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初战阶段尤其需要注意保持宽松的经济环境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种条件下,有的同志开始认为,既然发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力的主要障碍——封闭僵化的旧体制已被打破,新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正在建立,我们就已经有实际的可能在全面展开经济改革的同时,大大加快工农业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大量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我以为,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毫无疑义,从长远来看,经济改革必将大大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使生产力得到大解放。但是,从开始改革到改革显著收效,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差。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一方面,改革在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收入方面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另一方面,经济改革的实施却需要立即支付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因为改革意味着大规模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了保证在这种调整中绝大多数人受益,国家不能不支出相当数量的资金。这两方面的因素加在一起,就容易在改革起步时出现有购买力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大大超过商品供应的增加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就会使刚刚出现的有限的买方市场得而复失,对新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造成困难。面对这种局势,我们有两种可能的选择:或者是在改革之初就把经济发展的速度搞得很高,基本建设战线拉得很长,人民的消费水平提高迅猛;或者是在改革开始时采取适当紧缩的政策,保留比较多的财政和物资后备来支持改革。采取前一种做法会使改革遇到困难,采取后一种做法则使改革能够比较平稳地进行。这个道理,是社会主义各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
有的国家从改革的准备阶段就注意到了为改革创造和保持良好的经济环境。例如,匈牙利1968年的改革就是这样。1966年5月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原则》中,设有专章论述如何在改革的准备时期和改革初期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如何保证生产、流通经营条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何保持国民经济的平衡,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文件指出,新机制的积极影响只能逐渐地展现出来,因此,“为了渡过转变时期的大小难关,在1966年和1967年就要积累起开始的储备”。与此同时,“在改行新经济机制的阶段,应该努力使对提高投资的需求保持在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平上。所以,1967年就应该限制新投资项目的开工,应该帮助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尽快地竣工,并且要增加现代化的、技术更新的、资金回收快的投资”。“在新经济机制全面实行的时候,国家预算在投资支出方面,应该厉行节约,投资的银行贷款总额则需要更严格地保持在平衡所要求的限度内。”此外还指出,“在新经济机制全面推行的时期,最重要的问题是保证消费的市场的平衡,这主要是避免形成通货膨胀式的物价—工资的螺旋式上升”。实践证明,以上这些规定,对保证匈牙利1968年改革的健康进行和改革初期的经济稳定起了很好的作用。
波兰1973—1975年改革的经验,也很值得我们注意。波兰的这次改革是在1971—1975年的五年计划期间进行的。这次改革未能取得成功,而在那以后,波兰经济逐步陷入“深刻的危机状态”[6]。据波兰政府的一个正式报告分析,在经济政策方面造成危机的首要原因,是从该五年计划第一年(1971年)就实行了所谓“高速发展战略”。“根据这一战略,当局设想通过更广泛地利用外国贷款来加紧投资的方法,克服20世纪60年代后期出现的停滞。”与此同时,“消费,尤其是实际工资显著增长。1971—1975年实际工资的增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整个时期中是最高的。结果是多年来投资和居民收入同时以极快的速度增长,超过了创造出来的国民收入提供的可能。”在五年计划的头几年,由于连年风调雨顺促成的农业丰收,加上因国际上的有利条件,经济发展得相当顺利。但是,由于连年高速发展,在开始改革的当年(1973年)已经出现某些比例失调和紧张的迹象。虽然专家已经对此提出过警告,而且当时失调和紧张程度还不太大,还有可能通过放慢投资、居民收入和外债的增长速度来保持平衡,而不必作绝对的削减,但当局却没有采取任何紧缩措施,“相反却在1974年作出了保持极高的投资速度的补充决定和提前实行原拟在下一个五年计划实行的提高工资计划。”“这样,两年之后,在1975年和1976年之交,一切病症都显露无遗。”在这种情况下,“改革了的体制实际上被废止,又重新回到高度集中的旧体制”,而这种具有严重弊端的旧体制反过来又成为“对经济形势恶化产生根本影响的因素”。这两种因素交互作用,恶性循环,结果使“物质生产减少,生产性资产使用率降低,劳动生产率、劳动纪律以及一般经营效益下降”,终致陷入危机。
有鉴于这些国家的经验,国外不少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家主张在改革开始的几年要有意识地放慢生产增长速度,减少基本建设投资,避免立即大幅度地提高工资和奖金,以便腾出足够的资金来搞经济改革,保证改革有良好的经济环境。
我国的经济改革是在全国人民正在为争取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而奋斗的过程中进行的。现在我国的经济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目前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还有不少问题,能源、交通和原材料供应仍然紧张,财政还有赤字,需要向银行透支,因此,不能说争取全国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的任务已经完成。由于财政经济上存在问题的总根源在于经济效益太低,而经济效益低又是由过去僵化和封闭的经济体制造成的,因此,为了争取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治本的办法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然而,要使经济改革的步子迈得较大,国家需要拿出较多的资金。而在当前国家手头的财政、物资和外汇后备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如果各方面的支出增加过多、过猛,就会使财政经济情况不但不能继续好转,还有可能恶化。面对着这样一个似乎封闭的环境,我们只能采取如下的策略来打开一条走向良性循环的通道,这就是:在一切其他方面尽可能地紧缩,全力保证经济改革的资金需要。国家的财政后备越宽裕,经济改革的步子越有可能迈得比较大,各方面的经济关系也就能够比较快地理顺,使财政经济情况加速好转,早日进入良性循环。这样,在开始时好像经济发展慢了一点,群众的消费水平提高得也不那么快,但是,由于保证了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到头来还是快了,从长期看,人民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
从这个观点看来,1984年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消费基金增加过猛,行政经费浪费严重,信贷失控和货币过量发行,对于经济改革的进行是相当不利的。虽然在1985年年初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投放,加强回笼,反对新的不正之风,强化宏观控制以后,情况已经有了好转,但是,市场关系紧张已给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造成了某些困难,使我们不可能采用步子较大的价格“调”“放”方案,而只能小步前进。
投资膨胀,基本建设规模超过国力,是一种难以在短期内根治的“旧症”,每当经济形势好转,就容易旧病复发。而在“松绑放权”对企业消费基金的行政控制已经有所放宽,企业财务自理、自负盈亏的制度又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消费基金膨胀,工资奖金的增长超过国力的“新病”又极可能蔓延,从1979年开始经济改革试点以来,我们已经经历过几次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程度不等的膨胀。这种情况说明,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控制,都要密切注视经济形势的发展,一旦发现异常,就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