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广播电视研究的十个关键词
2015年,各种互联网传播形态对广播电视的影响进一步加深,研究者们的关注焦点,逐渐由有形的媒介场域拓展到边界相对模糊的音频、视频领域。讨论集中在技术、产业、内容、渠道、机制、规制等方面,其中既有关于老问题的新见解,也有新问题、新发现。本文以关键词的形式,对过去一年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与回顾。
一、场景
2015年,围绕“场景”这个概念,学者们做了诸多探讨。场景原本是影视用语,指构成剧情的某一特定时间、空间内发生的行动,或者由人物关系构成的具体画面。移动互联网时代,既指用户使用某一产品(应用)的空间,也指使用时的具体情境,往往与社交、购物、游戏等互联网使用行为相关。有研究者认为,移动传播的本质是基于场景的服务,即对场景(情境)的感知及信息(服务)适配。场景成为了继内容、形式、社交之后媒体的另一种核心要素。[1]具体到广播电视领域,有研究者认为,广播作为典型的场景媒体,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颠覆传统场景,重构新的场景,而广播媒介场景的重构“不仅在于新场景的塑造和融入,同时也在于传统场景下的本位回归与再挖掘”[2]。也有研究者从分析央视春晚的场景构建入手,提出“互联网+电视”的场景构建分为两种:一是O2O(online to offline),一是T2O(TV to online),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傍焦营销。如果能以互联网思维,把新兴媒体的符号资本和传统媒体的社会资本巧妙地结合起来,将打造出一个新的场景时代。[3]
作为场景理论的阐释,2015年11月10日晚,阿里巴巴联手湖南卫视推出全球互动直播“天猫2015双11狂欢夜”,打造“娱乐+消费”的新型传播模式。在长达4小时的直播过程中,作为实体空间的客厅与作为购物环境的电商平台得以对接,线上线下的互动形成了收视高峰与购物高峰的叠加效应,把握内容资源的电视媒体与占据渠道优势的电商平台借此实现了双赢,湖南卫视创下1.47%的高收视率,天猫也以912.17亿创历年“双11”销售纪录。
二、跨屏
随着媒介融合的深入,观众以用户的身份在电视屏幕、电脑屏幕、手机屏幕、电影屏幕、户外LED屏幕间辗转的行为已经常见。研究者们开始关注跨屏这一行为。有研究者从传播机构的角度出发,认为跨屏传播增加了广播电视传播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无数用户在跨屏过程中留下的这种行为的大数据,为研究媒介融合提供了一条路径。[4]
还有研究者从传播内容的角度出发,探讨了跨屏热播剧的文本特征,认为能引发跨屏行为的电视剧通常具备这样几个特征,即沟通网络和现实世界的互文性、戏仿拼贴的解构性、适应年轻受众叙事选择的碎片化、引发多重文本联动的话题性。[5]也有研究者专注于受众的跨屏行为研究,认为媒介融合环境下催生了观众的“新观剧模式”,其显著表现是通过弹幕视频网站“即时参与”,从而“营造了一种交流感、互动感很强的集体狂欢图景”。[6]
三、网络自制节目
继搜索、社交、电商之后,凭借大流量、强黏性、多元生态化服务等形态或路径,2015年成为视频网站全面崛起的一年。视频网站加大自制节目的投入力度,诞生了一批口碑与商业回报俱佳的节目,如百度旗下爱奇艺制作的《奇葩说》、腾讯制作的《你正常吗?》等等。
有研究者认为,以《奇葩说》为代表的网络自制节目的崛起,一方面源于一线卫视的施压,节目版权费用提升,一方面源于政策环境的减压,广电总局的“限外令”、“限娱令”为视频网站赢得了收视市场和创作空间。[7]也有研究者认为,《奇葩说》的成功得益于传播平台的优势,凭借爱奇艺“一云多屏、多屏合一”的经营策略,它的播出平台不局限于互联网,还延伸至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而借助爱奇艺盒子还使节目得以登陆电视端,从而实现了跨平台传播。[8]还有研究者从大众文化研究角度分析了《奇葩说》的热播原因,认为《奇葩说》是一个典型的“生产者式”大众文本,它充满着多义性和复杂性,节目在选题方面的突围与受限,体现出“宰制与反宰制并存,规训与反规训并存”的特点,节目中的广告和主持人、选手所运用的语言策略,则体现出“建构与解构并存、严肃与戏谑并存”的特点。此外节目中戏仿和拼贴的使用,也使它与周星驰电影等大众文化文本形成了“互文性”。[9]
此外,有研究者总结分析了移动互联网条件下视听新媒体的特征,即“个人化”视听、“社交化”视听、“全时空”视听。[10]也有研究者注意到目前网络自制节目存在的问题,即题材和内容较单一,缺乏创新,部分内容低俗,色情和暴力泛滥。[11]
四、离职潮
2015年,广电媒体人离职形成“潮”。如果说年初以浙江卫视总监夏陈安为代表的幕后媒体人辞职,引发的震动尚止于业界,那么下半年央视主播郎永淳、张泉灵、赵普、段暄、曾湉等人的密集离职,则引发了公众、学界、业界的共同关注。
有研究者指出,央视离职潮有向省级台和地方城市台蔓延的态势,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市场规律作用下人才流动的结果,一方面揭示出传统媒体存在体制、机制不畅的问题,后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2]还有研究者借鉴“知识型员工”的理论视角分析这种现象,认为追求个人发展的可持续性、强调职场的自主空间、看重事业成就的外界评价、关注知识成果的经济报偿等,是引发电视人离职的重要原因。[13]另有研究者认为,广电人离职折射出“传统媒体在当代无可避免的衰落”,也有研究者持相反意见,认为“名嘴”们的离职并不能说明媒体人离职已经形成所谓“潮”,也不能说明媒体业“长冬将至”。所谓“离职潮”与名人们的放大效应不无关系。[14]
五、IP(知识产权)
2015年,伴随着《何以笙箫默》、《花千骨》、《琅琊榜》、《芈月传》等一批现象级电视剧的播出,广电领域出现了一个高频词汇“IP”。此前,IP作为“internet protocol”的缩写,常规含义是指“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如今作为“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的缩写,泛指“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原创文学或者游戏的版权”[15],也包括流行歌曲、综艺节目的版权。
作为一个由业界制造出来的流行语汇,关于IP的探讨更多集中于媒体从业者群体中。有研究者指出,“知识产权是广播电视台产业价值链的核心,而大量优质的IP业已成为广电媒体的核心竞争力”[16]。有研究者以2015年热播的电视剧《花千骨》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国内IP产业化的问题,认为尽管《花千骨》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但与欧美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17]
除了热播电视剧引发IP热,一些热门综艺节目,如《奔跑吧,兄弟》,被改编变为电影后,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有研究者在探讨电视综艺节目向大电影转化时指出,电视作为一种覆盖广、影响大、同步性强的大众传媒,在创造IP价值方面,具有某种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而能使电视综艺IP转化为成功的电影,前提是“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没有在电视终端上被最小化,而可以在电影终端上得到再扩展”。[18]
六、抗日神剧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这个背景下抗日题材的电视剧成为电视荧屏的重头戏。这年5月,电视剧《一起打鬼子》出现“裤裆藏雷”等雷人情节,使近两年有些降温的“抗战神剧”再度回到公众视野。
有研究者专门总结了此类剧作存在的艺术误区,即武侠科幻化、偶像滥俗化、人物脸谱化。[19]也有学者认为,此类剧作源于“对内的政治需要和民族主义情绪”。其创作手法上的不足并非最主要问题,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剧作“以时代、时政乃至国际语境的‘应时应景’,成为与趋利结合、实施‘艺谋’的前提,进而迎合文化、商业发展和观众消费心理”。[20]
有学者总结近年来影视剧创作的审美判断时指出:“以艺术真实的消解为代价的狂欢遮挡不住内容的虚弱与思想的贫瘠。”[21]也有学者认为,抗日题材的剧作与“红色经典”等文化资源密切相关,“已构成今日‘人民记忆’或‘国家记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此类题材的重述和利用,“本身也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文化话语实践”,但是应该尊重历史,而不是“挥霍民族记忆”。[22]
七、真人秀
由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的播出做出限制,各卫视台增加了真人秀节目的制作投入。有关真人秀节目的研究在2015年,仍然是广播电视研究的一大热点。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中国知网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收录的以“真人秀”为主题的论文达到945篇。
有研究者借鉴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本体性安全”理论,梳理中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形态变迁,指出:以《中国好声音》《爸爸去哪儿》为代表的真人秀节目,体现出“游戏”与“公共”相缠绕的形态,尤其是后者,“出色地展示了日常生活”,呈现出“富有希望与启示意义的层次”,进而启示“我们应当去关注与他人‘共在’的日常生活,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及在交际中所产生的公平博弈与公正之思,才是人们在时代变迁中缓释焦虑、获取本体安全的真正基础。”[23]
诸多探讨真人秀节目的论文,也不乏批判的视角。有学者以亲子类真人秀节目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儿童被消费化的现象,指出:儿童的主体性被节目语言所消解,使其成为娱乐产业的低龄劳工。[24]
八、公益节目
2015年2月28日,由前央视主播柴静制作的公益纪录片《穹顶之下》在人民网、优酷、腾讯、乐视等平台上线,该片聚焦雾霾的成因与治理,24小时之内获得1亿次的点击量。尽管该片很快从各大视频网站上下架,但由此引发的公益节目现象却成为2015年广播电视研究的一大热点。有研究者认为,《穹顶之下》作为柴静的转型之作,所产生的效应与她在央视积累的职业声望密不可分。进入互联网这个场域之后,其原先的声望资本迅速增值,最终凭借雾霾这一公共之痛,“实现了个人身份的华丽转场”。[25]更多的研究则围绕该片所产生的效应,从传播技巧、新媒体的传播机制等层面进行了分析。
2015年另一档引发关注的电视公益节目,是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大型寻人节目《等着我》。有研究者认为,作为公共文化重要的承担者的电视,理应以全社会共享的规范、价值体系、目标和利益为其自身的价值诉求,通过培养观众的公共情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期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这恰是《等着我》的价值与意义。[26]也有研究者在肯定《等着我》这类公益性电视节目的作用之余,对同类节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认为“公益性电视节目要秉持公益之心,去除不适当的商业因素,坚守服务求助者的原则,收视率或观赏度都要让位于求助者问题的解决,采取适于解决求助者问题的最佳方法”。此外,在尊重当事人的隐私、事件持续性关注造成的心理问题等方面,也应有所注意。[27]
九、广播移动化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4G技术的运用,广播移动化得到进一步的关注。有研究者注意到广播借助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便携式多媒体终端,真正做到了突破时空限制的信息流动接收,伴随性与移动性的结合,“一方面契合了年轻一代受众群体多渠道接收信息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也促使广播提供给受众具有个人化色彩的媒体内容,从而进一步细分受众市场,并以此推进广播产业链的不断延伸”[28]。
还有研究者分析了传统广播在移动端的竞争中败下阵来的原因,一是没有针对移动端用户的需求与习惯重新设计内容,二是用户自生产内容的缺席,既没有盘活自家主播的业余价值,也没有给予用户足够的自由。[29]另有研究者指出,移动音频客户端存在盗版现象严重、同质化现象突出、盈利模式单一等问题,而要摆脱这种困境,需要在“平台媒介化、内容品牌化、运营个性化”方面做出突破。[30]
十、电视评估体系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泽群、全国政协委员欧阳常林等人对电视收视率调查的效度提出质疑。尽管有关收视率造假问题并非第一次见诸媒体,但仍旧引发了广泛关注。有研究者对原国家广电总局2012年9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比较和分析了8家省级以上电视台在评价体系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指出:收视率对中国电视业的渗入,可以被视为一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虽然这种“创造”并非原创,“破坏”也不是一种毀灭或休克疗法,而是重在对市场转型中的中国电视业的游戏规则和管理机制进行改造,或者说是一种兼有解构和建构双重特征的渐进式革新。[31]
在媒体相关法律不能一步到位的现阶段,有研究者参考欧美国家现有收视率调查机制,提出建立综合评价体系、独立第三方监管等建议,以便发挥收视率数据的正面效应。[32]还有研究者结合媒介融合的背景,将电视节目评估的突破寄托于大数据的分析上,认为数据的优势在于评估样本趋于全部,从而可以弥补样本量低、监测效果不及时、样本户易受污染等收视率唯上的问题。[33]
纵观2015年广播电视研究的问题,业界的研究者更多聚焦于技术对广播电视领域的影响,着重于微观层面;学界的研究者聚焦于内容、规制层面的变化。研究总体在理论阐释层面乏力,针对中国广播电视领域存在的问题与趋势,无法给出透彻的解答。就讨论的内容而言,研究者普遍关注娱乐内容的生产,某种程度上表明广播电视的研究主要关注本领域的生存和盈利,而关于广播电视新闻则乏善可陈。
(本文与王冲合作)
注释
[1] 参见彭兰:《场景:移动时代媒体的新要素》,载《新闻记者》,2015(3)。
[2] 邱翔:《广播媒介的“场景重构”》,载《中国广播》,2015(3)。
[3] 参见谭天、张冰冰:《“互联网+电视”的场景构建》,载《视听界》,2015(5)。
[4] 参见刘旸:《跨屏大数据:传统媒体与互联网融合的入口》,载《中国广播》,2015(6)。
[5] 参见金昌庆:《跨屏相生,融合相成》,载《中国电视》,2015(3)。
[6] 参见曾一果:《新观众的诞生》,载《中国电视》,2015(3)。
[7] 参见姜梦雨:《网络自制综艺节目的成功突围》,载《新闻世界》,2015(5)。
[8] 参见陈征宇:《从〈奇葩说〉看网络自制视频节目的突围之道》,载《当代电视》,2015(5)。
[9] 参见王怡琳:《〈奇葩说〉:一个“生产者式”的大众文本》,载《南方电视学刊》,2015(5)。
[10] 参见景义新、秦赞:《移动互联网条件下视听媒体的新形态、新特征及演进趋势》,载《中国电视》,2015(8)。
[11] 参见郝烨:《中国网络自制剧发展现状与对策》,载《当代电影》,2015(11)。
[12] 参见尤道远:《城市广电人才队伍建设的困境与对策》,载《南方电视学刊》,2015(5)。
[13] 参见王哲平、王子轩:《从理论视角看电视人离职潮》,载《视听界》,2015(3)。
[14] 参见常江、杨奇光:《断、舍、离:聚焦传统媒体人的“离职潮”》,载《新闻界》,2015(20)。
[15] 王爽:《IP热的传播学解读》,载《传媒观察》,2015(8)。
[16] 刘星:《站在IP的风口,广电媒体能做什么》,载《当代电视》,2015(11)。
[17] 参见薛媛:《我国IP产业化的问题及未来分析》,载《西部广播电视》,2015(9)。
[18] 参见尹鸿、袁宏舟:《从渠道到内容,从内容到IP》,载《电视研究》,2015(6)。
[19] 参见崔茵、董立娟:《抗日神剧中艺术加工的误区与思考》,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5(10)。
[20] 参见丁亚平:《抗战剧与当代中国的文化趋向》,载《中国电视》,2015(8)。
[21] 倪学礼、李杰:《近年来中国影视剧创作的审美判断与文化反思》,载《现代传播》,2015(1)。
[22] 参见陈旭光:《“红色资源”与“抗战神剧”的娱乐化限度》,载《中国电视》,2015(8)。
[23] 参见耿波、史圣洁:《时代焦虑、本体安全与中国电视综艺的形态变迁》,载《现代传播》,2015(11)。
[24] 参见周彦:《电视真人秀节目与被消费的儿童》,载《当代传播》,2015(2)。
[25] 参见张涛甫:《新闻转场与表达空间之变》,载《新闻记者》,2015(4)。
[26] 参见张兵娟、路畅:《大型公益电视节目的情感传播与共同体价值建构》,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5(1)。
[27] 参见尹木子:《公益性电视节目的特点与反思》,载《青年记者》,2015(23)。
[28] 关梅:《新传播环境下广播媒体核心价值的实现》,载《新闻界》,2015(15)。
[29] 参见高贵武、赵媛媛:《移动互联网时代广播媒体的生态与发展逻辑》,载《新闻记者》,2015(10)。
[30] 参见王明琴:《广播移动化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广播》,2015(4)。
[31] 参见刘燕南、张渤、刘双:《电视评估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载《现代传播》,2015(8)。
[32] 参见周小普、孙媛、刘柏煊:《电视节目收视率价值再辨析》,载《现代传播》,2015(9)。
[33] 参见宴青:《媒体融合下电视的反馈机制与评估新路》,载《中国电视》,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