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
5.0.1 贮灰场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应对贮灰场的成库条件和坝址稳定性做出初步评价,分析并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贮灰场场址。
5.0.2 本阶段勘测应取得下列资料:
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资料。
2 设计提供的标示有各类堤坝含初期坝、远期坝、隔离坝、拦洪坝、分期子坝、围堤等坝址;排洪系统;堆灰库区的平面布置图;拟定贮灰方式、坝型、筑坝材料等设计条件。
3 贮灰场范围1∶2000~1∶10000地形图。
4 1∶50000~1∶200000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资料。
5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及压覆矿产等资料。
5.0.3 本阶段勘测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初步查明贮灰场范围内地形地貌特征、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及其时代、成因,以及坝址区岩土分布及其主要性质,分析评价坝基、坝肩的稳定性,提出地基处理初步方案和山谷灰场坝轴线位置的建议。
2 初步查明贮灰场影响范围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采空等不良地质作用,分析其对坝址稳定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库区塌陷危害,以及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其他次生地质灾害,并提出初步防治方案。
3 初步查明贮灰场及附近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岩溶点分布,评价场地岩土的渗透性和通过岩溶通道产生灰渣泄漏可能性,并提出防治渗(泄)漏的初步方案。
4 提供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地震基本烈度。当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或大于0.10g、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等于或大于Ⅶ度,且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应进行液化初步判别。
5 调查筑坝材料以及当地修堤筑坝的经验,提出拟选坝型的初步意见。
6 了解贮灰场压覆矿产资源情况以及矿产开采、采空区分布情况。
5.0.4 本阶段勘测应以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为主要勘测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原灰场、滩涂灰场宜进行少量钻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工作。
2 山谷灰场初期坝、拦洪坝可进行少量坑探或钻探工作。
3 对岩溶区、塌陷区灰场,应在库区进行物探工作。
5.0.5 工程地质调查或测绘的范围应包括最终堆灰标高所形成的库区、坝址、排洪设施、筑坝材料及附近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地段。工程地质调查、测绘的比例尺宜选用1∶2000~1∶10000。
5.0.6 贮灰场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及其时代、成因、分布特征,以及特殊性岩土分布;
2 基岩出露场地的岩层产状、地质构造;
3 各种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
4 地下水的类型、补给来源、排泄条件,强透水层分布,以及井泉分布、流量;
5 岩溶场地的岩溶形态、规模、延伸分布规律及其岩溶发育程度;
6 筑坝材料的产地、种类、贮量以及运输距离、运输状况。
5.0.7 灰坝轴线应选择在地形地质条件好、坝基处理工程量小、库容相对较大的地段。
5.0.8 评价和推荐灰坝坝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第四系地层厚度大或山谷较宽的地段应按当地筑坝材料的种类,选用土坝、堆石坝、砂卵石坝或混合坝等柔性坝。
2 当地基岩石强度较低或岩性不均匀,可能产生较大差异沉降时,应选用土坝、堆石坝等柔性坝。当地基岩石强度较高、山谷比较狭窄,且其他筑坝材料储量不足时,可选择砌石坝等刚性坝。
5.0.9 对需采用隧洞进行排洪的贮灰场,应调查了解隧洞沿线的岩土性质和隧洞埋深及其成洞条件,配合设计确定隧洞轴线,对洞室稳定性做出初步评价。选择排洪隧洞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避开断层破碎带、溶洞强烈发育、地下水丰富和地层松软的地带,以及冲沟、洼地、水渠和其他地表水体汇集的地段;
2 洞轴线宜垂直或大角度与岩层走向、地质构造带相交;
3 选择厚的坚硬岩层作洞顶,或选择强度高、厚度大的土层作洞体;
4 隧洞进出口宜选择在岩体完整、基岩出露且强风化层或覆盖层较薄、无不良地质作用的地段。
5.0.10 贮灰场岩土工程勘测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程度及场地稳定性;
2 贮灰场地震动参数以及建筑抗震地段划分;
3 灰场渗(泄)漏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治理难易程度;
4 贮灰场坝(堤)基处理及其难易程度;
5 当地筑坝材料的可利用性。
5.0.11 当贮灰场环境地质条件复杂时,应提出开展环境地质专项勘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