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良渚文化”的命名
在考古学上,“遗址”和“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遗址是指人类活动的遗迹,其特点表现为不完整的残存物,具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史前遗址大多深埋地下。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是考古学研究中的专门术语,用以表示考古遗存中所观察到的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留下来的遗迹。对考古学文化进行研究,除了要解决时代和分期以外,还要研究它的内容、特征、分布范围、起源、发展,以及同其他文化的联系等。当一种文化发展成为显然不大相同的另一类型时,可称为同一文化的一个新阶段(或时期);如果发生了质的改变,则应视为另一文化。中国远古的遗址一般都不是单一性的,一处遗址往往包含有多个时期的文化堆积,所以在包含良渚文化遗存的许多遗址被发掘的同时,在地层序列上也逐渐确立了良渚文化—崧泽文化—马家浜文化的叠压关系,从而为探寻良渚文化的渊源,建立环太湖地区的考古文化序列奠定了基础。
良渚遗址被发现时,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谱系还没完全建立起来,大部分地区仍停留在只知道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阶段,广泛分布在长江下游地区的这类文化被称为“黑陶文化”,被认为是龙山文化的分支。后来随着江浙一带的诸多文物在考古发掘中出土,有学者逐渐意识到良渚遗物的特征与龙山文化存在着明显差异,且地域上又相距较远,应当属于独立的文化体系。1959年,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先生在对“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的阐述中,正式提出和肯定了“良渚文化”的考古学命名。他认为“太湖沿岸和杭州湾的良渚文化,是受了龙山文化影响的一种晚期文化”。
1977年,夏鼐在《碳-14测定年代和中国史前考古学》一文中依据碳-14数据对良渚文化的延续时间进行了更正补充:“马家浜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4750—前3700年,相当于中原的仰韶文化;长江下游承继马家浜文化的是良渚文化,延续时间也达一千年[一百年]左右,即公元前3300—前2200年,相当于黄河流域的河南龙山文化与山东龙山文化,而开始的时代则要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