观上将美国文学“打扮”成了不同的面貌,生成了形形色色的侧影。但从整体上来看,分化的文人做出的多型选择和阐释,确实使得美国文学在中国被更为全面地引介进来,从而导致中国文坛上出现了一幅更为完整的美国文学图景。
李泽厚说:“中国近现代历史一直以政治为轴心在旋转,政治局势影响着甚至支配、主宰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经济到文化,从生活到心理。”[7]我们研究30年代中国文人的美国文学论,不能绕过文学之外的各种因素,因为在这样一个时代里,文学生产既明显受到各种非文学因素的干扰,又对它们做出了积极主动的回应。
三
在30年代,中国文人大大提升了对美国文学的关注度,它也以前所未有的旺盛态势进入了中国,参与了中国文学的现代性和世界性建构。然而,面对整体丰富多元的美国文学和繁复众多的可具体言说对象,中国文人不可能将其都纳入讨论的范畴。这就涉及如何对其做出选择和安排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30年代中国文人论美国文学,即是一个不断对其做出选择和安排的复杂过程。
关于如何选择,布迪厄曾指出:“由于文学场和权力场或社会场在整体上的同源性规则,大部分文学策略是由多种条件决定的,很多‘选择’都是双重行为,既是美学的又是政治的,既是内部的又是外部的。”[8]就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而言,“美学的”和“政治的”、“内部的”和“外部的”因素,在同时发挥作用。他们关注和论述美国文学,既是为了借鉴他者的文学经验,促进自身文学的现代化,又是为了文学之外的诉求,比如说,配合政治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
陈思和论及近现代中国文人接受异域文化资源时,也谈到了选择问题。他说:“接受者在决定选择之前,很可能已经被选择对象改造了面貌,所以他的这一表面主动的行为,实际上仍然是被动的。”[9]事实正是如此。30年代中国文人对美国文学做出的选择,表面上看都是主动的,但实际上已经深深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他们所做出的选择,尽管立足于本土的现实状况,承续着本土的价值传统,但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被外来因素“改造”了的心理结构为基本前提的。一方面,无论他们以何种尺度选择美国文学,这些尺度中有相当一部分本身就来自域外,而它们传播进来之后,为中国人提供了一种新的“观世眼光和审美方式”。另一方面,因为毕竟选择的是美国这一“他者”的文学,要对它的一切做出事无巨细的研究之后才做出选择,显然不太现实。因此,中国文人不得不关注苏联、英国、日本等国的文人如何选择和阐释美国文学,“我们”的做法和说法,在很大程度上就受到了“他们”做法和说法的影响。
许多选择貌似是自由的,但实际上,“这种选择的自由是有条件的,受到外部具体环境和固有的态度和价值观念的制约”[10]。毕竟,人是社会的存在,自然无法摆脱特定语境中各种非我力量的规训。然而,人在接受外在力量规训的同时,也可能通过各种实践彰显出自己的主体价值。在特定的语境下做出的选择,从长远来看,或许最有价值的应属那些“抵抗性”的实践。正是因为有了它们,特定的语境就不会显得那么单调呆板,而是呈现出众声喧哗之势。就中国的30年代来说,它既是一个备受压抑、不得自由的时代,又是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在这样一个处处充满矛盾的时代里,文人如何做出选择,做出怎样的选择,本身就意味着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如何彰显自己的精神风姿。
许多30年代中国文人加入了言说美国文学的行列,而它反过来又成了中国不同文人、不同价值冲突的场域。赵稀方研究新时期的中国翻译文学时指出:“翻译对象的选择,翻译的阐释权力,翻译的效果等无不来自于内部,它折射了中国内部的文化冲突。”[11]他说的这种情况也符合30年代的中国。他谈的只是翻译的问题,其实,包括翻译在内的所有针对域外文学的话语实践,均是如此。因此,我们面对这一时段中国文人对美国文学做出的选择,需要充分重视中国内部的价值或者话语冲突问题,以及这些冲突既如何宰制了他们对他者的选择和言说,又如何在对他者的选择和言说中体现出来。
在30年代中国“文学场”严重分化的语境下,需要译介美国文学尽管成了许多文人的共识,但译介其中的哪些部分,对其做出怎样的阐释,却成了更有争议的问题。在不同的文人秉持不同诗学原则、具有不同政治和文化追求的时代,到底是选择以马克·吐温、辛克莱、德莱塞等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文学,还是选择以惠特曼、霍桑、维拉·凯瑟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文学,抑或是选择以庞德为代表的意象主义、以桑德堡为代表的都市诗、以奥尼尔为代表的表现主义戏剧、以海明威和福克纳为代表的新潮小说等等,都不是纯粹的文学问题。选择什么,舍弃什么,彰显什么,遮蔽什么,可能都牵涉文学之外的因素。然而,正是因为当时的文人基于形形色色的诉求做出了多元选择和阐释,美国文学才得以在中国呈现出多元形象。
就同样一个美国作家、同样一部美国文学作品,不同倾向的中国文人即可从中阐释出不同的东西。比如,开明书店1933年出版了胡仲持的赛珍珠《大地》译本。胡在译者“序”中尽管指出,“作者对于中国旧礼教却未免刻画的太过分了,而且她对于崇拜着林黛玉式女性美的中国人的性心理的描写似乎也有几分不自然”,但整体给予此书比较高的评价,并认为“作者摆脱了‘勤俭致富’这一种因袭的道德观念,偏以都市贫民的暴动作为王龙一生的转变点”,“正是作者的伟大的所在”[12]。但政治明显左倾的祝秀侠却对《大地》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认为,该书不仅歪曲了一些基本的事实,没有抓住和正确理解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而且作者的写作立场本身存在问题:“《大地》是写给外国的抽雪茄烟的绅士们,和有慈悲的太太们看的。作过《大地》用力地展露中国民众的丑脸谱,来迎合白种人的骄傲的兴趣。”[13]同样一个赛珍珠创作的同样一部作品,两位论者的看法为什么会大相径庭?论者个人的政治立场、看待中国问题的方式、对待域外作家书写中国问题的态度,等等,肯定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赛珍珠及其《大地》成了胡仲持和祝秀侠共同讨论的对象,但二者不同的评价,其实暗含的是他们的接受或拒绝态度。
再比如,刘易斯193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中国文人掀起了一个言说他的小高潮。关于他有无资格获奖这一问题,不同倾向的文人看法殊异。明显左倾的余慕陶就认为,刘易斯的作品“意识固然谈不上,即如技巧若拿来比之辛克莱等等作品,不啻有霄壤之别”[14]。他热衷于译介辛克莱等政治更为激进的作家,因为瞧不上刘易斯对美国的温情暴露。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时较为积极追随民族主义文艺运动的汪倜然,却从文学与民族性的关系角度来阐释刘易斯,并指出其“重要与价值”,“就在于它是美国的和表现美国的一切”,因此,“对于要了解现代美国的生活、思想与精神的异国人,路威士的作品是不可不读的”[15]。
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是对它做的选择,但从另外一个侧面来看,他们在世界文学的整个格局中讨论它,其实也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它做出相应的安排。无疑,文学史写作,无论是大部头的史著,还是单篇的论文,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形式。
文学史本来是个舶来品。初步具备了民族文学和世界文学意识的中国现代文人,在梳理中国文学发展史的同时,也开始有意识地梳理世界文学的谱系。世界文学史写作和翻译能够在现代中国迅速崛起,主要得益于学校教育。陈平原曾说:“说到底,体例明晰、叙述井然、结构完整的‘文学史’,主要是为满足学校教育需要而产生的。”[16]1904年的《奏定大学堂章程》确立了“癸卯学制”,第一次将文学史教育规定为中国现代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国文学门”需要开设“西国文学史”作为补助课,而各种“西国文学门”,需要分别开设所习语言的“近世文学史”。自此以后,世界文学史教育就成为大学乃至中学教育的基本内容。随着文学史教育和写作的兴起,有关文学史的“神话”也逐渐形成。
30年代的中国文人掀起了编撰世界文学史的热潮。在各类世界文学史著中,直接冠名为“世界”“文学史”的,就非常之多,比如有余慕陶编《世界文学史》、李菊休编《世界文学史纲》、啸南编《世界文学史大纲》[17]等。有些著作未用“世界”之名,而用“西洋”,比如有方璧(茅盾)著《西洋文学通论》、于化龙编《西洋文学提要》、任白涛编译《西洋文学史》[18]等。30年代中国文人除了积极编撰世界文学史著,还撰写了不少国别文学专史,发表了不少国别文学研究论文。这一时段出现了许多以美国文学为集中讨论对象的论著。论文类的著述非常之多,比如有赵景深著《二十年来的美国小说》、朱复著《现代美国诗概论》、克修著《现代美国文坛概况》、林疑今著《现代美国文学评论》、顾仲彝著《现代美国的戏剧》[19]等等。除了这些论文,更值得注意的是曾虚白著《美国文学ABC》、张越瑞著《美利坚文学》和赵家璧著《新传统》[20]等以单行本形式出版的美国文学专史。如此众多的文学史论著,无论在世界文学格局中整体厘定美国文学的地位和性质,还是在美国文学格局中评价具体的作家作品,其实都是对美国文学做出的安排。
进入20世纪之后,美国文学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世界范围内质疑美国文学独立性和创造性的论调,也随之逐渐减弱。然而,30年代中国文人对其地位和性质,依然未能形成较为统一的看法,质疑或否定者依然不少。比如,曾虚白在《美国文学ABC》第一章“总论”开首即写道:“在翻开美国文学史的以前,我们应该先要明白了解‘美国文学’这个名词,在真正世界文学史上是没有独立资格的。”他更是武断地指出,“至今还没有看见真正美国文学出现的曙光。”[21]曾虚白确实将不少精力投入到翻译欧·亨利、德莱塞等人的作品当中。这就是说,就事实层面而言,他并不怎么轻视美国文学。然而,至少在《美国文学ABC》一书中,他确实针对美国文学发表了极端的言论。为此,该著出版以后,梁实秋立刻撰写了同名书评,严厉批评曾虚白对美国文学的“菲薄”态度。他写道:
我们可以说伟大的美国文学还没有出现,我们却不能说独立的美国文学现在还没有出现的希望。但是曾虚白先生大胆的说了:“美国文学只是英国文学的一支,至今还没有看见真正美国文学出现的曙光。”(第六页)这句话可未免严重了!本书的序是作于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截至这一天为止,曾先生“还没有看见真正美国文学出现”,并且连“出现的曙光”都“没有看见”!这是一件怪事。[22]
与曾虚白在《美国文学ABC》中明显轻视美国文学不同,《现代》杂志特意为现代美国文学出版了一期专号。在该专号的“导言”中,编者明确指出,“在各民族的现代文学中,除了苏联之外,便只有美国是可以十足的被称为‘现代’的”,还提请读者“应该极郑重的去注意”美国文学的自由和创造特征。[23]
30年代中国文人对于美国文学的安排,除了体现为对其性质和地位做出整体判断,还涉及对其内部秩序的厘定。现在看来,艾米丽·狄金森和赫尔曼·麦尔维尔,无疑是19世纪美国文学史中两个非常重要的作家。遗憾的是,30年代的中国文人很少关注他们,很少将他们作为言说的对象。曾虚白的《美国文学ABC》论述了15位19世纪美国作家,但根本没有提到他们,反而给霍尔姆斯、怀氐安等现在看来并不特别重要的新英格兰作家安排了不少篇幅。郑振铎的《文学大纲》和李菊休编、赵景深校的《世界文学史纲》尽管提到了狄金森,但也不过一两行。当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史,但忽视或遗漏狄金森、麦尔维尔等重要作家,无疑会影响到对美国文学做出整体判断。
美国文学的历史既是客观发生的“事实”,又是被人为书写的“故事”。如何在中国语境下“重写”美国文学史,厘定其内部秩序,确实与书写主体的知识素养、审美情趣和价值诉求等有很大的关系。现在,或许谁也不会过分否认海明威和福克纳的价值,不会过于质疑现代主义文学的美学追求。但在30年代的中国,现代主义文学尚未赢得足够认可。许多人将其等同于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颓废文学。比如,在《新传统》[24]这部专门研究美国现代小说的史著中,赵家璧以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为核心评价标准,认为从马克·吐温、豪威尔斯起步,经由杰克·伦敦、德莱塞等人开拓,直到帕索斯才足够“成熟”的现实主义文学,才是美国文学的“大道”和“正道”。在他看来,文学不仅应该坚持书写现实的立场,而且应该具备推动现实变革的力量。正是基于这一评价标准,他不仅质疑海明威和福克纳等作家的技巧创新,而且不满他们作品中流露出的迷茫和颓废情绪。
赵家璧认定现实主义是美国文学的主流和发展方向,现在看来,明显存在问题。在一战尤其是1929年经济危机发生之后,美国文学在延续本土革新图变传统的同时,也受到了苏联“无产阶级文学”观念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文学呈现出了“向左转”的特征,出现了不少左翼作家,以具体的创作实绩丰富了美国文学。但客观地说,在多元的美国文学格局中,左翼文学仅仅是一种重要的存在而已。其中真正具有价值的,是不但思想激进而且从事艺术实验并且取得一定艺术成就的作家作品。与此同时,美国文学并没有像赵家璧预判的那样,整体走向现实主义的“大道”或者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正道”。两次大战之间最有影响力的,却是被他不同程度否定了的海明威和福克纳等现代主义作家。
四
任何言说都是建构。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即是基于论述对象的部分事实和主体的立场、需要以及经验,对其实现建构的过程。这一行为表面上看,非常能够体现主体性,但实际上,因为可以参考的资料相对有限,再加上许多建构者自身把握美国文学的能力明显不足,编译域外学者的相关成果,沿袭外来话语的影响,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实。贺昌盛分析清末民初的外国文学研究时指出,“域外文学的研究虽然渐成其后,但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未曾摆脱依赖域外既有文学史著及相关资料而加以编译撰述的困境,能在直接阅读的基础上发一家之见的著述少之又少”[25]。这种说法不无道理。我们考察30年代中国文人的美国文学论,即可找到不少例证。
上文已经指出,曾虚白在《美国文学ABC》中极度否定了美国文学的独立地位。其实,他发表的诸多言论是有外来依据的。如果将《美国文学ABC》与美国学者约翰·玛西著的《美国文学的精神》一书做一比较,即会发现曾虚白实际上是有选择地编译了后著的相关内容。比如,《美国文学ABC》“总论”部分论析美国文学的总体特征时写道:
概括的说起来,美国人的文学作品是理想的、甜蜜的、纤巧的、组织完善的,然而,他们没有抓住人生的力量。他们的诗人,除了少数的一二人以外,是浅薄得只发着月亮般的光芒,只在技巧上求全。他们成功的小说家既不多,又是软弱,戏曲家,还没有产生。[26]
《美国文学的精神》第一章写道:
American literature is on the whole idealistic,sweet,delicate,nicely finished.… Indeed,American books too seldom come to grips with the problems of life,especially the books cast in certain forms.… The poets are thin,moonshiny,(and)meticulous in technique,novelists are few and feeble,and dramatists are non-existent.[27]
再比如,《美国文学ABC》在解释美国作家为什么无法抓住人生时写道:
他们的根本弱点是缺少天才;他们只注意在人生浮面的不相干的现象;他们对于小说的观念完全搅错了,虽然他们未尝不努力的工作。[28]
《美国文学的精神》写道:
The trouble is that they lacked genius;they dealt with trivial,slight aspects of life;they didn’t take the novel seriously in the right sense of the word,though no doubt they were in another sense serious enough about their poor productions.[29]
大概对比一下上面两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曾虚白对约翰·玛西的借鉴程度。但就是《美国文学ABC》这样一部没有什么原创性的著作,又成了李菊休编、赵景深校《世界文学史纲》第十五章论述19世纪美国文学的蓝本之一。不过,该著还融合了郑振铎编撰的《文学大纲》这部至少论述外国文学时也未呈现出足够原创性史著的相关内容。此处仅举一列。
论及亨利·詹姆士时,《世界文学史纲》写道:
他从小受父亲的特殊教育,养成了一个以四海为家的性质。他愿意舍弃国界的限制,做一个世界上的人民,所以他的眼光辽远而经验宏大。他的作品可分为二期,第一期有《赫德生》(Roderick Hudson)、《雏菊磨者》(Daisy Miller)、《一个贵妇的肖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美国人》(The American);第二期的作品是《鸽的翼》(The Wings of the Dove)、《金弓》(The Golden Bow)。[30]
《美国文学ABC》写道:
詹姆士从小受着他父亲的特殊教育,养成了他一种四海为家的性质。他愿意决然舍弃了国界的限制,做一个世界上的人民,所以他的眼光是更辽远,他的理智是丰富,他的经验是宏大。[31]
《文学大纲》写道:
他的作品可分为二期:第一期有《赫德生》(Roderick Hudson),写一个意志薄弱的美国雕刻家的事;此外还有《雏菊磨者》(Daisy Miller)、《一个贵妇的肖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及《美国人》(The American)。他的第二期的杰作是《鸽之翼》(The Wings of the Dove)、《金钵》(The Golden Bowl)。[32]
通过对比,我们即可发现,第一段文字明显将第二段和第三段文字组合到一起,稍作了一点改动。另外,这个例子中还有一些非常有趣的现象,也可以揭示出当时知识生产的部分特点。《世界文学史纲》和《文学大纲》中詹姆士作品的译名非常相似,但也有些许差异。Daisy Miller是詹姆士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以女主人公名为作品之名。按照惯例,人名需要音译,那么,Daisy Miller应译为《黛西·米勒》或类似的名字。若是意译该名,Daisy即为“雏菊”,而Miller则为“厂主(尤指面粉厂的)、磨坊主、碾磨工”。郑振铎将该著之名翻译为《雏菊磨者》,很明显,是采取了意译的方法。他这么做,大概是因为并不了解该著的命名方式。《世界文学史纲》却照搬了这一明显存在问题的译名。另外,它将《文学大纲》中的《鸽之翼》改译为《鸽的翼》。这是否又有有意避免抄袭的嫌疑呢?更为有趣的是最后一部作品的译名。The Golden Bowl现在通译为《金碗》,郑振铎将其译为《金钵》,也未尝不可。但《世界文学史纲》将其译成了《金弓》。据我们推测,这种变化主要是两个原因导致的。第一,《世界文学史纲》的作者抄录《文学大纲》的相关内容时,不小心将The Golden Bowl抄录为The Golden Bow,遗漏了该著英文原名Bowl一词中的“l”。第二,《世界文学大纲》的作者自己犯了错误,却浑然不知,反而认定郑振铎将Bow译为“钵”有问题,因此对其做了改译。Bow本来就有“弓”的意思。就这样,Bowl 成了Bow,“钵”成了“弓”,《金钵》成了《金弓》,闹了个大大的笑话。
1932年,左翼文人余慕陶出版了《世界文学史(上)》,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他们指出,该著存在抄袭郑振铎、赵景深、本间久雄等中外学者相关成果的情况。比如,赵景深发表了《文剪公余慕陶》一文,对这种行为展开了激烈的批评。他写道:“说余慕陶是抄袭其实是客气的,因为抄袭究竟还要用一点誊录的工作。他是剪窃,他只要用剪刀,飕飕的几下,于是大著成功了。”[33]其实,赵景深参与校改的《世界文学史纲》,也明显存在他自己激烈批评过的现象,而该著“借鉴”他人成果的方法,也一点不见得比余慕陶高明多少。
当然,我们指出上面这些,并无故意冒犯前辈的意思,只是为了呈现30年代中国文人论美国文学时确实存在的一些现象。另外,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彻底抹杀中国言说主体做出的种种努力和相对独立的价值判断,以及他们在做出相关判断的过程中呈现出的精神风姿。事实上,他们虽受到了各种外来话语的深刻影响,但也在努力基于中国语境,以自己的视角和立场,展开阐释美国文学的话语实践。
上文已经提到,赵家璧撰写的《新传统》一书论述现代美国小说时,明显坚持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标准。显然,这是当时刚从苏联传过来的“时髦”理论。尽管该著确实存在诸多不足,但跟上文提到的曾虚白、李菊休等人的史著还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它充分彰显了赵家璧作为史家的主体意识。首先,该著展现了赵家璧含蓄冷静、严谨认真的批评文风。无论他对具体的作家作品持何种态度,但在展开分析之前,他从不言辞激烈地从政治角度做出判断,也很少在未做论证之前就妄下断语。他善于引经据典,也能明确标注。仅在《美国小说之成长》一文中,他引文达二十多处,既有出自最新的报纸杂志的,又有出自文学史著的,涉及卡尔浮登、门肯等在当时美国文学批评界享有盛名的批评家的诸多批评论著。其次,该著显示出赵家璧既具有宏观把握美国文学发展的意识,又具有微观展开分析的能力。再次,他努力追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构,非常重视作家的思想倾向和文学作品的思想内涵,但他并未因此而彻底滑入忽视文学艺术本体性的泥沼,完全将文学视为负载和传播意识形态的工具。他试图坚持的是艺术性和思想性辩证统一的批评标准。又次,他已经开始关注斯坦因、海明威、福克纳等并不为当时的中国读者足够了解但在美国文学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作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最后,他尽管叙述的是美国现代小说史,言说的是他者的故事,但具有鲜明的中国问题针对性。与直接以中国问题为叙述对象的作家、批评家一样,他借着言说他者,体现出了强烈的中国现实关怀意识。言说他者,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他思考和表达自我的一种重要策略。
许纪霖曾指出,“‘超然’和‘介入’构成了现代知识分子形象上互补的两个侧面,这是现代社会的功能结构所规定和要求的”[34]。生活在一个处处充满着危机和变革的时代,30年代的中国文人尽管一直坚守着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者的本位意识,但也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文化修养和精神气质,在生产和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传达出了济世的情怀。面对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的宏大问题时,他们不约而同地投射出了关怀现实的强烈意识和创造未来的美好想象。然而,由于政治、文化立场不同,他们就如何体认中国现实、如何设计中国道路等问题,又不断展开论争。他们既需努力处理民族与世界、阶级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又不得不在现实政治面前做出选择。对于他们来说,直接发表关系国计民生的言论,或者亲自参与各种政治实践,固然勇气可嘉,但在政治实践成为敏感的事业而各种异端言论受到官方压制的时代,以言说外国文学的曲折方式介入对现实的思考、对未来的想象,也是一种重要策略。为此,30年代中国文人论说美国文学,既是他们针对美国文学本身的话语实践,又是他们借着文学来审视美国、选择美国文化的重要途径,还是他们通过言说他者来思考自我问题、设计未来走向的重要策略。
面对19世纪中叶以来不断失败的现实,中国文人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域外,试图借鉴外来的某种模式来实现自我更新。美国模式,对于不少中国文人确实产生了吸引力。美国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部分扮演起了师傅的角色,但它又切实损害了中国的利益。这就导致中国文人对它形成了仰慕与厌恶、追逐与警惕交织的情绪。截至30年代,中国文人面对美国道路和文化,已经形成了较为自觉的选择意识。
文学在某种程度上要反映现实,参与国家形象构建。从这个层面来说,美国文学多多少少会反映美国现实的某些侧面。正是基于这种逻辑,30年代的不少中国文人将美国文学视为透视美国的一面镜子。比如,郭沫若热衷于翻译辛克莱的暴露文学,就因为在他看来,“坚决地立在反资本主义的立场,反帝国主义的立场”,“从内部来暴露资本主义的丑恶”,便是辛克莱“最有辉煌的一面”。他说:“我在目前要介绍辛克莱的主要的意义”,便是想让读者通过阅读他的“作品中来领略领略所谓‘欧美式的自由’”[35]。郭沫若的潜台词是,既然“欧美式的自由”仅仅是表象,就连其内部的人员都已展开了暴露,那么,中国选择未来道路时自然不能学习美国。他的论说逻辑背后,隐藏的是当时左翼秉持的阶级革命话语立场。
跟郭沫若等人崇尚左翼文学、彰显阶级革命意识形态有所不同,《现代·现代美国文学专号》的编者秉持自由主义的立场。编者有意凸显了美国文学的自由竞争态势和独立创造特征,塑造出了全新的美国文学形象,不仅矫正了国人长期以来对美国文学的鄙夷态度,而且“把文学译介当作参与中国文学、文化建设和社会改造的重要手段,具有鲜明的中国现实针对性,渗透着他们对中国文学、文化、社会演进和发展的思考”[36]。比如在“导言”中,编者谈及美国文学逐渐脱离欧洲传统从而具备“现代”质素、开始发挥世界影响之后,就指出:“这例子,对于我们的这个割断了一切过去的传统,而在独立创造中的新文学,应该是怎样有力的一个鼓励啊!”[37]再比如,编者总结了美国文学的自由和创造特征之后,就指出,“我们是更迫切的希望能够从这样的说明指示出一个新文化的建设所必需的条件来。自然,我们断断乎不是要自己亦步亦趋的去学美国,反之,我们所要学的,却正是那种不学人的、创造的、自由的精神”[38]。如果说,前一段文字更多针对中国的新文学建设发言,那么,后一段文字直接指向中国的新文化乃至新政治建设。
考察30年代中国文人的美国文学论,我们能够明显感受到,许多文人在言说“他者”问题的同时,往往兼及中国自身的问题,有些论者甚至直接将二者结合起来加以讨论。比如,李长之撰写的《现代美国的文艺批评》[39]一文,第一节的题目即为“文艺批评和美国:顺路说到中国的急需”。在该节中,作者批评了中国文人唯西方观念是从的做法,认为这是“为自己的奴性作挡箭牌,以欺压本国同胞”。在他看来,中国文化建设的出路,更在于发扬光大和转换创新自身的传统文化精神。
有学者考察1917年至20世纪50年代间中国的“外国文学史建构”时指出,当时的知识界基于中国内部认识和变革社会的现实需要建构外国文学,因此“并非学术进步的内在动力使然,无关乎国际学术界对文学史的探讨情势、理论变化,和对象国的文学发展的实际状态出入很大”[40]。确实,中国自晚清开始的域外文学史书写有超越文学之外的诉求。尤其是当政治的势力和意识形态构建的诉求过分介入之后,文学史可能演变成了观念冲突的场域,甚至被按照预先设定的观念任意装扮。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能否认。但是,过分突出文学史写作的其他介入力量,夸大这些力量的宰制作用,而完全无视“学术进步的内在动力”,既遮蔽了现代中国文人言说域外文学时出现的某些重要历史事实,又抹杀了他们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复杂精神状态和多元价值诉求。现代中国构建出的异域文学图景,尽管“和对象国的文学发展的实际状态出入很大”,但任何对域外文学“形象”的构建,都是基于某些最基本的事实。另外,说现代中国构建外国文学史“无关乎国际学术界对文学史的探讨情势、理论变化”,肯定不符合实际。其实,他们在关注国际学术界的相关讨论时,只是选择了符合自己需要的部分而已。关于这几点,我们可以在30年代中国文人讨论美国文学的相关文字中明显体会到。
五
在中国文学追求现代性建构的过程中,文人们关注和论述美国作家,固然有学术进步的追求,固然有意识形态建构的目标,但也是为了吸收和借鉴他们的长处,以期促进自身文学的健康发展。30年代的中国文人对惠特曼、奥尼尔、辛克莱、艾略特、赛珍珠、刘易斯、休士等作家给予了非常高的关注,但同时冷落了爱默生、梭罗、狄金森、麦尔维尔、弗罗斯特等重要作家。一般来说,被中国文人广泛关注的美国作家,更有可能在中国发挥出更为广泛或深刻的影响,而那些备受冷落的作家,相对来说就难以产生巨大的影响。其实,情况要比这个更为复杂。在此,我们仅以30年代中国文人接受赛珍珠和弗罗斯特的相关状况为例,做一简要论证。
1931年,赛珍珠出版了以中国农村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大地》,很快风靡了欧美世界。随着《大地》的热销,赛珍珠也由一名普通的传教士女儿,变成了举世瞩目的大作家。她及其小说在欧美世界引起极大反响的同时,也立刻引起了中国文人的关注。仅在1932至1935年间,中国至少出版了八个赛珍珠作品的汉译单行本,其中《大地》的译本就有四个[41],而报纸杂志登载的有关赛珍珠的评论文章、新闻报道等等,至少有七八十篇。在整个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像赛珍珠这样在短时间内引起中国文人如此高度关注的作家并不多。因此,我们说30年代初的中国文坛上出现了赛珍珠热,恐怕一点都不夸张。那么,她对中国文学又产生了怎样的或者多大的影响呢?
一个作家对其他作家产生的影响,无非体现在题材选择、主题思想、艺术技巧、形象塑造等层面。要是赛珍珠对30年代的中国文学产生了影响,恐怕主要在于刺激中国作家进一步以农村问题为创作素材这一层面。
20年代中国文坛就出现了乡土派作家,但30年代却迎来了以农村为题材的小说创作高峰。无论是通常被列入乡土写实派的王鲁彦、蹇先艾、彭家煌等,还是社会剖析派的茅盾、叶圣陶、吴组缃、叶紫等,抑或是京派的沈从文、废名、萧乾等,都在30年代奉献出了重要的农村题材小说。我们推想,在赛珍珠及其《大地》受到中国文坛高度关注的时代,这些作家极有可能受到部分冲击,也有很多机会了解文坛有关赛珍珠的争论,进而以自己的方式传达对于中国问题的思考。况且,其中有些人亲自参与了有关赛珍珠的讨论。茅盾即是一例。他后来回忆说,自己曾于1935年给史沫特莱编选的《中国革命作家小说集》作过序文,写作了《给西方的被压迫大众》,并告诉美国读者:“他们从赛珍珠的《大地》等小说中看到的中国农民和农村,是被很大地歪曲了的。”在他看来,赛珍珠不仅没有看清中国的问题,而且歪曲了正在斗争的中国人形象,因此“她这部书并不能提高西方人对中国的了解”[42]。
茅盾所否定的,不仅是赛珍珠构建中国形象的客观性,而且是写作者的身份和立场。正是因为认定赛珍珠只是个“异乡人”,以传教士的眼光书写落后保守的中国和中国人,旨在迎合西方人偏颇认知中国的需要,他才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赛珍珠写作的积极价值。当然,现在看来,茅盾对赛珍珠做出的判断确实过于苛刻。至于赛珍珠在写作的过程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左翼文人所揭露的险恶用心,恐怕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话题。他们之所以对赛珍珠非常不满,大概主要是因为她没有构建出他们希望向西方传达的正在崛起的中国形象、正在觉醒和抗争的中国人形象。
换个角度来思考,可能正是因为对赛珍珠存在这种逆向接受心理,许多中国文人也积极参与书写中国农村,并有意识地注入自己对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别样思考。赛珍珠的《大地》以平淡疏远的眼光,讲述王龙如何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适时把握机会最后成为地主的故事。王龙对土地的追求和眷恋,确实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的惯性思维和生活理想。赛珍珠抓住了这一点,也算是反映出了中国社会和中国人心理的部分真实。为此,赵家璧认为,“布克是多少抓到了中国人的灵魂的”[43]。可惜,这些能给赛珍珠的中国书写做出较为积极或者客观评价的文人,并没有参与小说创作。
但在30年代批评赛珍珠的文人看来,她对变革中的中国体察不够,她笔下的中国人生活理想过于落伍,生存状况严重失真。在这些人的笔下,中国和中国人则呈现出另外一副面貌。比如,以茅盾为核心的社会剖析派涉及农村题材,往往致力于剖析中国社会的性质,将揭示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经济的侵入、农村破产、丰收成灾、阶级压迫和农民斗争意识的觉醒等作为书写重点。茅盾的《春蚕》、吴组缃的《樊家铺》、叶圣陶的《多收了三五斗》、王统照的《山雨》和叶紫的《丰收》等,均是如此。赛珍珠小说的思想主题和形象塑造,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期待视野。他们实际上非常拒斥赛珍珠认知中国的方式、书写中国的态度、表达中国的内容。因此,在我们看来,30年代中国文人在接受赛珍珠的过程中,出现了比较典型的逆向接受现象。如果说,赛珍珠对30年代的中国农村题材创作有影响,那也是一种因为拒绝接受而形成的反向影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作家的作品即便在“写什么”层面不能满足接受者的期待,但可能会在“怎么写”层面产生正向影响。不过,赛珍珠坚持的是传统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技艺方面没什么创新。这对追求技艺革新的30年代中国小说家来说,也没什么吸引力。
整体来看,30年代的中国现代小说家积极尝试技巧创新,而新形式、新技巧也成了他们评判小说创作的美学规范。在他们积极借鉴西方小说创作经验的时代,赛珍珠却转向了中国传统小说。在1938年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时发表的演讲《中国小说》中,她说:“我尽管属于美国,但我的写作并非受惠于美国小说,而是受惠于中国小说。……我今天不承认这一点,就有点忘恩负义。”[44]她所谓的中国小说,则是《水浒传》《红楼梦》等,而不是受了西方影响之后出现的“杂牌”小说。受到中国传统小说观念的影响,她将小说家定位成面向大众的“说书人”,而“说书人”就需要尽可能叙述有趣的故事,以便吸引住读者/听众。正是基于这种理念,赛珍珠在《大地》中主要用白描手法,将贫民王龙变身地主王龙的“传奇人生”展现在读者面前,其间穿插了娶亲、生子、得财、纳妾等等事件。在30年代中国文人看来,无论是她的作家身份定位,还是文本展现出的写作风格,都显得有点不合时宜,并无什么可取之处。
到了20、30年代之交,尽管中国文人在激烈反传统之后,已经意识到自身文学传统的重要性,并提倡部分借鉴传统、回归传统,但那些已经被改造过的灵魂,实际上已经很难认同传统的文学技巧和创作理念。即便他们将“化古”作为自觉追求,但回归传统的力度依然非常有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赛珍珠显得过于保守、落伍的写作方式,自然很难赢得多数中国文人的认同。
因此,赛珍珠尽管是30年代中国文人热烈讨论的对象,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她对中国文学发挥的正向影响非常有限。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即便一个域外作家在中国的特定时期成了热点话题,但不一定深入中国文学的血肉肌理当中。当时过境迁,又有别的热点出现之后,他/她只能进入尘封的历史,成为研究者试图还原和阐释的素材。
毫无疑问,弗罗斯特是现代美国的重要诗人,但在30年代的中国,他并未引起中国文人足够重视。当时中国文人以他为核心话题的论述寥寥无几。根据我们查阅到的资料,大概只有梁实秋在《秋野》1928年第3期发表的《佛洛斯特的牧诗》等为数不多的几篇。被关注的程度不高,也就导致他很难对30年代中国诗歌产生广泛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无法或没有产生影响。像弗罗斯特这样没有被中国文人广泛关注的域外作家对中国文学产生的影响,因为现象不够鲜明,很难引起研究者关注。要是某一中国文人事实上接受了影响而又很少提及甚至故意回避影响源,那就使可能存在的影响关系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在我们看来,叶公超这一中国现代诗学史上举足轻重的角色,就曾受到弗罗斯特诗学主张的重要影响。
叶公超晚年(1979年)回忆自己在美国接受教育的情况时,曾提及自己与弗罗斯特之间的师承关系。他写道:
我在爱默思大学念了三年书,受益匪浅。爱默思的教育,完全是人文教育。当时著名的诗人佛洛斯特(Robert Frost)就在该校任教,我跟随他念了二年书。他这个人只讲究念书不念书,不讲究上课不上课。到了四年级,他教我创作诗歌、小说。我也因此出了一本英文诗集叫Poems。[45]
叶公超出生于1904年,1922年夏考取了爱默思大学。据此我们推断,他接触到弗罗斯特,大概是1924或1925年。他说,他当时对诗歌很感兴趣,并且跟随弗罗斯特学习,在其指导下创作了一些诗歌。弗罗斯特在指导叶公超创作诗歌的过程中,必然会传播自己的诗歌观念,而叶公超接受弗罗斯特指导并尝试创作,极有可能受其观念影响,初步形成自己的诗学观念。尽管我们无缘看到叶公超当时写作的诗歌到底怎么样,但依然可以推断:他在弗罗斯特指导下创作的诗歌,大概与弗罗斯特的诗歌路数相差不会甚远。因为相关资料的短缺,我们无法通过对比分析诗作来证明这种影响关系。不过,叶公超倒是在30年代写了《论新诗》等重要诗学论文,集中阐释了自己的诗学主张。将《论新诗》与弗罗斯特的诗歌实践做一简要比较,我们便会发现,二者存在些许相仿之处。
就诗歌形式而言,弗罗斯特主要遵循的是传统的诗歌规范,习惯于运用传统的押韵双行诗、四行诗、十四行诗等格律形式。但形式上的相对保守,并不意味着他在现代生活中没有形成现代感受。创作永远是一种用特定形式传达主体体验的重要实践。事实上,弗罗斯特的诗歌在寄情田园的同时,也折射出了现代人在现代生活中的悲惨命运和困顿灵魂,从内质来看,的确响彻着现代派诗歌的调子。在激烈反传统成为风潮的时代,重视和改造传统,本身构成了弗罗斯特最鲜明的身份特征。这其实是他的自觉追求。他曾说:“我偏重于走中间路线,也喜欢同跟我一样走中间道路的人交流。”[46]总体来看,弗罗斯特在美国乃至世界现代诗坛的独特意义,就在于他有机地将传统的诗歌格律、形式与现代性内容结合到了一起。
中国现代新诗的创作实践和理论建设,经过“五四”时期的激烈反传统之后,从20年代中后期开始,就有人主张要重视和合理利用自己的诗歌传统。新月派诸诗人和卞之琳、戴望舒等现代派诗人,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然而,在借鉴西方自由诗的规范来建设中国新诗已经基本成为共识之时,倡导复归传统,自然会引起诸多争议。不仅诗歌批评家担心旧传统的引入会危及新诗的建设成果,而且,新诗的创作者也担心阅读旧诗会不自觉地受其影响,危害到新诗的形式和内容。在这种争议不断、茫然混乱的语境下,叶公超本着为新诗寻找出路这一追求,在1937年5月出版的《文学杂志》创刊号发表了《论新诗》[47]一文,试图从理论上解决新诗与旧诗之间的关系、新诗如何借鉴旧诗传统的问题。
叶公超诗论的精彩之处很多,但最引人注目之处,莫过于他部分回归传统的主张:新诗创作不仅应该重视传统文学的资源,而且应该在借鉴传统诗歌格律的同时开发出新的格律,找到适合现代情绪性质的内在形式。他明确指出:“把自己一个二千多年的文学传统看作一种背负,看作一副立意要解脱而事实上却似乎难于解脱的镣铐,实在是很不幸的事情。”在他看来,完全抛弃传统,便意味着丧失了根基,丢掉了一种可以促进自我发展的重要资源。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他认为,“新诗要出路,也许还得另外有人找更新的出路,也许得回头,稍稍回头”。怎么回头?他鼓励新诗人大胆地阅读旧诗,学习和借鉴传统的优秀诗人如何利用固定的形式和变化的格律表达复杂的内在情绪。中国旧诗最大的特点,便是遵循严格的格律和形式。在现代新诗建设过程中,格律和形式恰恰是许多人认为应该抛弃的枷锁。但在叶公超看来,许多人批评旧诗“以格律为桎梏,以旧诗坏在有格律,以新诗新在无格律”,其实是因为没有准确认识格律的意义;有些人对旧诗心存厌恶,主要是因为有些旧诗本身是坏诗,未能将格律与人的情绪融为一体、“臻于天衣无缝的完美”,反而使格律成为“一种勉强撑持的排场”。叶公超的核心观念是,“格律是任何诗的必需条件,惟有在适合的格律里我们的情绪才能得到一种最有力量的传达形式;没有格律,我们的情绪只是散漫的,单调的,无组织的,所以格律根本不是束缚情绪的东西,而是根据诗人的内在要求而形成的。”在他看来,中国新诗要发展,要有效表现现代生活,传达主体的复杂体验,就得创造新的格律和形式。
通过上面的简要分析,我们发现,叶公超的观念与弗罗斯特诗歌实践彰显的诗学原则之间,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其实,除了上面提及的部分,他们二人对诗歌语言、节奏、音组、句读、意义等的有些看法,也出奇地相似。此处不再一一讨论。因此,我们可以做出推断:叶公超在爱默思大学读书期间跟随弗罗斯特学习诗歌,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他的影响,并初步形成了自己的诗学观念;回国之后,他针对中国新诗建设和诗论界出现的问题,将自己的主张集中阐述了出来。
叶公超接受弗罗斯特诗歌观念的熏陶,并在其指导下展开创作实践,要是说不会受其影响,真的让人难以想象。就算他后来思考中国诗学建设问题时,并不有意从弗罗斯特那里寻找资源,他也无法彻底回避弗罗斯特这一对他曾经很重要而现在依然活跃在诗坛的角色。可以说,弗罗斯特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化入了他的血液,深入了他的骨髓,成了他思考诗歌建设问题的“先在结构”。然而,学术界谈到叶公超的诗学观念时,总将影响源归到艾略特身上[48],而很少谈及弗罗斯特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一现象的出现,除了某些人的盲视和跟风,还与叶公超本人的姿态不无关系。
叶公超在30年代确实积极参与了对艾略特的译介,不仅撰写了《爱略忒的诗》《再论爱略忒的诗》[49]这两篇专论艾略特的文章,而且在他的《论新诗》等诗学论文中时常引述艾略特的观点。另外,他还鼓励卞之琳翻译了艾略特的著名诗学论文《传统与个人才能》,给赵萝蕤翻译《荒原》提供了诸多帮助。除此之外,许多学生的相关回忆文字,经常提到叶公超上课时屡屡提及艾略特[50]。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从未专门论述过弗罗斯特,仅在相关介绍性文字和私人场合偶然提到。至少从表面上来看,他从未像重视艾略特那样重视自己的授业恩师。
遍查叶公超30年代留下的文字资料,我们仅发现有三条与弗罗斯特相关。第一,1929年4月出刊的《新月》第2卷第2期登载了叶公超的书评。他简要评析了美国诗人康拿德·亚琴(Conrad Aiken)编辑的《美国诗抄》,提到弗罗斯特是编选者选诗最多的四位诗人之一。第二,他在1932年12月出刊的《新月》第4卷第5期发表了短文《美国〈诗刊〉之呼吁》,提到了几首“最初先后在《诗刊》上发表而后来才出名的诗”,其中就有弗罗斯特的一首。第三,他在1937年6月出刊的《文学杂志》第1卷第2期发表了短文,评论英国著名诗人叶芝编选的《牛津现代英诗选》。他指出,叶芝选的美国诗人只有艾略特和庞德,存在严重的漏选现象。批评该现象时,他提到弗罗斯特在英国的知名度,并写道:“Robert Frost虽然是美国人,写的多半是地道的美国农家生活,但英国读他的却很不少。我们只要翻开他的英国版的《诗选》(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来看看前面几篇英国年青诗人所作的短序就知道了。”这三则资料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叶公超仅限于客观现象的描述,并没有表露出自己对弗罗斯特的偏好或者其他。
除了在相关文字中偶然提及,叶公超有时候在私人场合也提及弗罗斯特。比如,朱自清在1932年11月27的日记中提到,他和众人到叶公超家吃饭,“饭后谈美国大学中课堂讨论办法,以为最有趣味。又谈公超业师福罗斯特”[51]。再比如,叶公超的学生常风回忆,他在清华大学读书时曾到叶公超家借书,发现有两本弗罗斯特的诗集,扉页上有诗人的签名和题赠;叶公超告诉他,自己曾在美国的爱默思大学读过书,而“佛罗斯特曾在阿默斯特教过多年书,常在附近农庄住,因此认识的”[52]。第一则资料说明,当时跟叶公超关系熟络的文人,大概知道他与弗罗斯特存在师承关系。在第二则资料中,如果常风的回忆准确,那么,叶公超仅仅提到“认识”弗罗斯特,显得有点轻描淡写。
在30年代,叶公超热衷于在公共领域大谈特谈艾略特,而很少提及自己的授业恩师,似乎有故意回避影响的嫌疑。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现代文坛实际上屡见不鲜。比如,胡适和闻一多都曾有意不谈意象派理论和诗歌对自己的影响。叶公超在30年代很少谈及弗罗斯特,当时的文人也不怎么注意他,而艾略特既是当时文坛热衷又是当下学术界青睐的对象。这自然就导致许多人将关注的目光投到叶公超与艾略特的关系上头。其实,如果我们将弗罗斯特与艾略特稍加对比,便会发现他们对待传统的观念非常相似。不过,前者很少发表关于诗学的论文,主要通过诗歌实践彰显自己的主张。至少就诗歌形式来看,他践行了自己的传统观。后者发表了许多诗学论文,明确主张回归传统,虽在写作时主要走自由诗的路线,但通过引经据典等方式,彰显了自己与传统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除了注意这一点,我们还需注意另外一个事实:艾略特是弗罗斯特之后出现的诗人,而叶公超接触艾略特也是在接触弗罗斯特之后。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猜测叶公超如此青睐艾略特,离不开弗罗斯特当年为他塑造出的心理结构呢?换句话说,弗罗斯特本身是不是叶公超顺利走向和接受艾略特的催化剂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因此,要真正透彻理解叶公超,我们还需对他和弗罗斯特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展开研究。
六
本书编选的是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的相关文字。上面写这么多话,主要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本书收录的相关文献。在此,编者再简要谈谈本书的编选情况。
本书分上下两编。
上编共收入10篇完整的文章:前三篇总论美国文学;第四和第五篇综论美国小说;第六和第七篇综论美国诗歌;第八和第九篇综论美国戏剧;最后一篇综论美国文艺批评。这十篇从不同维度综论美国文学的文章,大概可以反映出30年代中国文人对美国文学的基本看法。之所以选择这些而没有选择其他,主要是因为这些具有一定篇幅的文章,呈现出较为鲜明的个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关于诗歌、戏剧和小说,分别选择两篇文章,主要是为了达到互补和对话的效果。
下编节录了鲁迅、茅盾、瞿秋白、胡风、周扬、郭沫若、梁实秋、林语堂、钱歌川、叶公超、张梦麟、赵家璧、曾虚白、傅东华、杨昌溪等60位30年代中国文人论述美国作家作品的相关文字。
我们选择出的60余位文人,在政治倾向、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等方面,呈现出巨大的差异。他们有些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举足轻重,有些尽管就文学成就本身而言并无很大建树,但在现代中国的美国文学接受史上,却意义非凡。将他们论述美国文学的文字整理到一起,可以较为全面地呈现出30年代中国文人认知和言说美国文学的整体图景。将某一中国文人论述美国文学的相关文字集合到一起,大概可以显现出他或她选择和阐释美国文学的基本取向。将不同文人针对某一美国文学现象可能不尽相同的看法安排在一个文本里面,也便于立体呈现美国文学在中国被多元接受的图景。
节录文章,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出现断章取义的情况。为此,我们在节选的过程中,认真通读了全文,尽可能摘录了能够准确传达原文思想而不至于产生歧义的段落。与此同时,我们在节录的段落中,大都删除了介绍作家作品的文字,而重在呈现作者的基本观点。
本著收录的文献,有些摘自谈及美国文学的论文和书籍,有些摘自美国文学译本的译者“序言”、“后记”和“赘语”等等。所有文献均为第一手资料,摘自30年代公开出版的期刊和书籍。这些文献里面,比如李初梨引用辛克莱的“文艺宣传论”、鲁迅论马克·吐温和辛克莱等,已得到研究者广泛关注,但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尚未引起研究者足够重视。直接论述美国文学的论文和书籍,自然是30年代中国文人如何认知和想象美国文学的重要佐证。但各个译本中的“序言”等“副文本”,也同样值得关注。各个译者在这些“副文本”中,除分析作家作品,还往往直接提及自己选择某个作家、某部作品作为翻译对象的理由。
我们在编录相关文字的过程中,除将原文的繁体转换成了简体,还对部分原文做了适当改动。一是校改了由于作者笔误或排版印刷导致的部分明显错误。二是为了保持统一和遵循现在的惯例,在外国人名(包括所有作家名和部分作品名中出现的人名)的名和姓之间均加了“·”,在译为汉语的作品名上均加了书名号,将英文作品名均改成了斜体。三是在不影响原文意义理解的前提下,改动了部分标点。以上三种情况,因为涉及的面很广,我们并未一一标明改动之处。还需说明的是,除了上述,对于有些作者原文中不甚符合现代规范的句式、措辞和译名等,我们并未加以修正,而是保存了原貌。
编者为了方便读者进一步查阅相关文献,均在各篇文章和出自同一篇文章或同一部书的段落后面,撰写了简短的“编者按”。“编者按”的主要内容有文献作者简介、文献来源(出版社、期刊刊期、出版时间、页码范围)和简要说明等。
[1] 本“绪言”的下文为避免重复,均将“20世纪30年代”简写为“30年代”。我们所谓的“30年代”,遵从的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的界定,指1927年或1928年至1937年,即“中国现代文学的第二个十年”,而不是指1930年至1939年。特此说明。
[2] [英]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文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65页。
[3] 李怡:《“民国文学”与“民国机制”三个追问》,《理论学刊》2013年第5期。
[4] 罗志田:《自序》,载《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5] [法]皮埃尔·布迪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6] 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编年史(1928—1937)》,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页。
[7]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50页。
[8] [法]皮埃尔·布迪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
[9] 陈思和:《中国文学中的世界性因素》,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10] [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杨豫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83页。
[11] 赵稀方:《二十世纪中国翻译文学史(新时期卷)》,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
[12] 胡仲持:《序》,载[美]赛珍珠《大地》,胡仲持译,开明书店1933年版,第3页。
[13] 祝秀侠:《布克夫人的〈大地〉——一本写给高等白种人的绅士太太们看的杰作》,《文艺》1933年第1卷第2期。
[14] 余慕陶:《近代美国文学讲话》,《微音月刊》1932年第2卷第7、8期。
[15] 汪倜然:《辛克雷·路威士》,《世界杂志》1931年第1卷第1期。
[16] 陈平原:《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17] 出版信息分别为:上海乐华图书公司1932年版;上海亚细亚书局1933年版;中华文化服务社1936年版;上海乐华图书公司1937年版。
[18] 出版信息分别为:世界书局1930年版;世界书局1930年版;光华书局1934年版。
[19] 分别刊载于:《小说月报》1929年第20卷第8期;《小说月报》1930年第21卷第5期;《当代文艺》1931年第2卷第4期;《现代文学评论》1931年第1卷第1期;《现代》1934年第5卷第6期。
[20] 出版信息分别为:世界书局1929年版;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年版。
[21] 曾虚白:《美国文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1、6页。
[22] 陈淑(梁实秋):《“美国文学ABC”》,《新月》1929年第2卷第5期。
[23] 编者:《导言》,《现代》1934年第5卷第6期。
[24] 赵家璧:《新传统》,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年版。
[25] 贺昌盛:《晚清民初“文学”学科的学术谱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7页。
[26] 曾虚白:《美国文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7页。
[27] John Macy,The Spirit of American Literature,New York:Boni and Liveright,Inc.,1913,p.11.
[28] 曾虚白:《美国文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8页。
[29] John Macy,The Spirit of American Literature,New York:Boni and Liveright,Inc.,1913,p.12.
[30] 李菊休:《世界文学史纲》,亚细亚书局1933年版,第385页。
[31] 曾虚白:《美国文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113页。
[32] 郑振铎:《文学大纲》第四册,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第564—565页。
[33] 赵景深:《文剪公余慕陶》,《申报·自由谈》1933年7月21日。
[34] 许纪霖:《大时代中的知识人》,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7页。
[35] 易坎人:《写在〈煤油〉前面》,载[美]辛克莱《煤油》上册,易坎人译,光华书局1930年版。
[36] 张宝林:《美国文学译介与中国现实关怀——论〈现代·现代美国文学专号〉兼容并包的立场》,《文学评论》2014年第3期。
[37] 编者:《导言》,《现代》1934年第5卷第6期。
[38] 编者:《导言》,《现代》1934年第5卷第6期。
[39] 李长之:《现代美国的文艺批评》,《现代》1934年第5卷第6期。
[40] 林精华:《中国的外国文学史建构之困境:对1917—1950年代文学史观再考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41] 分别是伍蠡甫译述《福地》(上海黎明书局1932年版)、张万里与张铁笙合译《大地》(北平志远书店1933年版)、胡仲持译《大地》(上海开明书店1933年版)和马仲殊译《大地》(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42] 茅盾:《1935年纪事》,载《我走过的道路》(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03—304页。
[43] 赵家璧:《新传统》,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年版,第315页。
[44] Pearl S.Buck,The Chinese Novel,New York:The John Day Company,1939,p.10.
[45] 叶公超:《文学·艺术·永不褪色》,载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265—266页。
[46] E.Lathem and L.Thompson eds.,The Robert Frost Reader:Poetry and Prose,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mpany,Inc.,2002,p.331.
[47] 以下叶公超的诗论,均出自该文,不再一一做注。
[48] 参见董洪川《叶公超与T.S.艾略特在中国的传播与接受》(《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4期)、陈太胜《现代主义的倡导:叶公超的文学批评》(《文化与诗学》2009年第1期)、蒋睿《叶公超对艾略特传统诗学观的借鉴与超越》(《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文学武《叶公超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等。
[49] 分别发表于:《清华学报》1934年第9卷第2期;《北平晨报·文艺》1937年第13期。
[50] 比如,辛笛写道:“在叶公超的《英美现代诗》课上我接触到艾略特、叶芝、霍普金斯等人的诗作。”参见辛笛《我和西方诗歌的因缘》,《外国文学评论》1995年第3期。再比如,赵萝蕤提到叶公超对《荒原》的深入理解,说美籍的“温德教授只是把文字典故说清楚,内容基本搞懂,而叶老师则是透彻说明了内容和技巧的要点与特点”。参见赵萝蕤《怀念叶公超老师》,《读书》1989年第Z1期。
[51] 转引自傅国涌《叶公超传》,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73页。
[52] 常风:《回忆叶公超先生》,《新文学史料》199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