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物品标识标准
标识标准就是为了便于实现对物品信息的整理和共享及对物品的管理和控制。标识标准按流程分为了标示标准、标志标准和识别标准(如图2-5所示)。
图2-5 物品标识标准结构图
2.2.1 标示标准
标示标准规定了将代码转换成标志等具体形式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标准。这里我们根据制作工序情况将其划分为印制技术标准和载体技术标准。其中,载体的多样化发展使得载体技术的标准化研究突显出来,将多样化的载体标准协调统一进行管理是物品标识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标示相关标准方面,现有的国家标准有:信息技术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商品条码印制适性试验、商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条码检验仪一致性规范、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条码原版胶片测试规范、铁路机车车辆自动识别设备技术条件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标示方面,对射频识别、传感、其他自动识别等有关印制技术和载体的标准较少,亟须制定。这些亟须制定的标准应包括:RFID标签质量检验标准、RFID标签制作适性试验规范、条码符号生成设备检验规范、条码符号生成系统设计规范、RFID标签规范、条码标签标准、射频识读标签封装技术规范等。
2.2.2 标志标准
标志是指以实物或电子数据形式表现某一物品所具有的属性或特征的符号或标记。因此标志标准主要规定了物品标志的各方面标准,并按照标志的服务对象将其划分为产品标志标准、服务标志标准、指示性标志标准及其他标志标准。
在标志方面,现有的国家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国籍识别标志、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消防安全标志、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志、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的标志、运输和储存、国际运输标志、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运输和储存、包装回收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标准等。
我国标志标准众多,但仍需在部分领域补充继续标准,但不需要进行大量补充。需要补充的标准有:地理位置标志、产品标志及其使用总则、产品标志设计标准、产品标志表示、应用标准、商业服务标志及使用总则、服务产品标志标准、社会服务标志标准、信息系统电文通信远程操作、模式、标志及服务定义、信息化网络标志标准、信息系统操作标志标准等。
2.2.3 识别标准
识别是对标志进行处理和分析,实现对事物进行描述、辨认、分类和解释的过程。因此,在物品识别标准中涵盖了识别的多项技术标准,按照物理载体的形式将其划分为条码识别技术标准、射频识别技术标准、传感技术标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标准和其他识别技术标准。在其他识别技术标准中涉及了卡识别、磁识别等多方面内容,做到了标准体系的全面、完整。
在识别方面,现有的国家标准有:条码术语、用于发货运输和收货标签的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动物射频识别技术准则、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术语、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安防指纹识别应用系统、ITU-T X.1084 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SECTOR OF ITU(05/2008)、信息安全技术、虹膜识别识别系统技术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