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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唐宋时期是落第士人群体生成和发展的时期,群体的生成过程、共性与特征逐步显现,他们的生存状态、与政权关系及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初步定型,这是研究历史上落第群体的源头。落第群体作为科举制度的产物,与科举制度本身、及第者共同构成科举学的完整体系。关注被科举所淘汰的落第群体,是对科举制度研究的重要延伸和补充,是科举学研究中的重要环节,否则,科举学研究就不完整和深入。有过科举经历的士人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们分散于社会各层面,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联系密切,具有极强的开放性、流动性和强烈的政治诉求;他们对普通百姓、政府,甚至整个社会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的生存境遇、价值取向与社会稳定及政权存亡紧密相关。科举实行后,曾产生过无数的落第举子,构成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不乏“落第不落志”的佼佼者,如杜甫、贾岛、唐寅、李时珍、吴敬梓、蒲松龄等,在各方面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也有因此而走上极端揭竿而起者,如黄巢、洪秀全等,成了朝廷的掘墓人。梁启超曾说:“夫所贵乎史者,贵其能叙一群人相交涉、相竞争、相团结之道,能述一群人之所以休养生息、同体进化之状,使后之读者爱其群、善其群之心油然生焉。”[1]历史研究应关注不同的社会群体,重视他们的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这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路径。以唐宋落第士人群体为研究对象,是从源头开始,为研究其他时代落第问题提供范本,也为解读中国古代社会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在展开对唐宋落第士人群体研究之前,有必要对本书所使用的落第者概念、学术史和内容框架进行梳理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