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投资评论(2019年第1期/总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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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及政策

(一)国有企业改革目标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改革是全方位、多目标的。第一,在产权上的改革方向是混合所有制,淡化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将国有企业从行政附属物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率。第二,在公司治理上的改革方向是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由政府计划管控下的行政型治理向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经济型治理转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配置资源。第三,在监管体制上的改革方向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面对新常态、新形势,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国有企业改革政策

2015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出台了多个配套文件,涵盖推进分类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公司治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改革文件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见表1)。

表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