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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史前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彩陶器的分期与年代

对史前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彩陶遗存的分期,已有一些学者进行了探讨。吴春明教授将上述的部分遗存划为两期吴春明:《粤闽台沿海的彩陶及相关问题》,《中国考古学会第九次年会论文集(1993)》,文物出版社,1997年。:前期有大黄沙、后沙湾、黑沙湾、舂坎湾、龙穴、蚬壳洲等,主要特点是彩绘纹样多,图案复杂,整体结构繁而不缛,是本地区彩陶文化的繁荣时期;后期有咸头岭、金兰寺、万福庵等,彩绘数量减少,复杂图案少见,是本地区彩陶文化的衰落时期。这个思路总体上是正确的,但在具体遗存的分期划分上仍有商榷之处。杨耀林研究员将环珠江口的彩陶文化遗址划分为四期杨耀林:《环珠江口区史前彩陶源流试论》,《华南考古》第一辑,文物出版社,2004年。,即咸头岭肇始期——金兰寺发展期——大黄沙繁盛期——蚬壳洲、深湾衰落期。这种认识,笔者除对金兰寺发展期有不同看法外,对其他三期的划分及其演进,深表赞同。邓聪教授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彩陶遗存命名为“大湾文化”,以时间早晚大体区分五个组别邓聪、黄韵璋:《大湾文化试论》,《南中国及邻近地区古文化研究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 1. 咸头岭组,包括咸头岭与大梅沙下层;2. 大黄沙组,包括大黄沙[4]层、龙穴、大湾和舂坎湾部分遗物;3. 后沙湾组,以后沙湾下层为代表;4. 蚬壳洲组,包括蚬壳洲、万福庵与深湾村;5. 深湾组,包括深湾下层、虎地湾、过路湾、西湾、铜鼓洲、舂坎湾部分遗物。这五个组中,除第五组彩陶器形态不大清楚外,其余四个组别显示了本地区彩陶器发展的四个阶段。本文在此基础上再作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

无可置疑,圈足盘是这时期彩陶器中最常见的器皿。诚然,本文所分的A、B、C等各型圈足盘,其间是否有演变关系尚未能确定,我们可以从地层的叠压关系来探寻它们的早晚。据咸头岭遗址的多次发掘,遗址至少可分为两大期,第一期以A型彩陶圈足盘为代表,第二期以Ca型彩陶圈足盘为代表。舂坎湾遗址也出有A型和Bb型彩陶圈足盘,似乎也代表着两个文化期,其一期可能与咸头岭遗址一期接近。Bb型彩陶圈足盘与大湾遗址和黑沙湾遗址的Ba型彩陶圈足盘较为接近,它们所处的年代也可能相近。C型彩陶圈足盘在许多遗址中都有出现,其中无论器形或纹样都会有一些变化,如小梅沙遗址的Ca型彩陶盘,均以水波纹作全器的纹样;大黄沙遗址的Cb型彩陶盘与龙穴遗址的Cc型彩陶盘,其纹样极具图案感,繁缛而规整;白水井遗址的Cd型彩陶盘,纹样结构散乱而不整齐;后沙湾遗址的Ce型彩陶盘,主体纹样是以彩绘水波纹与划线水波纹及镂孔组合而成;万福庵遗址、蚝岗遗址的Cf型彩陶盘,纹样则以简单的划纹与彩绘水波纹、带状纹组成。这些各具特点的彩绘纹样多少反映了遗址文化面貌的差异以及年代的早晚变化。

参考各相关遗址的测年数据有关测年数据的出处,可参考杨耀林:《环珠江口区史前彩陶源流试论》表一、表二,《华南考古》第一辑,文物出版社,2004年;邓聪、黄韵璋:《大湾文化试论》文中有关叙述,《南中国及邻近地区古文化研究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杨式挺:《“大湾文化”初议》附表二,《南方文物》1997年2期。,这里试将上述遗址的分期作如下划分:

第一期 包括咸头岭一期与舂坎湾一期;以A型彩陶盘为代表。据深圳博物馆介绍,咸头岭遗址的早期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6500—6900年,代表了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彩陶遗存最古老的数据。依此,本期年代当在距今6500—7000年之间。

第二期 包括黑沙湾、咸头岭二期、大梅沙和小梅沙;以Ba型、Ca型彩陶盘、彩陶杯,A型彩陶钵为代表。黑沙湾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6100年,大梅沙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6250年。据此,本期年代似在距今6000—6500年之间。

第三期 包括大湾和大黄沙;以Ba型、Cb型彩陶盘、彩陶圈足杯为代表。大湾遗址的测定年代为距今5300年,大黄沙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5600年。由此推测本期年代在距今5500—6000年左右。

第四期 包括龙穴、白水井、蟹地湾和蚬壳洲;以Cc型、Cd型、Ce型和Cf型彩陶盘,A型和B型彩陶圈足碗为代表。白水井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4820年,彩陶片的测定年代为距今5340年,蟹地湾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5100年,蚬壳洲遗址的陶片测定年代为距今5680年,而人骨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5130年。估计本期年代在距今4800—5500年前后。

第五期 包括涌浪、舂坎湾二期、后沙湾、金兰寺、万福庵和蚝岗;以Bb型、Cf型彩陶盘,B型彩陶钵为代表。涌浪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4700—5490年,舂坎湾遗址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4570年,后沙湾遗址的彩陶片测定年代为距今4828年。基于此,本期年代与第四期遗存可能略有交错,距今为4500—5000年。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的分期依据仅仅是以彩陶器的分类为基础,未能以遗址的整体器物组合作全面的比较分析,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因此,这个分期仍需更为全面的研究予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