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生态价值选择探微
吴 静
摘 要:道家思想中的生存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道法自然、尊道贵德、天人合一、约养持生、因任自然、崇俭抑奢、返璞归真等古典朴素的生态理念,对当下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参照意义。
关键词:道家;老子;庄子;生态价值选择
当下社会,如何破解“科学技术越发达,对自然界的干预程度越大”的难题,又如何建设生态文明,学术界和理论界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方法论出发,给出了不同的破解答案和应对路径。其中,“以生命生态见长的东方中国——拥有着古典式生命精神的生态意蕴的国家,是中外学者们关注的焦点。”[1]众所周知,古老中国道家思想中的生存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天地万物都是自然的造化,人与万物同根同源,没有高下之分,没有尊卑之别,应平等相处,如此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理念,对重塑生态价值观意义重大。
一、道法自然与尊道贵德
道法自然与尊道贵德讲的是道与自然、道与德的关系。道家认为,天地万物始于“道”,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始和根本,天、地、人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应当遵循天地间的规则与自然法则。人对天地间的规则与自然法则的遵循,既是道又是德。天道运行的法则是减损有余来补不足,人世的规矩是减损不足来供奉有余。天道体现均衡性,使万物整体体现平衡与稳定。天、地、人、道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本原即为道。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效法天,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本性自然。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源和依据,道法自然是道和宇宙万物的本体如此、本性使然、自然而然的状况,也是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更是宇宙万物因其自然本性而具有的存在形式和运行方式。道法自然具有化生、养育万物的功能,长养万物却不主宰万物,有所作为却不自恃有功。道的价值在于其自然性,道创造万物,养育万物,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发展趋势。
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是道。生之道,谓之德,如老子云:“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万物尊崇道而珍视德,道化生、养育、滋养万物,德内在于万物,体现万物的本性,作为道之德,超越于具体事物,体现为道本身的德性和功能。美德充足,即可复归到自然的真朴,所谓道生、德畜、物形、器成是事物发展、产生的过程,即“朴散则为器”(《道德经·第二十八章》)。治世之法应当处于厚实的道与德的境遇,保有敦厚与朴实,远离浅薄与浮华。
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能够为现代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历久弥新的哲学根据,用以补充和修正西方世界长期以来流行的“天人对立”的思维模式,引导人类把尊重、爱护自然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律令,自觉地顺应自然、师法自然、亲近自然,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就是“道法自然”生态思想的现代社会价值之所在。[2]
二、和合与天人合一
和合与天人合一,既表达了道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静态认知,又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双向运行机制。在这种双向互动的“天人一体”的关系中,天赋予人以内在价值,人也通过自身的道德实践,不但使天作为价值根源的意义得以充分彰显,也使自身存在的意义得以澄明。[3]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道德经·第四十二章》)。在道家看来,“和”是一种最高的善。庄子亦云:“夫明白于天地为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第十三》)天道有天道的规律,自然有自然的规律,人类是非常渺小的,顺从自然而运行就是“天乐”,遵循天道天德而进取,使万物复归自然,是世间万物运行的最高价值。
在道家看来,与人和谐称为“人乐”,与自然和谐称为“天乐”。这种“和”就是“天人合一”。天乐使虚静涵化于天地间,运行于天地间。天乐是圣人蓄养天下之道。人不可以用自身制定的标准来看待天和人。天、地、人有其必须遵守的规律,天人合一谓之道,道的本真是天地以“无为”为规律,明道之人是人与自然和谐者,调和万物用之道乃和谐者。正如周敦颐说:“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天人合一是人生的一种乐趣与境界,尊崇自然,沉醉自然,而自然又同样观照于人,人与天契合之境亦真亦善亦美。
三、无朴之名与因任自然
“无朴之名”与“因任自然”是道家对待自然的态度。“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无所为又无所不为的道,被统治者信奉,万物将自然化育成长,滋生的贪欲,道之真朴即“无朴之名”会加以克服,以静抑欲,天下自然就会安定。大道在一虚一盈间变化,过往的年华不可追攀,逝去的时光不可止。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最有智慧的物类。因此,把人放在“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4]。
道之变化应当遵循因任自然。庄子云:“万物一齐,孰短孰长?道无终始,物有生死,不恃其成。一虚一满,不位乎其形。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庄子·秋水》)天地万物的消亡、生长、充盈、亏虚都在周而复始的变化。道创造万物、养育万物完全是因任自然,如果不顺应自然之道,刻意作为,以人灭天,则会逆天之经,逆物之情,必然会造成“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盖以荒”,以及“灾及草木,祸及昆虫”的灾难性后果和生态危机。[4] 蒙培元先生说:“‘生’的哲学是一种生命哲学而不是机械论哲学……就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言,自然界不仅是人的生命来源,而且是人的生命价值的来源。人本身是有创造力的,但是,人的创造力是有前提的,人绝不是自然界的‘立法者’,而是自然界‘内在价值’的实现者和执行者。”[5]人对待自然应是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因任自然。
四、约养持生与崇俭抑奢
“约养持生”与“崇俭抑奢”是道家对待物质与需求的态度。崇尚节俭、反对奢华、抑制浪费是传统的美德,过多的物质欲求会迷乱人的心意,摒弃耳目的奢望,生活才能稳定正常。“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十九章》)外表单纯而内心纯朴,少有私心,降低欲望,才是人心的归属。又如,“我恒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器长。今舍其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其后且先,死矣!”(《道德经·第六十七章》)慈爱、俭约、不争人先是为人处世的金科玉律,慈爱达至勇敢,俭约以能广博,不争人先方可为万物之首。不以奢侈教示后代,不浪费万物,不炫耀礼文法度,用俭约自我匡正,来防备世人的急难。
庄子也说:“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白心。”(《庄子·天下》)不为世俗所系累,不用外物矫饰自己,不苛求他人,不违逆众人的心意,大道精微,万物粗杂,有积蓄是不够的,恬淡无为,方可独与自然融为一体。“修之身,其德乃真。”自然德性充实完善,生命方可发展,厚德之人才可在天地间良性发展。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从俭不仅是修身之本,还是人与自然相处之道,自然界中的万物是有机联系、和谐共荣共生的整体,人类身处在这个生态系统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应当尊重和保护自然,对自然的索取必须保持一种理性的节制。
五、回归自然与返璞归真
道家崇尚自然之美,主张回归自然与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与返璞归真是人走向真淳、平和、质朴的生命之境。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道德经·第二章》以“道”去体验美、欣赏美,自然美是道家的生态美学价值取向。自然美依靠生命价值体现其美的特性,支持生命的个性美,并以体验美,激发思想和行动。对于人的德性美,庄子云:“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虚静、恬淡、寂静、无为,拥有天地的准则和道德的最高境界。古之治道之人幽微精妙,有淡然不急、心怀敬畏、顺应规律、浑厚含蓄之态即是美。而人该如何对待自然之美呢?庄子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天地有覆载万物之美,四季有变化之律,万物有生长之律,均不显露。圣人通达天地、万物之律因任自然,乃效法天地自然无为、不妄加干预之道。万物自古以来日新不息,天地无法背离日新变化的自然之道,阴阳和春夏秋冬四时运行秩序井然,这就是道,即天地万物之根本,由此就是效法自然的天道。
人和世界这两个哲学主项都处在变化中。人在本性上就有一种“不安分”的性质或成分。他不是靠固定的本能过一种固定模式的生活,而总在平凡与超凡、自然和精神、事实与价值之间变渡并追求肯定。至于世界,不管是生活世界、社会世界(与人的关系更密切),还是自然世界,其变化更明显。变化的人和变化的世界需要不断变化的合理关系,变化的合理关系需要变化的新哲学。[6] 人和自然世界的相处之道变幻无穷,当前的生态价值观是否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值得商榷,但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价值依然熠熠生辉,传承千年的生态智慧经历了岁月的洗涤,将以其厚重的底蕴、历久弥新的姿态在历史的长河中彰显新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郭刚.先秦易儒道生态价值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
[2]葛荣晋.“道法自然”与生态智慧[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05).
[3]祝薇.“天”“人”如何“合一”——论儒家阐述“天人合一”思想的双向路径[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
[4]丁常云.天人合一与道法自然——道教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与追求[J].中国道教,2006(03).
[5]蒙培元.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的生态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5.
[6]季羡林.“天人合一”方能拯救人类[J].哲学动态,1994(2).
[原载于《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