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020)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8节 超高层办公楼防火案例分析

助考知识要点

◆避难层设置要求:50m(第一个避难层)、50m(两个避难层之间)、净面积5.0人/m2

◆屋顶停机坪设置:距离设备机房≥5m、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2个、出口宽度0.90m

分析思维导图(图1.8-1)

图1.8-1 超高层办公楼防火分析思维导图

范例情景描述

某市一栋地标性办公楼地上108层、地下7层,建筑高度428m,总建筑面积43.70万m2,耐火等级一级,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共设置8个避难层,该办公楼每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1台消防电梯。该办公楼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内容归纳解剖

8.1 超高层办公楼基本参数

根据范例情景描述,超高层办公楼的基本参数见表1.8-1。

表1.8-1 超高层办公楼的基本参数

8.2 范例问题分析

【8-1】对该超高层办公楼进行建筑分类,并确认超高层办公楼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解析】情景描述中该办公楼为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建筑。该办公楼的建筑分类应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依据《建规》第1.0.6条的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建规》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综上,该办公楼耐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

【8-2】该超高层办公楼避难层设置位置有何要求?

【解析】依据《建规》第5.5.23条的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该综合楼共设置了8个避难层,符合规范要求。

【8-3】该超高层办公楼消防电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解析】依据《建规》第7.3.1、7.3.2和7.3.5条的规定,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满足规范要求。

【8-4】该超高层办公楼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有何要求?

【解析】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凸出物不应小于5m;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规范考点延伸

(1)《建规》第5.5.23条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2)《建规》第7.4.1条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3)《建规》第7.4.2条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凸出物不应小于5m。

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5)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

案例每日一练

【8-5】该超高层办公楼位于地上104层的避难层按设计要求应满足300人避难的要求,计算该避难层的最小净面积。

【解析】依据《建规》第5.5.23条的规定,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计算,因此所需最小净面积为300÷5=6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