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与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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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展低碳经济的全球合作:矛盾与国际制度创新[1]

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外部性,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市场失灵。本节在全球化视角下对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矛盾进行分析,并探讨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制度构建。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评估建议,我们将气温升幅尽可能控制在2℃以内的全球性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降至1990年水平的50%。如何达到这个目标?全球的合作行动及相应的有利于低碳经济的国际制度构建至关重要。面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失灵,如何进行制度安排和政策应对是本节要探讨的问题。

一、环境与公平的矛盾

对低碳经济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解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速度小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二是零排放,三是二氧化碳绝对排放量的减少。对于发达国家来讲,追求的目标应该是绝对的低碳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目标应该是相对的低碳发展。从经济层面看,经济增长与低碳经济发展既有相互一致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在经济产出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唯一途径是改变我们现在的能源消费结构,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或兼而有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最经济和最容易的方式。

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决定因素及其变化来看,从世界总体来看,发展低碳经济就是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影响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因素很多,在经济学上,我们主要将其归结为以下公式:

温室气体排放量=人口×(GDP/人口)×(能量/GDP)×(温室气体排放量/能量)

公式第一个因素是人口,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世界人口在下个50年内至少仍会保持增长趋势。印度两个学者的研究表明,如果人口增长相应地放慢,也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根据他们的测算,通过降低出生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成本为大约每吨10到20美元(以50年为期),而目前德国波茨坦气候影响研究所给出的捕捉和存储二氧化碳的成本为每吨45欧元,前者不到其1/4。[2]第二个因素是人均收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均收入仍会保持增长。因此,要想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我们只能从单位GDP能耗和单位能量排放两个因素上去做文章。如果能源使用效率上升,单位GDP能耗就会显著下降。再看公式的第四个因素,单位能量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改变能源消费结构,让经济发展从依赖高排放能源向依赖低排放能源转变会显著降低排放,这正是低碳社会或零碳社会要实现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用天然气代替煤炭(低碳之路),用风能或核能这样的零排放能源代替化石燃料(零排放之路),对化石燃料燃烧后的碳进行回收处理以降低单位产出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从经济发展水平与碳排放的关系来看,人类发展面临温室气体浓度的共同约束,但具体到不同历史阶段,以及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这一约束的强度却是不同的。从高碳增长到低碳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过去30年里全世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了大约15%。高收入国家2007年的人口是12亿,其人均排放保持稳定或者略有减少。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大约是52亿,其人均排放增长显著(每年从1吨增加到4吨),尤其是近些年。最不发达国家人口大约是7亿,其人均排放保持稳定而且很低(每年大约0.2吨)。世界人口在这30年里大约增长了50%,结果是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增长了大约2/3。这验证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随着人均收入由低水平阶段上升,碳排放强度(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呈上升之势,到人均收入约8000美元时,碳排放强度开始下降。

综合来看,低碳经济与发展进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环境与公平的矛盾,这个矛盾使国际气候变化谈判陷入僵局。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人为排放量与日俱增,海洋生物圈吸取温室气体的能力又有限,大气中温室气体越积越多,从而引起了气候变化,这就需要发展低碳经济。在这种观点看来,气候问题属于全球性共同行动,解决方法就是各国通过谈判确定绝对减排目标。与此相矛盾的观点是,气候变化问题本质上是公平问题。气候问题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不合理地占用有限的生态空间造成的。世界每1000美元的GDP平均会造成大约0.5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欧美国家在其工业化的过程中,尚未面临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这些发达经济国家已走过了碳排放增加阶段,进入下降阶段;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还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碳排放的增加,但温室气体积累所导致的全球变暖效应使得温室气体排放约束非常强烈,这一约束同样施加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对其经济发展产生了制约。这使得新兴市场经济体承受着发展的不公平。值得指出的是,乌恩鲁认为,和通信技术不同,能源技术不大可能具有实现技术“蛙跳式”超越的特性。所以,发展中国家很难超越现有能源技术而直接进入低碳技术,经济增长和发展低碳经济的矛盾不可避免。由此看来,以公正为基础的分配原则(如以人均排放量和历史排放量为中心的分配原则)应该为公平的发展低碳经济奠定基础。高收入国家认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已成为排放大国并且其未来排放量还会持续增加,因此需要承诺实现绝对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认为以绝对减排量为基础的气候体制将它们永久禁锢在不平等的排放量限制中是不可行的,是不利于它们的经济发展的。

这个主要矛盾关键体现在责任分担上。责任分担意味着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会给经济造成相当大的成本。由于现有的基础设施和经济生产都是建立在碳免费的基础上,如果以高价碳建设经济与社会,势必会造成巨额调节成本。责任分担方式不一样,成本就不一样。在一些学者看来,与其纠结于责任分担,倒不如把握机遇率先行动。他们认为,在环境管制历史中,证明减缓成本少于我们所担忧的数额的事例举不胜举,如臭氧层破坏的事例就很突出。即使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会增加成本总量,率先采取减排技术的国家也将获得相对优势。它们具有抢先占领随着碳定价而涌现的新市场的优势。问题是,既然把握机遇率先行动有好处,为什么不少有条件的国家又不行动呢?当然,这种观点有利于缓解环境架构和公平架构谈判中的矛盾。气候行动中蕴藏的经济机遇可以打破僵持已久的政治平衡,从而开启将经济和社会带入未来低碳发展之路。

如何解决经济增长与低碳经济发展中环境与公平的矛盾?

(1)必须在公平的基础上发展低碳经济。一种方法是试图围绕发展权而不是排放权和识别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责任”与“能力”来重新界定问题。另一种方法是将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和方法与发达国家的绝对量减排目标相结合。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不是在高增长、高碳型社会和低增长、低碳型社会二者间的简单选择,即在经济增长和保护地球二者间只择其一的简单问题。大量的低效率情况造成了当今的高碳排放强度,发展低碳经济的潜力是很大的,在生产、消费及流通环节都有减排的潜力,如采用现有技术和最佳操作方案可将工业和电力部门的能源消耗降低20%~30%,这样既可保增长,又可减碳排放,还可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保障能源安全并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且减少财政支出。从提供能源使用效率入手,既可减少碳排放,又可保护环境。[3]

(2)要重视与低碳经济发展相关的制度回应。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协调与生产问题,取决于参与者的动机(其效用函数)、环境的复杂程度,以及参与者辨识与规范环境(衡量与实施)的能力。[4]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制度回应存在以下困难:第一,低碳经济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外部性及市场失灵,我们还没有应对的经验。第二,参与者的动机不统一,如高碳群体与低碳群体的利益分配不均,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使参与者的动机逐步统一到低碳增长的目标和路径上来。第三,碳锁定和路径依赖增加了制度安排的难度。第四,何时、采用什么方式(碳交易与碳税)来减少碳排放。总体来讲,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确定后,转向低碳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太高,这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工具不断地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实现低碳发展。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初期,低碳经济相关的知识,包括气候变化与人类行为的关系、低碳技术等,都是零散的,制度的功能之一就是要把这些分散的知识系统化、主体化,并在与高碳技术的竞争中逐步处于有利地位,从而形成低碳技术—制度综合体。政府采用低碳经济政策的终极目标就是切断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联系。

(3)要把提高人均收入和发展低碳经济结合起来。人均收入的提高才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力。但是,这种机制的设计应该符合生态系统及其运行机制以及人类及其相关活动的客观规律,生态系统的运作是循环式的,不但物质要素是循环的,而且事件的因果关系也是循环的,在实施低碳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机制之前,既要考虑到经济过快发展对于环境、资源所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害,也要考虑到超过技术和经济能力的过高环境标准将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增长、生活水平提高与能源需求扩大之间始终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被扎特基安称为能耗第一法则。环境问题的产生主要是与生产和消费过程密切相关的,经济发展又是影响环境保护的最基础因素。因此,通过制度安排与政策工具的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这些都有利于解决经济增长与低碳发展间的矛盾。

二、降低温室气体的收益与成本

从制度分析的角度看,“完成经济交换所必需的制度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只解决简单的交换问题,有的要解决跨越时间和空间、涉及众人的交换问题”。[5]低碳经济的建立是一种复杂程度高的交换。其中,收益与成本不一致的矛盾是制约低碳经济发展及制度构建的重要因素。这种矛盾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降低温室气体的边际成本与温室效应的边际损害。

诺德豪斯创造性地把经济学中的边际分析法引入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中。当社会投入资源以降低碳排放时,边际成本是递增的;但碳排放的边际损害将随着温室气体存量的减少而逐步降低,这可看作节能减排的边际收益。[6]除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外,社会碳成本的估算也有很大的差异。2005年社会碳成本的平均估算值为每吨碳43美元(即每吨二氧化碳12美元),但该平均值的变化范围很大,如在100个估算中,每吨碳从10美元(每吨二氧化碳3美元)到高达每吨碳350美元(每吨二氧化碳95美元)(IPCC,2007c)。社会碳成本大幅度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估算的假设上存在的差异造成的,如气候敏感性、响应时间滞后、风险和公平的处理方式、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影响、是否包含潜在灾难损失和贴现率选择等。此外,温室气体的影响具有长期性、范围全球化等特点,使其成本和收益更难估算。在一定合理估算的基础上,人们可以通过模拟经济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趋势,分析技术选择对气候变化进程和减排成本的影响,从而选择控制气候变化的具体手段。

第二,现在的成本和政策可能带来的未来收益的关系问题。

发展低碳经济成本收益分析的复杂性不仅仅来自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及成本估算的差异,还涉及跨代的问题。应对环境变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措施往往成本高昂,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今天应该付出多大的努力以减轻今天的污染对明天环境的破坏。为了全面评估这个问题,政策制定者必须估算现在的成本和政策可能带来的未来收益,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

发展低碳经济的进程和节奏受到成本收益的制约,这其中贴现率是核心。当时间跨越长达数百年时,贴现率的变化往往会导致现值发生巨大变化。经济学家获得的社会总贴现率是通过对其他的两个因素加总而得到的。其中一个因素是财富因子,它表示人们未来生活富裕程度的增加情况。另外一个因素是社会贴现率,如果贴现率较大,说明我们不应该为后代考虑很多,后代应该自己照顾自己。诺德豪斯认为,不管怎么说斯特恩所采用的0.1%这个社会贴现率都是太小了,这让斯特恩的分析中所采用的总贴现率都要比历史数据小得多。而斯特恩认为,较低的社会贴现率是唯一的道德要求,诺德豪斯采用4%的社会贴现率显得太大,在斯特恩看来,代际公平必须成为当前世界在处理有关后代福利问题时所考虑的中心问题。[7]

《斯特恩报告》以气候科学的成果为基础展开,分析了气候变化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可能损失与减缓气候变化所付出成本之间的关系。《斯特恩报告》的结论是,世界各国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失将相当于全球每年GDP的5%~20%,而且损失将延续下去;如果立即采取行动,并能将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500~550二氧化碳当量,其成本仅为全球每年GDP的1%左右,为实现削减所需要的碳价格约等于或大于每吨二氧化碳30美元。

第三,总量的收益成本计算与个量的收益成本计算是否一致的问题。

发展低碳经济成本收益分析的复杂性还在于成本收益空间上的不一致。1公斤二氧化碳废气排放出来,很快就会扩散到全球范围。因此,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地方,要承受减排带来的所有成本,却只能获得极小一部分的收益。这就是说,我们即使能协调国与国之间发展低碳经济的制度,但其实施成本(交易成本)也是相当高的。人类行为与交易成本会决定我们的制度选择。

发展低碳经济的成本与收益的不一致并不仅限于一国内,而是成为一种跨国现象。由于温室气体的流动性,单个国家减排成本要由自己独自承担,但产生的好处却为全球共享。为了实现各自成本最小化,每个国家就都会选择“不减排”,全球合作进行减排的理性行为就难以自发形成。可见,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问题,最后可以归结为“如何界定或分配各国排放权”的问题。这里的难点在于如何界定各国的温室气体初始排放权也即产权。大气层是典型的全球公共资源,并且温室气体排放权界定涉及扭曲的历史排放问题。因此,如何找到一种客观公正而又简单的界定或分配各国初始排放权的理论依据和方案是各国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共同面临的问题。[8]

一国在收益成本的承担上,在不同地区、企业、个人、群体之间都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收益是未来的,成本是现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成本是确定的。企业在发展中,都有趋利性,追求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一种高碳经济,但是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讲,却是低成本的。企业或个人的生产或生活要从高碳经济转到低碳经济涉及的成本很高,转换成本涉及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及时间等因素,并且有这类成本由谁来承担的问题。综上所述,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要在国际、国内、地方及企业层面做到利益相容,从而降低从高碳经济到低碳经济的转换成本,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此外,还涉及减排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的问题。发展低碳经济中的成本收益不一致实际上是一个外部性问题。制度的功能就在于当存在外部性时,制度可以使外部性内在化。低碳经济中的制度安排在使外部性内在化时不仅涉及各经济主体成本收益的不一致,还涉及时空问题。

如何在全球范围内解决收益内化、成本外化的逃避减排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

(1)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种合作机制和合作行为,并形成一种共识,是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成本与收益不一致矛盾的前提。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2007年公布的第4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认为,人类活动特别是工业生产中燃烧化石燃料导致地球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浓度创纪录地升高,这些活动造成全球气候逐渐变暖的可能性超过90%。全球变暖主要原因是“人祸”,发达国家工业化难辞其咎。全球的减排共同行动和合作机制正在建设之中,尽管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还存在利益矛盾和博弈,但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价值在矛盾和博弈中逐步显示出来,一旦人们认识到这种价值的存在,就会转变成行动。发展低碳经济的价值和潜力是巨大的,人类社会有足够的能力建立起低碳经济。

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减排的边际成本相等是一种理想的目标。从数量上来讲,需要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企业、个人参与到减排和低碳经济中来,这个过程包括示范效应、替代选择、规模效应等。从制度和政策层面讲,要通过有利于减排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使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处于有利地位,从而解决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存在的成本与收益不一致的矛盾。

(2)延迟全球减排努力的成本是很高的,我们要尽快行动起来,减缓和适应可以大大地降低发展低碳经济的成本。为实现一项特定的减排目标,把世界当作一个整体、在所有国家都实现一套完整的措施,成本要低得多。统计分析表明,如果一项国际协议只有5个排放总量最高的国家参与,所需成本将是所有国家参与进来的3倍。如果发展中国家把减排行动延缓到2050年,那么实现一项特定目标所需要的总成本将增长一倍以上。如果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资金,也会提高减排的效益。例如,对于一项特定的减排目标,通过减少无谓损失,每转移1美元,平均能产生3美元收益,这些收益可以通过谈判进行分享。[9]尽管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存在成本与收益不一致的矛盾,但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不行动的成本远远超过行动的成本。为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方式、在什么制度和政策条件下、采用什么路径来发展低碳经济。不同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下发展低碳经济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寻求最低成本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是发展低碳经济主要任务,当减排的边际成本相等时,我们就达到了最低成本的目的。

三、建立有利于减排的国际制度

在应对全球变暖问题上,国际社会在认知层面尚未达成广泛共识,在实践层面更是呈现出显著的国别差异性。其根源在于现阶段的研究无法科学、全面地解读气候变化及其机制,在政策联结上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相应地,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全球合作就无法切实地开展。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合作是发展低碳经济中最难的问题。而国际合作中的难点又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利益矛盾。

(一)利益矛盾及协调机制

在世界范围内从高碳增长到低碳增长转变要形成合作行动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合作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如1997年发达国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美国就没有参与,美国不签署的主要理由是这个条约不包括发展中国家。国与国之间的利益矛盾及发展水平的差异会大大地提高发展低碳经济的转换成本。所以有人认为,如果像联合国这样的机构能够就环境法规、能源生产等制定一些全球性的决策,将是十分可取的。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它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完成的,所以搞好国际与国内的协调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合作涉及政治上的博弈,其中的重要问题包括:从空间上看,是各国都以相同的力度减排还是可以区别对待?从时间上看,是一开始就强力减排还是可以逐步加强力度?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存在的利益矛盾根源于它们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资金与技术、原料与市场等方面纵横交错的复杂关系,又存在中心与外围的关系。如前所述,富国希望以国家为单位来分配责任,这样中国就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而中国认为责任应该按照人均排放量来衡量,这意味着其人均排放量仅是富裕国家人均排放量的很小一部分。[10]这种争议涉及经济利益之争、政治利益之争及技术之争等。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动机上是有差异的。这是因为气候变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欧盟制订了一个旨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庞大计划;而美国却只是在最近才承认人类行动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而且目前美国在遏制气候变暖上所采取的行动较少;相反,俄罗斯却认为气候变暖对本国有利,所以在减排行动上更是没有任何作为;发展中国家则表示,气候变化问题是发达国家以前造成的,自然就应该由发达国家来解决。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达成合作协议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一是政治上的阻力。国际气候谈判之所以艰难,在于量化各国的减排或限排义务涉及各国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各国的政治意愿,政治问题的解决则要比解决技术问题困难得多。各国的国内减排政策难产,国际性的减排政策更难产。要设计出一种既能让发展中国家继续提高其国民福利又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机制是困难的,虽然全球减排行动现在已开始,然而行动的结果只有在未来才能看到,而由于这种投资在前收益在后的特点,全球减排行动以后势必会遇到更多政治上的阻力。[11]

二是难以形成全球行动。气候变化不同于一般的环境问题,它涉及全世界,单一国家的政策行动的作用是有限的,有效的行动需要全球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应对,但是这种全球性的政策回应不仅会影响各国的经济增长,还会涉及公平性问题,问题是各国都不愿率先承担这份责任。由于温室气体这个全球最大的市场失灵,价格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加上各国发展水平和利益的不一致,以及集体行动的困境,要形成减排的全球行动面临着许多困难。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每个国家或者国家集体都仅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势必会造成对于他国发展的风险,进而导致该工程整体的功能失灵。现实社会中,不同国家的环境政策不同,对环境危害的控制程度也存在差异,资本逐利性的存在会使贸易和生产要素向环境保护相对薄弱的国家转移,结果是这些国家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成为“污染产业天堂”。发达国家必须要研究出可供所有国家使用的减排技术,而且面临不同减排任务的富国和穷国还需要进行相互沟通协调以便双方最终签署减排行动协议。

(二)国际制度与国际机制创新

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性使得各国在协调一致目标下的整体行动面临着重大挑战。国际制度能够影响国家政策,而它们又是各国相互博弈的产物。在政治规范、治理结构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各国将国际法转化成国内的政策,并同时形成国际制度。[12]

设计出一种既能实现世界各国环境利益又能兼顾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要求的减排制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美国的人均温室气体排放达到了19吨,而中国和印度则分别只有4吨和1吨。在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框架中,低碳高新技术的转移会使技术输出国获利,也使得发达国家实现低成本排放削减。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设计一个可靠的监测与执行体制,这个体制运作的交易成本必须足够低以确保交易对各方具有吸引力。如果用于搜寻、谈判和获得政府批准的时间、努力及费用支出很大,人们就不会愿意执行这种交易项目。过高的交易成本制约着国际减排行动和国际制度的形成。

从高碳增长到低碳增长是一个国际行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经济增长亟待一些新的制度安排以减少这种脆弱性,然而,在缺乏一个世界性政府的条件下,这种制度安排如何才能具有可行性呢?在国与国之间,如果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处罚的成本极高或不可能,那么,根据诺思的分析,有效的规则将要求普遍的自愿性服从。因此,有效的国际机制要求发展一种体制支持性的意识形态。我们现在很难找到这种意识形态,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由各国根据专业规范采取行动所构成的跨国网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上述的意识形态。

从历史上看,大规模的正规协商机制在国际机制中的运用只是19世纪晚期才开始的事情,而且也主要是1945年后的产物,其产生的根源在于制定和实施这些协议的交易成本要低于在没有这些协议时各国将承受的交易成本,各国对国际机制有着内在的需求。现代国际机制是在各国之间的平等基础上协商的结果,各国可以拒绝加入而不必担心受到武力胁迫。

现代国际机制可以视为由国家所设计的一套机制,它们试图通过提供信息而减少不确定性,通过对决策制定提供规则、建立相关安排对成员国行动进行监督以及通过分散化行动实施规则(主要是通过互惠和声誉机制)来降低交易成本。它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确保承诺的可置信性及协议的实施。国际机制运行的基础是互利互惠和国际声誉。国际机制可以通过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成本而增大政治交换的收益,并且它使得对那些潜在的具有支配力量的强力国家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难度更大。

那么跨国网络是如何替代意识形态的呢?各国之间以及不同层次官僚体系之间的网络体系正日益改变着国际关系的行为范式。1988年联合国建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试图对人类活动是否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重大影响以及这些影响的结果如何作出评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将科学评价制度化,从而能够获得关于气候变化的全面而系统的科学认识。将气候变化的科学评估加以制度化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降低交易成本。可是,为什么这些科学家评估能够降低这些交易成本呢?为什么机会主义、搭便车问题不会借助于科学伪装重新进入这一过程呢?外交家不行而科学家行。一个外交家处于政治目的可以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条件下依然能够维持他作为外交家的良好声誉,但是,对于一个科学家而言,如果采取和外交家相同的手段,那么他将承担很高的成本。建立一个制度化的具有科学合法性的过程可以通过排除与政治过程相关的一些问题而降低谈判的交易成本。职业化的科学规范和科学家中间的声誉网络保证了上述过程免受直接的政治干涉。一旦关于人类行为是否导致气候变化这一判断交由一个制度化的科学过程决定,那么,真正起作用的论据就会发生改变。此处真正起作用的论据必须能够让那些独立的科学家们认为是可信的。

各国政府达成协议之后,必须对这些协议予以解释。国际机制表现为一种不完全契约的形式,因为它们无法确定其规则可能引发的一些不测事件。在这些条件下,机会主义的可能性显然是很大的,监督和协议实施的交易成本是很高的。在此条件下,跨国性的共同体有助于约束机会主义。国内官员和国际官员都将对专业人士从正直和信誉方面进行声誉评论,因为跨国网络成员将不再由政府所雇用。由于人们对于什么是良好的信誉以及如何通过事实检验它形成了一种共同理解,因此,重复博弈将会促进合作而限制机会主义行为。对于因果性机制而言,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跨国的职业网络,该网络发挥着收集信息、确立标准和解释规则等功能。协议谈判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方面从直接的政治谈判中被分离出来。因而,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受到了限制,开展合作的交易成本下降。[13]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通过制度创新是可以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利益矛盾,并形成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制度的。

(三)中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制度中如何发挥作用

(1)中国要有自己的智库来研究低碳经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都有自己关于气候变化及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报告,这些研究的出发点及对策建议都有利于本地区的发展,这种研究报告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如美国与欧洲在面对气候变化及发展低碳经济的举措上就有较大的差异。对于低碳经济问题的研究我们要有全球性的视野,要放在比较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上去研究。比较政治经济学是比较不同国家或不同时期的政府、利益集团、市场的关系。在国与国之间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共识和行动的最大难点就是利益问题。在这个博弈过程中,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诉求和话语权,因此需要有自己的智库来研究。如澳大利亚的《郜若素气候变化报告》(The Garnaut Climate Change Review)提出了这样一种预测,即在接下来的25年里,中国产生的排放很可能类似于20世纪的美国。这不是要批评中国,我们完全应当欢迎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我们已经提到,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给本国人民,也给世界带来了许多好处。而且,与某些人指出的中国不认真对待气候变化相反,中国正在积极探索降低能耗和排放的办法。[14]为什么我们中国不能在世界上有自己的声音?世界不同国家在这些问题上的研究、讨论及碰撞有利于减少认识上的分歧,在低碳发展问题上逐步达成共识,这将有利于降低国际制度建立及实施的成本。

(2)中国要参与减排的谈判活动及规则的制定。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应该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要与发展中国家及发达国家经常沟通。全球协定必须有效,能够按照所需的规模削减排放;全球协定必须高效,能够保持低成本;全球协定在能力和责任方面必须平等,能够考虑到气候变化的根源和影响两个方面。延误全球协定的签署,将把政策和市场都置于无所适从的境地,那可能是极具破坏性的。无处不在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有必要现在就采取行动,以降低全球性灾难的威胁。[15]中国既是一个碳排放大国,也是一个减排大国。在国际减排行动中,中国应该负起大国的责任,同时也是国际规则的重要制定者与参与者。中国还应该在国际制度建立的博弈过程中,与发展中国家有更多的沟通与协作,这样在国际制度的构建中可以更好地协调环境与公平的矛盾,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争取到更多的发展空间。

(3)要通过排放权交易、低碳技术的转让等降低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成本。借助于国际市场发展低碳经济还有很大的利用空间。无论A国和B国既定的减排是何种水平,如果A国每额外单位减排的成本低于B国,那么,通过A国多减排一点,B国就少减排一点,总减排量就能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在这种情况下,B国可以付钱给A国,让A国多减排一些,两国都将因此受益。低碳经济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市场失灵(跨国性的),如何形成国与国之间的合作行动或集体行动就至关重要了。但是,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还很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发展低碳经济所需要的低碳技术来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09/10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迈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未来》中指出,中国实现未来低碳经济的目标,至少需要60多种骨干技术支持,而在这60多种技术里面,有42种是中国目前未掌握的核心技术。这表明,对于中国而言,70%的减排核心技术需要进口。[16]欧美国家禁止对中国出口高新技术的做法不利于减缓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所以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制度创新中必须首先消除意识形态的障碍。

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讲,经济增长与低碳经济发展的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缓解这个矛盾的关键还是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从温室气体排放的决定因素来看,知识存量的增长不仅有利于低碳技术及生产方式的产生,也有利于制度的构建。环境目标与公平目标的矛盾不仅存在于国与国之间,而且也存在于一国内。低碳经济的建立是一种复杂程度高的交换。建立有效的低碳经济国际制度和国内制度将大大地降低发展低碳经济的交易成本。其中,收益与成本不一致的矛盾是制约低碳经济发展及制度构建的重要因素。我们从边际、时间及空间揭示了发展低碳经济中成本收益不一致的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不一致也就是外部性问题。制度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当存在外部性时,可以使外部性内在化。不过,对于发展低碳经济认知的时间还比较短,加上知识的限制,在如何构建发展低碳经济的制度安排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我们对于制度和政策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够,发展低碳经济的现状与发展低碳经济的潜力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通过制度创新发展低碳经济的空间还很大。

另外,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球性减排行动,它需要全世界各国的参与,这其中,建立相应的减排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至关重要。其实,像IPCC这类制度安排反映了人类制度创新的智慧,尽管它的作用发挥出来还需要时间,但人类社会有能力解决发展低碳经济这个世界上的最大市场失灵问题。

[1] 本节主要内容以《发展低碳经济的全球合作:矛盾与国际制度创新》一文发表在《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2] 〔德〕魏伯乐,〔澳〕查理·哈格罗夫斯.五倍级[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0:272.

[3] 世界银行.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与气候变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1.

[4] 〔美〕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46—47.

[5] 〔美〕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47.

[6] 向国成,李宾,田银华.威廉·诺德豪斯与气候变化经济学——潜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学术贡献评介系列[J].经济学动态,2011(3).

[7] 〔美〕伯顿·里克特.拨开迷雾[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64.

[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理论框架和解决方案[J].经济研究,2009(6).

[9] 世界银行.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与气候变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55.

[10] 曹荣湘.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255.

[11] 〔美〕伯顿·里克特.拨开迷雾[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52.

[12] 世界银行.2010世界发展报告(下)[J].世界环境,2010(1).

[13] 〔美〕詹姆斯·艾尔特等.竞争与合作——与诺贝尔经济学家谈经济学和政治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65.

[14] 〔英〕尼古拉斯·斯特恩.地球安全愿景:治理气候变化,创造繁荣进步新时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30.

[15] 同上①,第7页。

[16] 初丽霞.以低碳经济突破中国经济增长的瓶颈[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