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从一国到多国的演进(1917—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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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家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和肃反运动

一、如何实现国家工业化

通过两次争论,斯大林排除了所有政治竞争对手,成为苏联党和国家唯一有实权的领导者。在这种情况下,斯大林便按照自己的设想在苏联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

先是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前述1929年4月,中央联席会结束当天,联共(布)召开了第十六次代表会议,讨论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年10月至1932年底),这个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在现代技术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改造整个国民经济,消灭资本主义成分。会议讨论了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制订的基本和最佳两个方案,后者指标比前者高20%,最终通过了最佳方案。支持基本方案的人被说成是右倾保守主义。根据这个最佳方案,重工业在这五年的全部工业投资中占绝大部分,而且逐年增加,从第一年的78%到最后一年的87.6%。1930年6月,联共(布)中央又修改了这个最佳方案,进一步提高重工业指标。其中,最后一年的生铁产量从1000万吨提高到1700万吨,拖拉机从55000台提高到17万台,汽车从10万辆提高到20万辆。

苏联工业化的突出特点是,在斯大林直接指导下并以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实施。比如,在全国开展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的运动。在这个运动中,斯大林先后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口号:“在改造时期,技术决定一切”[49],“干部决定一切”[50]。再比如,在全国开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在“一五”期间,这种竞赛运动是以突击队为主要形式,苏联各地出现了许多突击队和突击手。与此同时,苏联还对国民经济的计划体制、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如实行经济核算制,按专业化特征建立联合公司,在企业内部实行一长制,实行工资改革等。1932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9个月完成。从1933年1月起,苏联开始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年至193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任务是:“彻底消灭资本主义成分,肃清经济中和人们意识中的资本主义残余,在最新技术基础上完成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造,掌握新技术和新企业,实行农业机械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率。”[51]在这期间,苏联展开了以精通技术、开展技术革新为主要形式的、以顿巴斯的采煤工人斯达汉诺夫命名的竞赛运动。

经过两个五年计划,苏联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工业国,一些指标有了明显的改变。在工农业总产值的所占比例上,农业产值1913年是58%,1932年降为29.3%,1937年进一步降至22.6%;工业产值1913年是42%,1932年升到70.7%,1937年进一步升至77.4%。在钢铁产量方面,生铁从1913年的422万吨升到1937年的1450万吨,钢由1913年的423万吨升至1937年的1770万吨。更为重要的是,苏联形成了独立的工业体系,机床、汽车、拖拉机、发动机、飞机等许多沙皇俄国时期没有的机械加工和制造部门都建立起来了。这时的苏联,工业产值跃居欧洲的首位、世界的第二位。文化教育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小学人数增加到2800万,在校大学生达到55万,约有1000万知识分子。

工业化的完成对当时及其后一段时间的苏联有积极意义。比如,以重工业为主的独立工业体系是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志,彰显了新的社会制度的成就和伟大,增加了民众对社会主义和其领导者苏联共产党及主要领导人的认同和敬仰。再比如,在法西斯逐渐崛起、战争乌云重现欧洲的时候,这种工业化对于苏联维护自己的安全与独立,赢得后来的卫国战争的胜利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世界两大强国之一来说,是一个基本条件。但另一方面,苏联工业化的主观想象和服务于政治的色彩比较浓,社会发展中的思想文化、政治与经济,经济发展中的工业与农业,工业发展中的重工业与轻工业等关系存在着严重失衡。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苏联工业化是主观主导的政治性的工业化,而非客观主导的经济性的工业化,为苏联以及受其影响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后来的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所有改革都是在不同程度上调整这种失衡性的。

二、如何实现农业集体化

在两个五年计划进行的过程中,为了解决粮食收购危机,苏联在斯大林的指导下又开展了农业的全盘集体化。早在1927年2月,联共(布)十五大决议提出:“在目前时期,把个体小农经济联合并改造为大规模集体经济这一任务应该作为党在农村中的基本任务。”[52]斯大林认为,苏维埃制度不能长久地建立在社会主义工业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小农经济的两种不同的基础之上[53],当时出现粮食收购危机是小农经济的劣根性和“富农”捣乱造成的。因此,实行“农业社会主义化”既是为了解决粮食收购问题,也是为了“铲除一切产生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根源并消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54]。1929年年底,斯大林宣布,这一年为“大转变的一年”,发动“向城乡资本主义分子坚决进攻”,要实行从限制富农过渡到“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1930年1月,联共(布)中央通过决议,提出在“一五”计划期间完成“绝大多数农户集体化的任务”,规定转向消灭富农的政策,决定了农业劳动组合,以集体农庄为集体经济的基本形式。

在全盘集体化的热潮中,许多地方追求快速完成集体化,以不供灌溉用水和工业品、剥夺选举权等办法,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实行住宅、小牲畜和家禽的公有化,建立农业公社等,特别是实行了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按照联共(布)中央的规定,富农被划为三类,分别实行处以极刑、驱逐到苏联边远地区、迁移到本地区的特定地方三种措施。富农不准加入农庄,被没收财产。当时,遭到没收财产的有850万—900万人,占总户数的6%—7%,有的地方甚至高达15%。据估计,有500万人被强迫迁往西伯利亚和北极地区,其中有1/4在途中死去。[55]其实,俄国的“富农阶级”在十月革命后不久已基本被消灭了,这时所谓“富农”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富裕起来的农民。另外,被当成“富农”打击和消灭的还有不少是不愿意加入集体农庄的中农。所以,消灭富农运动极大地破坏了苏联的生产力,粮食产量和牲畜头数急剧下降,因为大批牲畜被绝望的农民屠宰了。斯大林在联共(布)十七大上的报告中总结说:“农业改组达到最高潮的年份,即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二年,是谷物减产最厉害的年份”,1933年马、牛、羊、猪头数分别比1929年减少约51%、43%、66%、42%。[56]

联共(布)中央和苏联政府为了建立、健全和巩固集体农庄制度,1930—1933年先后做出一系列决定和规定,对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化部分和仍归个人所有部分做出明确区分,把劳动日作为劳动和分配收入的计量单位,把生产队作为集体农庄劳动组织的基本形式,宣布集体农庄所有制神圣不可侵犯,成立机器拖拉机站政治部,作为国家对集体农庄实行政治、经济和组织领导的中心。根据苏联官方的统计,到1934年7月,有71.4%的农户和87.4%的播种面积实行了集体化。到1937年,有93%的农户和99%以上的播种面积实行了集体化,从而宣告农业集体化任务的实现。

从根本上说,全盘农业集体化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上的一大败笔,大大地阻碍甚至破坏了农业生产力,影响极为深远,这体现在:不仅苏联的粮食生产力到1953年还低于1913年的俄国,而且这种做法为后来其他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所仿效。

三、20世纪30年代的肃反运动

在实现了工业化和完成了农业集体化的同时,斯大林也将苏联党和国家的大权集于一身,在苏联营造出对他的崇拜。这种崇拜进一步支撑着斯大林对权力的垄断,使他听不进任何不同的意见,更容不得任何人对自己的权威有挑战行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苏联发生了大规模的肃反运动。

20世纪30年代初,斯大林越来越多地依靠自己挑选出来的年轻干部,而对老干部则持蔑视态度。斯大林认为,这些人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些老布尔什维克对斯大林在党内的强权和专断日益担忧。1933年,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列宁格勒州委第一书记基洛夫,在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主张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和制度上的“某些自由化”。不仅如此,基洛夫还在列宁格勒抑制对原反对派参加者采取任何镇压措施,同时与基层群众的关系也十分密切。1934年春夏之间,基洛夫在政治局批评奥尔忠尼启则乱发有关列宁格勒州工业建设的指示,指责米高扬扰乱列宁格勒的食品供应。由于这两个人都是斯大林的亲信,斯大林对基洛夫十分不满。在同年召开的联共(布)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基洛夫走上主席台时赢得的掌声大大超过了规定时间。在选举中央委员时,只有3票反对基洛夫,而有270票反对斯大林。

1934年12月1日下午,基洛夫在自己办公室门口被暗杀。苏联随即成立了由斯大林亲自负责的专案组调查此事。许多年来,有关基洛夫为什么被暗杀有多种不同的说法,甚至时至今日也无定论。但有一点却是清楚的,那就是这次暗杀引发了苏联30年代的肃反运动。

1935年1月18日,联共(布)中央在一封给各地党组织的信中要求,动员所有力量击溃敌对分子,深挖党和人民敌人的反革命巢穴。于是,许多党员干部被控与此案件有关而遭到逮捕,继而进行了三次大的审判。值得注意的是,这三次审判的主要对象恰恰是列宁去世后与斯大林发生过争论的那些人。后来的事实表明,这些人与基洛夫被暗杀毫无关系,苏联后来也都为他们平了反。

第一次审判的是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原反对派领导人。为了让他们招认“组织恐怖集团,阴谋杀害基洛夫和苏联其他领导人”的“罪行”,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采取了各种残酷手段,从精神上和肉体上对他们进行折磨。1936年7月,季诺维也夫实在忍受不了,便劝说加米涅夫一起屈服,但条件是斯大林要当着全体中央委员的面保证不杀他们。在取得他们的“招供”后,1936年8月,苏联最高军事法庭对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进行了公开审判,并判处包括他们俩在内的16人死刑。第二次审判的是以皮达可夫、拉狄克为首的“托洛茨基总部”,共有17人。他们被指控为“背叛祖国、从事侦探和军事破坏工作,实行恐怖和暗害的勾当”。皮达可夫等13人被判处死刑。皮达可夫等人受审时“供认”他们与布哈林等人有联系,于是,苏联各大报纸刊登各种要求审判“人民的敌人布哈林”的“报道”。1938年3月,苏联最高军事法庭又进行了第三次审判,对象是“布哈林右派和托派联盟阴谋集团”。最终,布哈林和李可夫等18人被判处死刑。

苏联的三次肃反运动冤枉了成千上万的无辜者,沉重地打击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肃反运动在苏联营造了一种恐怖气氛,对所有的“人犯”几乎都是秘密逮捕、秘密审判、秘密处决,严重破坏了法制。斯大林用社会主义阶级斗争的定性分析来取代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分析,提出了“人民的敌人”这个可怕的政治性概念。同犯罪做斗争不是依靠司法手段,而是大搞政治运动。这种做法成为苏联模式的一部分,使苏联付出沉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