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与实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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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承包地“三权分置”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丰富“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在理论上,围绕“三权分置”政策,经济学界、法学界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形成了一大批富有创见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将“三权分置”政策法律化提供了理论支撑。但是,“三权分置”改革毕竟是新生事物,相关理论观点还存在较大分歧,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并没有形成共识,特别是就如何准确地对“三权分置”进行法律表达,法学界争论得十分激烈,进而对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18年4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烟台大学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商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并召开了“‘三权分置’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研讨会”,就“三权分置”政策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取得了一定的共识。本书的部分内容就是这次会议的研究成果。

本书作者大都长期从事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也一直关注“三权分置”政策,发表了相关学术成果。基于共同的研究兴趣与爱好,经本人提议,各位作者共同撰写了本书,具体分工如下:高富平(第一题);管洪彦(第二题);高圣平(第三题);张洪波(第四题);王金堂(第五题、第十六题之一);李国强(第六题);张旭昕(第七题);高飞(第八题);房绍坤、林广会(第九题、第十六题之二);彭诚信、畅冰蕾(第十题之一);陈小君(第十题之二、第十三题);丁文(第十题之三);曹相见(第十一题);丁关良、金娟霞(第十二题);王天雁(第十四题);孙聪聪(第十五题);房绍坤、毕潇潇(第十六题之三);于凤瑞(第十六题之四)。

本书由房绍坤负责统稿,毕潇潇博士对稿件进行了初步整理。因作者人数较多,且各自观点存在分歧,为充分尊重作者,本书对不同观点没有作统一处理,请读者理解与指正。

房绍坤

于长春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