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发端与拓展:北京大学政治学(189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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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治学专业设置从筹划到现实:京师大学堂的三个章程

本章选择通过三部京师大学堂的办学《章程》为线索来描述政治学专业设置从无到有的过程。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件。办学章程或者学校章程则是关于办学的基本思想、基本架构、基本运行等规则和设想的总纲性文件。在设立京师大学堂的动议产生后,清廷曾责成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着手先行拟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在未办大学堂之前起草章程,显然这是一个总体规划。总理事务衙门大臣找到积极倡议办学的康有为起草,康有为又请出梁启超,梁启超起草后由总理衙门修改上奏。京师大学堂的历史上,先后有过三部章程即《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奏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由此也可以看出近代中国对于建立京师大学堂这件事或者说这一项事业非常重视。

这三部《章程》反映出的京师大学堂规划设计的不断变化,实际上也是中国对于近代高等教育的不断认识过程,当然也给后人留下了重要的文本资料。这三个章程出台的背景、时间以及带来的结果,就成了我们今天观察京师大学堂时期政治学专业从蓝图到现实轨迹的一个重要窗口。不过《章程》只是重要的文本,在帝国时代,像《京师大学堂章程》这样的文件,是要需要经过相关大臣和相关部门上奏和钦批的,因此会出现拟本、奏本与钦批本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在《章程》中提出的理想设计即便是御批了,往往也并不一定就是真的实现了的现实。所以,对这几部《章程》中出现的课程设计和学科建制,在过去的研究中往往被误认为是发生过的事实,甚至明明在《章程》中清楚地表明了这只是设计,目前没有条件实行,“俟预备科学生卒业之后再议”[1],仍然有性急和粗心的研究者和读者把文本和设想当成现实来看,总有文章把1902年《章程》中的“政治科”和1904年《章程》中“政法科—政治学门”的设计,当成是1902年和1904年京师大学堂就已经有了政治学门的分科建制。所以,厘清这三个《章程》与实际政治学科建设的关系也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