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师资均衡财政保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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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历史背景下,城乡发展一体化已成为我国政策的基本战略走向。义务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既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内容,又是推动城乡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那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城乡义务教育[1]的发展水平获得了显著改善,可是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种数量型的普及,教育质量尚存差距,难以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要缩小质量差距,保障城乡居民享受优质教育的平等权利,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城乡义务教育公平,就应保证师资供给质量的均等化,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又是城乡师资均衡发展的制度基础。2006年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可是,相应的管理机制体系仍处于探索之中,那么,在新的管理体制下,我们究竟应通过什么样的财政保障机制来促进城乡师资的均衡发展就成为亟待进行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