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国立大学学科价值取向流变研究:191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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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概念及研究范围界定

(一)国立大学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大学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制度,是从西方移植而来的,肇始于19世纪末,迄今不过100多年的历史。因诞生机缘及与国家关系的差异,中国现代大学先后出现了不同的类型,如国立、省立、私立和教会大学等,它们层次不同,使命各异,形成了一种类似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1918年《教育部公布全国大学概况》,其中关于国立大学的论述:“国立大学在北京者,名北京大学;在天津者名北洋大学;在山西太原者,名山西大学。北洋、山西大学原系省立,自民国七年度起,经费由国库支给,乃改为国立。”[50]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其中规定:“国立大学由教育部审查各地情形设立之。”[51]

由此可见,国立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大学,是中国近代大学的主体,其办学经费主要由国库直接供给,具有一定的国家性与公共性,国立大学与国家的关系最为紧密,其参与民族国家建设的范围最广、程度最高。近代国立大学以1898年第一所综合性大学京师大学堂建立为上限,以1948年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为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民国时期国立大学绝大部分改为教育部直属大学,它们仍然保留着原来的在传统文化、地缘人脉、培养目标和社会影响力上的优势。这些大学关系到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全局,行业特殊性强,在师资改革、办学能力等实力探索改革方面发挥着示范引领的重要作用。它们是面向全国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者,是国家科学技术创新的排头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方面都体现了国家级的最高水准。当然,为了保障和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性,需要建立相应制度,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国立大学发展影响的不良倾向。

本书主要考察的是自民国成立之初到抗日战争之前(1912—1937)的国立大学学科价值取向的流变问题,在这一阶段,国立大学发展阶段的划分,以台湾学者陈启天在其著作《近代中国教育史》中对民国时期教育阶段划分为标准。陈启天按照教育自身的发展变化,将近代教育分为萌芽时期、建立时期与改造时期。对改造时期即民国时期教育又细分为四个阶段:民初至五四运动之前(1912—1918)为教育改制和首定新教育宗旨时期;五四运动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1919—1928)为新教育运动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至抗日战争爆发之前(1928—1937),即以“三民主义”为最高教育原则的党化教育时期。抗日战争开始至结束(1937—1945)为战时教育时期。[52]

本书在民国大学学科价值取向分期标准上,以陈启天对于民国教育分期标准为依据,同时以大学学科教育实践过程为主,突出学科教育实践的探索。

民国国立大学学科价值以中华民国成立、五四运动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三个重要事件为标志,大致经历了北洋政府前期理想本位(学科初具形态阶段)、北洋政府后期现实本位(学科发展与失衡阶段)、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实践本位(学科改革与创新)的发展历程,历经三个阶段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和演变,完成了近代化历程学科阵地的三次转移:20世纪20年代之前在北京大学,20年代在东南大学,30年代在中央大学,明显地呈现出逐渐发展和丰满的态势。中华民国成立至五四运动(1912—1919),此时大学学科价值取向为理想本位,重心在北京大学;五四运动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19—1928),此时大学学科价值取向为现实本位,重心在东南大学;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至抗战前(1928—1937),此时大学学科价值取向为实践本位,重心在中央大学。(见表1)

表1 中国近代国立大学一览(1912—1937年)

续表

续表

(二)学科

关于学科的内涵,学界存在多重解释。包括“教学科目说”“创新活动说”“知识门类说”“科学分支说”“双重形态说”等。“双重形态说”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支持,这种观点认为学科内涵具有二元性,其一是知识形态的存在,是形而上的,“学科是一门门知识分类体系”,经过实践检验,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科学概念、符号及思想模型划分成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它是源于现实世界的人类对科学的主观反应;其二组织形态的学科存在,是形而下的,学科是知识生产与加工的劳动组织,是通过一定管理活动实现学术主体自身心理要素与外部客体要素互动,形成的有利于提升学术生产力的组织体系。在这一实体组织中,学者们在一定方法论准则和程序的帮助下系统地从事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的活动。

大学学科是大学最基本的学术组织单位,它是以知识分类为依据,以高深专门知识为主要内容,承担大学三大基本职能的组织形式,是主宰大学学者工作生活的基本力量,是大学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现代大学强调的学科具有两个不同层面的内涵:一方面侧重于学科的知识形态,指的是作为知识体系的学科;另一方面指的是作为不同学科要素(包含学科方向、行为规范、价值观、学术信息、物质技术基础和学者)构成的有机组织实体。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实践的角度,此两种语义的学科含义都是共存的,不可从一种语义来释义学科,应尊重学科内涵的二元性存在。学科是充满变化、富有个性的动态系统。随着当前高校引入市场及社会机制,大学学科内涵的丰富性、多变性和复杂性表现更为明显。大学学科构成的基本要素包含:学科知识,学科价值目标,学科主体,学科管理方式。

本书采用的是组织形态的学科概念,认为学科是以提升学术生产能力为根本要旨,由一定物质资料、知识信息以及学者所组成的从事知识传播、应用、创造的基层集约化组织,通过相应组织化与建制化,保持知识的可持续创新进而增强知识的“集团创造力”。正如美国高等教育学者伯顿·克拉克所言:“大学是围绕学科组织起来的,学科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基层组织基础,学科作为一种专门化组织方式,是大学的一个独特和主要的特征,是概括大学制度的最佳端点。”“学科明显是一种联结化学家与化学家、心理学家与心理学家、历史学家与历史学家的专门化组织方式。它按学科,即通过知识领域实现专门化。”[53]

(三)价值与价值取向

国内外相关文献关于价值论说主要有三种:一是主体说。认为对事物价值的评判以主体及其价值需要的满足为依据,不同需要的价值主体在对客体价值评判时会有不同的感受与体验。二是客体说。认为价值客体是价值存在的客观依据及现实基础,事物有无价值的关键取决于事物的客观属性及特征,它是价值关系得以确立的前提。三是关系说。认为价值存在于价值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这种学说认为价值是价值主体按照自己的内在需求,使价值客体的客观属性及其变化发生合于价值主体发展的需求,进而显示价值主体自身内在的本质力量,价值主体、价值客体、价值活动三位一体,共同构成贯穿于价值生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

价值取向是价值哲学的核心范畴,它是一定主体价值观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价值主体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对自身价值选择的定位和定向,它是价值主体对于外在事物与他自身活动所存在的肯定或者否定关系的看法,是价值主体的一种固定态度和带有倾向性的意识和行为,在活动中它表现为价值主体的一种内在驱动力,体现了价值主体活动的动机、理想和行为方向。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性,其建构依据在于价值主体认识的多元性;价值取向具有实践性,它是价值主体按照当前的认识水平以一定的客观价值标准在价值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的心理倾向与行为趋向,它动态支配着价值主体的价值选择;价值取向的内容具有整体性,其内容既包含理性认识成果,也包含感性认识成果。

本书也是从关系说界定价值取向的内涵,主张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属性及相互作用的效应研究民国国立大学学科价值取向的历史演变背景与现实表征。

(四)大学学科价值取向

大学学科价值取向是学科价值主体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对自身价值选择的定位和定向,是学科价值主体在学科建设活动中按照当前的认识水平,根据外在社会发展实际状况与他自身活动需求带有倾向性的价值选择意识和行为,它动态支配着学科价值主体对学科建设活动的价值选择。

大学学科价值取向是学科最基本的要素,并且处于核心地位,包括观念系统和行为系统两个部分,在观念系统中,学科价值目标是人们在观念中对学科的价值要求和追求;在行为系统中,通过价值目标的指向性,将动机付诸实施,从而产生的价值成果。学科价值取向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选择限定专门的学科知识作为特定的劳动对象;二是在此基础上使得所有游离的要素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形成学科范式。学科范式决定学科是何种知识生产的车间,也决定了学科如何生产知识,最终生产何种产品。

从不同角度看,学科价值取向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在历时性上表现为传统与现代学科价值取向的矛盾,在共时性上表现为中西学科价值取向的矛盾,在现时性上表现为理想与现实学科价值取向的矛盾,本书是从现时性维度对理想本位学科价值取向及现实本位学科价值取向展开论述。

理想本位学科价值取向的理论基础是认识论高等教育哲学,它认为大学学科是探讨高深学问、追求学理的机构,学术是大学学科的生命,它趋向于把“闲逸的好奇”精神作为学科追求的目的,体现了学科的自然存在状态,表现出学科建构在超越于现实之上的应然性。它认为学科应是一个按自身内在规律发展的独立有机体,遵循的主要是科学研究本身的规律,它摆脱了外界的束缚,成为保护人们进行自由探讨学问和追求真理的自律的场所。同时,它又是一个教化机构,其目的是为社会培养有教养、有趣味、懂得本国或本民族基本价值观和规范的公民。

现实本位学科价值取向的理论基础是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它认为大学学科不仅仅是探讨高深学问追求学理的机构,而且它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还是体现国家意志和时代要求的社会服务机构,它趋向于将社会服务看作学科追求的目的,认为学科受到国家间不同历史文化传统、政治体制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外部因素的影响,其所扮演的公共角色及其文化性格也自然有所差异,它体现的是学科的社会存在状态,表现了学科建构在现实基础之上的实然性。现实本位学科价值取向以客观为认知的中心,体现国家的意志和时代的要求,关注学科建设实施的可行性,彰显学科的法定性与工具性意义,作为一个教化机构,学科力图关注学生的社会现实生存,目标在于为社会培养掌握专业知识与技术的实用型人才。

无论是理想本位还是现实本位,学科价值取向都只从一般原理和抽象原则出发,只是发挥着意识形态的功能,全然撇开复杂的历史文化及诸多的人的特殊规定,因此缺乏现实感和历史感,忽视了学科实践及其实践主体的各自作用及二者的相互关系,这导致学科建设一直面临理想与现实“非此即彼”的价值困惑。学科价值是由理想价值、现实价值与实践价值三个方面构成的“一体两翼”跃动型立体价值结构体系,三者统一于反映社会发展需要变迁与学科具体情境的建设实践。当前学科外部环境表现出复杂性、动态性、对立性、开放性的特征,这种变化引发其价值结构内部的重新界定与排列,政府、社会、高等院校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引发更深的价值危机,当前大学学科价值需要回归被“悬置”的实践本体,需要“回过头来反思到出发点”,将学科价值“朝向事物本身”[54]

基于关系思维之上建构实践本位的学科价值体系,以此建构适应现代化进程的大学学科新的生长点。实践本位学科价值取向视学科价值为人的实践本性,它根基于学科建设实践活动的内在性、基础性和本体性,坚持历史主义的原则,从学科建设的现实问题出发,遵循学科价值提升的内外部逻辑,在对于学科内外环境准确把握基础上,以提高知识生产效率为手段,以动态创造学科价值为目标,以学科组织系统(包含子系统)为对象,通过学科内外体系的互动合作,有机结合,进而实现合理配置学科资源,实现学科价值最大增值。

实践本位学科价值取向的基本特点是:一是实践性。实践本位学科价值取向学科组织运营的结合点与着力点都指向学科建设实践,它是在学科建设主体对学科发展现实情况的理性认知基础上,在应对学科建设实践现实重大问题的挑战过程中探寻学科价值来源及工作依据,而学科建设实践的最终效果也是评价学科组织成功运作的根本标准。二是主体性。实践本位学科价值取向强调学科建设实践是发展学科主体功能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通过利益各方多向度沟通,实现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调和统一。由于利益各方平等和参与感受学科文化信息,学科价值目标切合于其自身的实际需要,这样各方参与目标实现的热情高,主体积极性凸显。三是关系性。实践本位学科价值取向以关系思维为依据,根据现实学科资源状况和学科所处外部环境,动态创新学科发展目标,通过相关领域的合作,推进学科内部和外部系统的关系整合,进而科学治理学科资源,尽可能实现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四是动态创新性。实践本位学科价值取向体现了学科价值主体文化自觉意识,能够动态把握学科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学科价值目标,在对于学科发展持续的理性批判中不断实现学科价值自我超越与创新。

本书以关系思维方式为依据,从整体角度理解学科价值体系建构。学科价值是由理想价值、现实价值与实践价值三个方面构成的有机体(见图1)。理想价值是大学学科的价值依据,现实价值是大学学科价值的现实基础,实践价值是大学学科价值的动力保障。学科价值体系是多元的、动态的、开放的价值系统,理想、现实与实践是学科价值体系构成的三个基本维度,三者相依相促,使学科价值构成“一体两翼”跃动型立体结构,共同推动和维持大学学科的良性运行。三者统一于反映社会发展需要变迁与合于具体情境的大学学科建设实践。这体现了学科建设主体的理论眼光和把握时代的自觉能动精神,也体现了大学学科的创新品格。

图1 大学学科价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