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白马驼经灵猫失
“你看到过一只全身上下没根杂毛,眼珠如琥珀的黑猫没?它只有我的拳头这般大。”
“我没见过,小伙子。夜晚游荡在河滩的花色野猫、野狗倒是见得多。”
堆满如恐龙蛋的怪石河滩边,佝偻着背的老妇人,正在铝制水桶搓揉脏物。她抬起藏污纳垢的枯黄额面,张开豁牙的干瘪嘴,甩动着被河水搓洗通红的粗糙手掌。
萨日乌乐失望地攥紧缰绳,骑马过河。
穿着铁网铠甲,磨损破旧的厚呢风帽遮挡黑发的她,已不是首次被人误为男子。她的容貌,是并无半点女性柔美的气质,比锥子还犀利的眼神,类似犀牛的粗犷鼻,体格比摔跤的勇士还魁梧。这也正是先知阿爷最为满意她的地方。
先知阿爷的眼界向来与众不同。
“出生在乱世的女子,拥有绝世容貌与过多的才情反而是一种灾难,宁为百夫长,不为一书生。”
阿爷先知自小要她女扮男装,教她骑射的马背功夫,参加勇士才有资格竞赛的摔跤大赛。
她真的成为阿爷最满意的斗士。白日,她是精力过人的无畏战士,夜晚,脱下被汗水与血泪浸透的战袍,散落扎起的长发,她是温柔调教灵猫“乌云”的先知女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已长至女性的芳菲年华十八岁,男性的刚健勇猛融入她的血液,有时,连她自己也几乎认定自己就是男人。
灵鹫部落的战士们,都当她是同性,只有阿南答例外,他会搂住她的粗腰,理顺她凌乱的黑发,亲昵地叫她乌乐。
阿南答,他可是草原部落的王族之后。萨日乌乐想起他坚毅的神情,忍不住鼓起腮帮发笑。
初冬的草原,裹挟着尘土与树叶残渣的旋风,扑打着萨日乌乐长满雀斑的鼻翼,她着急地嘀咕,乌云,你这小东西,到底躲哪去了?
乌云是她的灵猫,作为先知的女儿,她豢养的灵猫,是她祭祀、预测大事时通灵的至为重要的法宝。
如果乌云仅是只长得温顺柔媚的猫,走失也罢了,可乌云是具有通灵的神猫,是所有大部队迁徙时,唯一与马匹与她的佩剑相等重要的不可分割的伴侣。
“乌乐,有乌云的下落没有?”
“阿爷先行,待女儿找到乌云追赶你们!”
黑纱蒙面的阿爷骑马疾驰到她身前,眼里流露出焦躁的渴盼。萨日乌乐心生愧疚,这“乌云”下落不明,会影响阿爷施法的效力。
每当河床裸露出鹅卵石时,灵鹫部落的族人们,就得拉起大队人马向更远方的高车部落迁移。此次由阿爷率队的人马先行搬迁,实则是掩饰偷袭高车部落的借口,唯萨日乌乐、阿爷、阿南答知晓。
这条充斥着砂砾怪石的直道,是抵达高车部落的必经之路。时不时会有他们部落的族民出没。
身后有铃铛轻摇,萨日乌乐调头见到一辆车轮高大的老牛车映入眼帘,车轮碾压着地面的碎石砂砾,像是给车上怀抱昏昏欲睡小孩的老人奏响催眠曲。
“老人家,你见到一只黑猫没有?”
萨日乌乐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行人,哪怕是高车部落的族民。驾车老人张开嘴,咿咿呀呀发不出完整字句来,原来他是位哑巴。
萨日乌云好不气馁。等到牛车的车轮咕噜前去,先知阿爷才拿出兽面金刚杵,擦得光亮的铜铃铛递过来。
“乌乐,这哑巴是高车部落的族人,看来,距他们的部落不远了,阿爷得去替灵鹫部落的兄弟姐妹护队。”
“阿爷,这是你的法器,给女儿干啥?”
萨日乌乐畏惧地缩回手,这金刚杵和铜铃铛跟随阿爷多年,沾染数不尽死人的阴魂与活人的鲜血。
“乌乐,你要发誓,务必在明日黄昏把乌云带给阿爷!”
日光下,阿爷的灰白眼珠泛出冷峻寒光,萨日乌乐不免有些心惊肉跳。她深知阿爷此举的重大意义,是在为他前行预防不测交代后事。她慎重接过金刚杵与铜铃铛,放入拴在腰间的皮囊内。
“阿爷,如果……”萨日乌乐吞咽着口水,想要探清阿爷的底线。
“先知家族的字典里,没有如果!”先知阿爷的眼角四周,镌刻着岁月沧桑的纹路,他翻起翻白眼,语气是不容置疑的掷地有声。
“女儿答应阿爷!在日落前将乌云交到阿爷手中。”
萨日乌乐双手交叠胸前,俯首许下承诺。
“乌乐,路上要保持警惕,高车人最擅长夜晚偷袭。记住,一旦错过黄昏时机,那就由你来执行祭拜“猫灵”仪式,将头戴凤顶金冠的高车部落首领的人头取下,凤顶金冠献给阿南答。”
先知阿爷对她说的话,全是将军命令战士的严厉口吻。随即,他将帽檐拉低,挡住灰白双眼的逼人冷光,拍马匆忙离去。
萨日乌乐极目远眺,暗中猜想,这乌云该不会是故意逃避阿爷的这场法事?
出发启程第五日起,原本听话的乌云一大早就打翻萨日乌乐用馕饼泡羊奶的早餐,冲着她龇牙咆哮。
“阿爷,这乌云太异常了,它早过发情期了呀?”
“待我们在高车部落安定后,把它阉了,切断兽性。”
阿爷清理完套马杆上的蜘蛛网,抓起乌云高举半空,露出扁平肚皮的乌云抖动四爪,向它的主人呜呜叫着抗议。
“明晚到了高车部落就有大餐吃了,你这有福气的猫奴还不知足?”
阿爷这话,听得萨日乌云浑身起一层鸡皮疙瘩。乌云的大餐,就是高车部落首领的鲜血。
为了占领更多草原资源丰富的土地,阿南答要先知阿爷趁迁徙的时机,侵占高车部落,让他们的子民归顺,增强他的管辖实力,储备日后竞争王位的资本。
喵。乌云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闷哼,并不买账。
“乌乐,把它锁住,可不能任由它胡来!”
拥有先知身份的阿爷,明面上是所有人都尊重、敬畏的神,对他的活物法器乌云,阿爷更不会心慈手软。他丢下灵猫,从腰间的百宝囊摸出条银锁链,抛给萨日乌乐。
“乌云乖乖听话啊。”
萨日乌乐舍不得锁住它,这银锁链套在脖颈,会收缩极紧,勒得猫的皮肤刺痛。她抓住猫背的毛发,捋顺柔软如柳絮的猫毛,哄着乌云。
冬日的暖阳,具有催眠的功效,萨日乌乐伏在马背上眯眼打盹功夫,醒来后,怀里的乌云便不见踪影。
萨日乌乐后悔不迭,没听从阿爷的话,一念善心酿成大祸!她急速飞马到前方向阿爷告知,好在,阿爷没怨她,只是沉吟半晌,掐指核算,要她断后沿河寻找。
她在这堆满赤石、荒无人烟的半道上,随处充斥着干涸的河流,龟裂的黄土,枯枝败叶的古树的荒野,原地打转大半日了,这该死的乌云能躲到何处去?
怪石嶙峋的缝隙,虬枝的古树洞,住着乌龟、蜈蚣和蚂蚁,灵猫乌云像是人间蒸发了。
云雀在半空飞翔欢叫,随风拉下一坨热乎乎的鸟屎滴在萨日乌乐披风衣领上,真是走了鸟屎运!她悻悻埋怨,迅疾跳下马背,要尽快摆脱这臭烘烘的气味。解开脖颈的披风带子,蹲在河床边,双手捧着浑浊的河水清洗这黏糊糊的鸟屎,偏就一团灰白痕迹,像发亮的猫眼,怎么也擦不掉。
想起乌云晶亮如琥珀的双眼,萨日乌乐有些丧气。她铺散披风在地,仰躺上去,阿爷要她夜晚不能掉以轻心,那就先稍作休憩。
萨日乌乐头枕金刚杵,手握青铜佩剑,蜷缩如猫,紧闭双眼,进入梦乡。
手背麻酥酥的好痒,她猛然翻身坐起抓痒,天,好大一条蜈蚣!在她手背扬须蠕动!可恶!她起身甩开蜈蚣,拿起金刚杵插得它身首异处。就算给金刚杵喂点蜈蚣血,尝尝鲜。金刚杵有吞噬万物的能量,肥壮的蜈蚣很快就剩下一摊焦皮。
还得继续寻找乌云!萨日乌乐懊恼地系好洗不掉的鸟屎披风,跨上她的西极马,有失去方向的迷茫感。
干涸的河床上游,有团影影绰绰的红云绿荫,她快马走近,原是一处稀疏的红柳树林,林间传来断断续续的诵经声,怪哉,怎么会僧人在此?方圆几百里也没见着什么寺庙。
萨日乌乐循声策马前进,粗大的红柳树下,盘腿坐着位深目高鼻的异域年轻僧人,正专注诵经。身旁有匹驮着沉甸甸书籍包裹的白马甩着蹄,用尾巴拍打苍蝇,啃食地面枯草。树下散乱躺着四、五具商人打扮的尸体。
萨日乌乐见惯不惊,西行的商队常遭遇部落族人抢劫掠夺,这和尚好运气,留下条性命。
“师父,还不快逃命去?末法时代,魔穿僧衣,诵经何用?”
先知阿爷曾与阿南答探讨过佛法,阿爷感叹,末法时代,群魔乱舞,不会出圣贤高僧。
“阿弥陀佛,施主,末法、正法,不过是魔在人心作祟。施主这是要去何方?”僧人撑开湖水般碧蓝的双眼,合掌发问,他的中原官话,吐字清晰,只是气息虚弱。
这和尚怪了,明明是好心提醒他去逃命,他还有闲心来管别人去哪里?
“师父,你见过一只黑猫路过没有?该不会也被强盗抢走了?”
“黑猫?玄猫?万物通灵之猫。”
僧人无力摇头,萨日乌乐见他状态,当是饥渴多时所致,忙从马背上取出水囊和高粱馕饼,掰碎递给他充饥。
多谢施主。僧人也不推让,接过馕饼张嘴咀嚼,不到半盏茶功夫,便消化掉半张高粱馕饼。
“师父,看在佛祖面上,请求你与我同行,不然,再来一伙强盗,你可就危险了。”
萨日乌乐想起阿南答正重金悬赏寻僧人,送回中原朝廷邀功,可能就是眼前这位?她虽不能确定,若将这位高人带回灵鹫山部落,效力阿南答也不是坏事。
“难得英雄施主大发慈悲,不过,老衲身负运载经书的重任,必得回到中土。”
萨日乌乐不愿浪费口舌向一位修行人去解释自己女儿身的真相,说不定,在修行人的眼里,男女的性别与佛法的见地无关。
“这一路荒无人烟,路途坎坷,你还缺水少粮,怎么前进?”
“老衲发过宏愿,经书定要运送到东都城的‘圆通寺’,不得退缩半步。烦请英雄帮忙将这几位安葬,不令他们孤魂游荡。”
年轻的僧人不为所惧,他俯身开始搬运尸体。
萨日乌乐见他言语坚决,不是寻常以富贵荣华能打动的俗人,她也不多言,看这土块龟裂,挖掘甚为费力。
“师父,若要挖坑掩埋,必得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最终不也是献祭给地底下的生灵,不如就地方便,我帮师父将他们放到高台,喂食天空的秃鹫,也算是功德圆满。”
“那,还是把他们放到柳树下,老衲诵经回响超度罢!”
萨日乌乐跟随先知阿爷走过许多部落,部落间对死者的风俗不尽相同,有火葬、海葬,天葬。
她听从师父的意愿,先扛起体型硕大的尸体,这是位中年富商,突起的肥圆肚腩,尸重如麻袋,致命的伤口在脖颈,血已凝固,萨日乌乐大气也不喘,把他平摊在红柳树下。
天空飞来数十只灰扑扑的秃鹫,扑腾着翅膀,盘旋空中,呱呱欢庆它们期待已久的盛宴。
“这可真成了群鸦的盛宴。”
萨日乌乐抡起衣袖,擦着额头渗出的汗滴,不到一炷香烟功夫,商人们的尸体都被她稳妥地安放在高矮不一的红柳树下,重回大地母亲的怀抱。
“施主功德无量,你就是从战场厮杀胜利归来的英雄。”
年轻的僧人坐在树林中间的空地上,对她合掌赞叹,随后嘴唇翕动,为死者们诵经送行。
萨日乌乐内心腾起无限的骄傲,阿爷就是希望她能成为凯旋的英雄。
她腼腆地笑着蹲下身,扯下血迹斑驳的披风,反正也是弄脏了,用来擦拭沾满污血的双手,丢弃在道。
秃鹫们呼啸着要冲下地啄食属于它们的大餐,几次三番均被僧人愈发高亢的诵经声阻隔,它们煽动着翅膀,徘徊在红柳树间,耐心等候它们的盛宴。
萨日乌乐有种莫名的兴奋,此情此景,正如她与阿爷在一起做法事超度亡灵的庄严场景。
想象着血肉丰满的商人尸身很快成为地上的森森白骨,萨日乌乐清醒地认知到,生死昼夜,不过尔尔。谁也无法知晓,死亡会不会真是灵魂的重生?
萨日乌乐坐在地上休憩,等待年轻的僧人诵完经后,才与他告别。
“师父,乌乐要去寻找乌云了,你确定不需要与我同行?有个同路人终究是比一个人的孤单旅程安全得多。”
“也好,老衲这匹驮经书的老马也需要添上个伙伴。”僧人清澈如碧玉的双眼,透出平和睿智的光芒,如同海纳百川的平静海面。
“师父,在下萨日乌乐,是灵鹫部落先知的女儿,忘记请教师父法号?”
“老衲祖上是天竺人,辗转西域,定居中土东都,法号鸠摩童寿,自小随家母出家修行、翻译经书。”
“原来童寿师父是大学士?失敬失敬。在下最服气的就是师父这般通古博今的人物。”
萨日乌乐虽受阿爷影响,重武轻文,灵魂深处,依旧向往学富五车的博学能人。
“乌乐英雄不必如此自谦,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鸠摩童寿神态谦卑,缓步走向瘦弱疲惫的驮经老马,整理起经书包裹。萨日乌乐帮他卸下装载经书的布囊,放到她的坐骑西极马背上,这匹西极马是以能负重,耐力持久的名马。
“英雄,老衲以为,这黑猫乌云无需大费周折寻觅,灵物如天马,隐没避祸,逃遁踪迹,机缘到,它自会现身。”
鸠摩童寿骑着老马带路,越过沙丘,向高耸屹立、不动声息,暗藏力量的赤裸群山而去。
果真是老马识途。萨日乌乐脑海里灵光乍现,先知阿爷也会有相似论调。
“师父西行屡次辗转,应当熟知高车部落?”
“高车部落的族人,崇敬佛法,老衲与部落首领是结拜兄弟。”
萨日乌乐惊闻此言,差点失足跌落下马,她暗自庆幸是在他身后,不然,露出破绽,可就麻烦大了。
“传闻在高车部落的隐秘地界,有棵万年的菩提树,那是百鸟之王凤凰的王座,它在那统辖着群鸟与天空,神鸟凤凰也是高车部落首领祭拜的神物。有这回事?”
萨日乌乐打探着消息,她与阿爷的强劲对手就是高车部落的首领。
“高车部落有古藤老树昏鸦,断然没有小桥流水人家,传闻始终是传闻。”鸠摩童寿语调淡然。
萨日乌乐紧跟上去,要与他并行,讨教到底。
高车部落能够延续存在,全赖部落奉献出美丽高贵的首领夫人。当被外族侵犯全族人要遭屠杀时,部落首领提出一个耻辱的条件:以他们部落最美丽的夫人作为交换,留下部落一半男女保存族群。美丽的夫人被迫成为外族的女人,远离自己的故乡,这就是高车部落祭拜凤凰神鸟的初衷。
萨日乌乐早就耳闻高车部落人祭拜凤凰背后的秘密,不过是旅途中的闲话,分散他的注意力。她暗中思忖,如何利用鸠摩童寿的信任,混入高车部落,配合阿爷驱赶他们远离草原让位给灵鹫部落的子民。
“快看,翻过这座葱林,再穿过赤河,便进入高车部落的地界。”
鸠摩童寿突然停下马步,挥起马鞭,遥指前方的青山。
“师父,会经过菩提神树?能见到神鸟凤凰?”
凤凰神鸟传奇神秘,萨日乌乐的心被高贵美丽的首领夫人牵引住,身为女性同类,夫人献身救族人的壮举,堪称女中豪杰,连她这位对手都佩服得紧。
“那不行,老衲住在高车部落三年,也没去过,那是高车部落族人严密守护的圣地,外人一律不得进入。”
“唉,真可惜,在下还想去祭拜呢。”
“你又不是高车部落的族人,他们不会欢迎你,一旦进入圣地,格杀勿论!”
两人说话间,已到了栽种荞麦和豌豆的平坦山地,此时,日落溪山,暮色上升。
“乌乐英雄,有没有嗅到有股腥臭的不洁味?”
踏马走上收割过的荞麦地时,鸠摩童寿猛然侧身,面部表情神秘莫测。
不等萨日乌乐答话,腰间的铜铃急促地晃动出凄厉的铃响!
啊!
一丈远的前方,她见到了苦寻不至的黑猫乌云,四爪抵地,正津津有味地吸吮着浑身痉挛的先知阿爷流血的脖颈!
“阿爷!”
萨日乌乐吓得面色苍白,喉间爆发出有生以来最惨烈的呼号,从马背栽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