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国际监管与合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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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区块链行业发展状况

区块链发展三阶段

区块链目前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区块链1.0阶段是“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解决了货币和支付手段去中心化问题;区块链2.0阶段是智能合约,以以太坊为代表;区块链3.0阶段涉及其他广泛应用,如与物联网结合、知识产权登记甚至社会治理(如投票选举)等。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被用来创建、确认和转移不同类型的虚拟货币与合约,多数类型的金融交易可以经改造在区块链上使用,如股票等。使用区块链技术创建智能合约,满足预设条件后即可自动执行,比如转移价值,且具有数据无法删除和信息难以更改的特性。

在区块链发展的三个阶段中,第一个阶段已经成熟,并逐渐大众化;第二个阶段开始部分进入应用层面;第三个阶段则多处于理论论证期。

智能合约的概念

智能合约是一段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代码,其从外部对接可靠数据信息并加以判断识别,当所接收的信息达到程序设定的条件时,会触发系统自动执行合同条款。区块链的出现给智能合约提供了可执行的平台,智能合约应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不需要第三方加入提供信任的情况下可远距离转移价值。

智能合约概念在1995年出现。当时密码学家尼克萨博首次提出“智能合约就是执行合约条款的可计算交易协议”Szabo N. Formalizing and Securing Relationships on Public Networks[J]. First Monday, 1997, 2(9)。不过,在尼克萨博提出智能合约理论的当时,该理论十分超前,技术上无法实现。区块链的问世将智能合约重新推出,智能合约被存储在区块链上,解决了之前不能通过计算机实现动态的、主动的资产交易的问题,为智能合约提供了可执行的平台。智能合约将双方约定编为程序,并将整个合约纳入执行程序中,违约行为将被事前防范。智能合约强调事前救济,简化质证环节,限制自由裁量,以程序自动执行取代人治。双方事先选择共同认可的数据来源来担任法官的角色,程序代替人参与治理。

区块链系统框架是由数据层、协议层和应用层组成,智能合约是其协议层上的应用。人们可以通过区块链对目标资产加以编码,控制该资产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被控制私钥的人所拥有,通过转移私钥使对方完成交易行为。智能资产的形成给智能合约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智能合约依赖于将资产数字化到区块链中,只有标的物可以用代码表示,在区块链上进行了资产注册,产生了代表其所有权的私钥,智能合约才能够执行相应操作。参见井底望天、武源文、史伯平、赵国栋所著的《区块链世界》第35页,由中信出版社于2016年出版。

随着区块链产业发展,未来智能合约可能取代针对某些特定交易的律师事务和银行业务,比如一些高度格式化的合同或网络借贷等。智能合约可以改变一些现有商业模式、合约双方思维模式及行为模式。传统交易需要双方当事人彼此信任,在互联网+商业的模式打破时空阻隔后,则需要诸如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这样的可信任的第三方中心化机构,负责担保交易和转移资金。智能合约基于区块链上的网络交易,无须第三方机构提供信任保证即可进行交易,使得陌生人间交易成为可能。而且,智能合约基于分布式存储信息,相对于传统的电子合同而言,具有更高安全性,降低像中心化机构的中央服务器被攻击所导致的系统瘫痪、隐私泄露等风险。

区块链的发展状态

目前,全球从事区块链的公司越来越多,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调查,全球共有1242家公司活跃在区块链产业生态中,美国、中国、英国区块链企业数量分列前三位。从数量上看,中国的区块链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从行业分类上看,从事加密货币相关技术与服务的公司数量最多(467家,占比37.60%),随后是区块链技术和软件平台研发公司(201家,占比16.18%)。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区块链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城市依次为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其中北京以175家区块链企业排名第一。值得关注的是,通过政府支持、社区协作的方式,一批东南亚国家(新加坡、越南和泰国等)区块链新势力在区块链2.0时代陆续崛起。参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发布的《区块链白皮书(2018年)》的第21页。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数据,中国成为2017年向WIPO提交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在共计406项区块链专利中,中国申请了225项专利,其次是美国申请了91项、澳大利亚申请了13项。据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前100名)显示,中国入榜的企业占比49%,其次为美国,占比33%。其中,阿里巴巴获得43项专利,排名全球第一。中国在区块链专利方面领先全球。此数据由知识产权产业媒体IPRdaily联合incoPat创新指数研究中心整理发布。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调查,全球区块链产业融资加速,国内监管政策加码。一方面,2009年至2018年,区块链初创企业融资(非ICO融资)总额达到48.1亿美元。从地域分布来看,美国共有25.42亿美元融资,中国以6.02亿美元居第二位,加拿大以2.47亿美元居第三位。另一方面,ICO成为新的融资渠道,2018年上升势头依旧不减。2014至2018年,ICO累计融资达到180.9亿美元,远超过同期区块链企业通过传统途径融资金额。其中,区块链初创公司EOS在2018年6月1日完成42亿美元融资,成为迄今为止最大规模ICO融资。在中国监管部门2017年9月4日明令禁止ICO、关闭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所几个月后,自2018年年初以来,ICO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暗度陈仓,通过代理投资等中间商进行相关募资活动。参见《区块链白皮书(2018年)》的第23页。

上述数据说明:其一,未来较长时间,虽然受制于中国等国家严格监管,ICO仍是未来区块链领域最高效的融资手段,如何使ICO在规范的道路上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必将是监管者不得不面对的挑战;其二,像美国与中国等经济体量大国、科技人才大国将是区块链行业的世界领跑者,这些大国同时为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巨大市场;其三,区块链行业的兴起离不开加密货币相关产业,这个行业吸引了众多投机者,虽然风险重重,但同时为整个行业的融资注入动力;其四,当前区块链仍然以“虚”为主(通过ICO发行各种虚拟代币、投机炒作虚拟货币等),如何尽快引导区块链与实体产业结合,改造实体经济,提升效率,脱虚向实,将是接下区块链具有生命力的真正发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