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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曹丕:论建安文学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的动荡使人开始回归内心的自觉,出现了文学艺术的繁荣。汉魏时期,曹氏三父子对文学的酷爱,加之“建安七子”的影响,形成了以朝堂为核心的主流审美——建安文学,它的实际领导者之一——曹丕写了一部《典论·论文》,被喻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开山之作,对中国美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曹丕是曹魏的开国皇帝,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曹操次子,在文学方面造诣很高。据《三国志》记载,曹丕自幼爱好文学,博览经书,通晓诸家学说,诗、赋、散文皆有成就,与其父曹操、其弟曹植并称“三曹”。《典论》是曹丕所著的一部关于政治、社会、道德、文化的论集,其中多数文章已散佚。《论典·论文》是其中一篇,因选入《昭明文选》而得以保存。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建安文学做了总结,对不同文体的特征、作家修养与作品风格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涉及的美学观点主要有“文以气为主”和“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等。

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万物生于“气”,包括人的生命也生于“精气”。比如先秦的庄子、王充及《管子》四篇等在这方面的哲学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也构成了中国哲学后来的一个走向。孟子提出“养浩然之气”,以他为代表的思想家把中国哲学中的“气”进一步引入美学领域,把“知言”和“养气”联系在一起,以哲学之“气”阐释文学、艺术等,为以后的“文气论”开辟了道路,曹丕的美学主张便建立于此。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先从文人相轻的现象入手,指出不同专业的人擅长不同的领域,不能拿自己擅长的去贬低别人不擅长的,从而引出了对四种不同风格的剖析。曹丕认为,文章的本质是一样的,但体裁、形式却都是不一样的。上奏给朝廷的文章要文雅,议论的文章要讲道理,记载亡人经历和功德的文章要崇尚事实,而诗赋的文章需要华美一些。在这四种文体中,诗赋是纯文学,曹丕认为文学的风格要“美”,这与儒家要求文学要有教化作用,要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不同,他更看重艺术本身的特点。

曹丕在分析了四种文体的不同特点后,进一步指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文章以“气”为主,气分为清气和浊气两种,非强力所能得也。就像音乐,虽然曲调和节奏是有固定的标准,但不同的人在演奏时,所用的“气”是不一样的,技巧也就不一样,爸爸和哥哥掌握了其中的气和技巧,无法直接传授给儿子和弟弟。这里曹丕所说的“气”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气”可指文学家先天的天赋、禀赋;也可指人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经过后天学习、修炼而形成的性情;另外,作家对世界长久以来形成的悟性,影响了作家对艺术的认识与看法,这也是一种“气”。也就是说,人的思想、情感、才能、气质等主观方面的东西都可以指“气”。在这里,曹丕在文学艺术创作中强调人的影响。创作者的天赋不同,后天的经历不同,在各种复杂条件下所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反映到作品上就会使作品千姿百态、面貌不一。

曹丕文中的“气”有清、浊之分,可与道家和《周易》中的阴、阳两方面大体对应。庄子曾谈过:“一清一浊,阴阳调和。”(《庄子·天运》)在先秦诸子思想中,阴阳是两种基本的“气”,在曹丕这里的清浊并不是为了将“气”进行区分,而是借先秦哲学的这对概念说明“气”的客观存在性。“文以气为主”是个很深刻的美学命题,它所包含的文学性质的“三重”(重精神、重表现、重创造)对中国美学传统的建构起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曹丕还将文学抬到治国大业的高度,他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意思是文章关乎国家治理,是可以流传后世的不朽事业。文学在汉代的地位并没有这么高,魏晋时期,文学地位的提高与曹氏父子对文学的喜好有关,曹丕对文学这一极高的评价,也反映出魏晋时期文学艺术地位的提升。他从不朽的角度谈论文学的价值。中国自古重视“不朽”,古人提出立德、立功、立言,即“三不朽”。这是对文学自身价值尤其是审美价值高度肯定的表现。

建安以前,中国还没有关于文学评论的专著,人们对文学的论述也多夹杂在《诗经》《论语》《史记》等此类著作中,《典论·论文》是第一篇,也是对后世影响深远的论述文学的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