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孕妇针刺不可过猛,针感不宜过强。腰骶部、下腹部的穴位,以及劳宫、涌泉、行间、太冲、十宣等穴,不宜针刺。
2.小儿囟门未闭时,头顶部的腧穴不宜针刺。
3.对出血性疾病、慢性病末期、诊断不明的危笃患者慎用针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