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话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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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韩文》七则、《书柳文》五则

范泰恒 撰

按:范泰恒对韩、柳文有过随笔札记式的研究,这就是保留在《燕川集》卷十二的《书韩文》七则、《书柳文》五则。此外他还曾论及范仲淹、苏轼、侯方域等,即集中的《书范文正公文选本》一则、《书东坡文选本》一则、《书壮悔堂文》三则。

范泰恒于唐宋大家中特别推崇韩愈,他在《燕川集》卷十二《书战国策选本》中,曾有“八家以韩为宗,余七家参考可耳”的言论。他为自己的书斋起名称“愿起庐”,即有效法韩愈“起衰”之意(《燕川集》卷十二《跋愿起庐》)。范泰恒对韩愈的推崇,源于他自身学习古文的体会,据《书韩文》第二则记载:“余少好《庄子》《史记》,作古文无入手处。任处泉师教之读韩文,如水投乳。后虽参看柳、欧,然宗仰终在韩也。三十余年,味之愈深。”《庄子》《史记》神迹难求,难以入手,他听从任应烈的建议,改从韩愈文入手,则“如水投乳”,终入古文门径,故对韩文情感最深。《书韩文》第一则记载,其师彭西源提出韩愈《马说》末句“其真不知马也”属于续貂之句,认为可以删除。清人对唐宋古文乃至秦汉古文进行删改,较为常见,范泰恒对此却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他指出若让韩愈自己修改,会从上文“渐渐收拾”,若直接删除末句,会过于突兀。这既体现出其对韩文的研究之深,也有其对韩文的感情因素在内。经过三十余年浸染,范泰恒对韩愈之文愈发推崇,将其作为唐宋以降唯一可以比肩秦汉者看待。《书韩文》第三则比较韩愈《原道》与《史记》:“史公文烟雨迷离,灭尽辙迹。《原道》虽有辙迹,而离奇变幻,几与之抗。”一般认为秦汉文章无法无迹,迷离变幻,而唐宋以后拘于法度。范泰恒将《原道》与《史记》相提并论,认为《原道》亦有秦汉文特点。《书韩文》第七则则将韩愈置于文章学史的转折节点上看待:“论体在唐时逐段挨叙,犹沿两汉文法,昌黎《诤臣论》、柳州《封建论》皆然,至宋人则打成一片,局完而法备矣。学古者,以后人之法,而运以前人之神,其庶几乎?”第四则中,他将韩愈《原道》称为“论之绝”,《平淮西碑》称为“碑文之绝”,苏洵《审势》称为“策之绝”,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为“万言书之绝”,提法较为新颖。《书韩文》还谈及韩文在后世的影响,第五则中,指出韩愈《与孟尚书书》中“客位透切、叙到主位”的写法,为清初侯方域所继承。因韩愈与柳宗元同为中唐古文运动之领袖,范泰恒《书柳文》主要是通过韩、柳二人的对比,来凸显柳宗元的特点,实则是较为典型的韩、柳文对比研究。《书柳文》中对韩、柳二人的古文风格进行了多重对比,认为韩文“乘云气、御飞龙”,柳文则是庖丁式的“以无厚入有间”的手法;将韩比作“名山大川”,将柳比作“幽篁曲涧”,类比形象贴切。从擅长的文体而言,韩愈长于书序,柳宗元长于山水游记。这些比较判断都符合事实,是中肯之论。《书柳文》与《书韩文》一样,均论述自己在相应情景下对韩、柳文的感受。《书韩文》第六则中,范泰恒记载其在江西为官时,赏滕王阁美景“而不能道”,及其“读昌黎记,深为恧然”。《书柳文》第四则也写到其在江西崇义时,见其山水岩石后,“读柳州诸记,益触吾感”。以对自然山水的感悟来体悟韩、柳古文之妙,这种分析显得轻松活泼。

总体而言,《书韩文》七则与《书柳文》五则是有真知灼见的论韩、柳文的札记,无论是其对韩、柳文特色的分析,还是将韩、柳文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均值得研究古文者重视。而其偏重记录范泰恒自身经历的写作倾向,又具有早期“话”体批评方式记事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