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4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