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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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社区)的基本情况

果洛州现辖玛沁、班玛、甘德、达日、久治、玛多6县,共有188个行政村、19个城镇居民社区、7个生态移民区(新村),其中:玛沁县辖35个行政村、8个城镇居民社区;甘德县辖36个牧委会、3个生态移民区和4个城镇居民社区;达日县辖33个行政村、2个城镇居民社区;久治县辖22个行政村、2个城镇居民社区;班玛县辖32个行政村、1个城镇居民社区;玛多县辖26个行政村、4个生态移民新村和2个城镇居民社区。

自2013年以来,果洛州按照省委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抓落实、强基础工作,于2016年8月印发《果洛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进”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进社区、进乡村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以村(社区)党支部为主,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广泛开展创建活动,2019年底实现全州70%以上村(社区)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目标。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社区)的具体实践中,果洛州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促进村(社区)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社区),正日益成为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阵地,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事业中发挥着十分独特的作用。截至2018年底,全州村(社区)创建达标率达75%。其中玛沁县大武乡哈隆村、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大武乡江千前村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玛多县玛查理镇野牛沟村村委会主任忠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班玛县灯塔乡班前村党支部书记尕玛求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玛沁县大武乡哈隆村等9个村、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等4个社区荣获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玛多县玛查理镇野牛沟村村委会主任忠才等12人荣获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