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明的兴起
西方人很难理解,最近在西方发展起来的个人、个人中心、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等观念在东方并没有任何意义。这些观念对原始人毫无意义,对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或者印度文明也没有什么意义。事实上,它们与地球上大多数民族的理想、目标和生活秩序是截然不同的。但我认为,这些观念确实是我们展现给世界的伟大的“新事物”,是一种适当的人类精神理想的西方式展示,是人类最大潜力的真实写照。
穿过伊朗,沿着格林威治东部的60度经线,我画了一条垂线将东西方分开。这条线可以看作文化的分水岭。这条线以东,有两种富有创造性的文化阵营:印度文化和远东(中国和日本)文化;这条线以西也有两种:黎凡特(Levant)或称近东文化和欧洲文化。在各自不同的历史进程中,这四种文化在神话、宗教、哲学和思想中的遗存,丝毫不亚于它们在生活方式、服饰和艺术方面的遗存。因此,它们明显可以归为两种类型,在每种类型中包含两种文化:一种类型是印度和远东文化;另一种是黎凡特和欧洲文化。
巨大的荒山野岭将东方与西方分离开来,东方因为已经被隔绝了几千年,所以十分保守。相反,黎凡特和欧洲长期处于持续的冲突和贸易中,不仅容易遭受大范围的入侵,而且也易于交流商品与思想。在现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期,精神和物质的剧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以下事实:把印度和远东隔离开的那堵墙不是被打破了,而是消失了。事实上,在《圣经》神话传说中,巴别塔的建造者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问题。耶和华“变乱了天下人的言语”,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如今,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使我们彼此分散开来。当然,我们所面临的只是这个时期特有的困境和问题。
关于这一点,巴别塔的神话形象是十分恰当的,因为大约公元前3500年左右,美索不达米亚早期的城邦事实上是由更高级的文明建立的。因此,如果说人类文明是由这四大文明构成的一棵大树的话,那么的确是从黎凡特,尤其是那些有着高大亚述古庙的早期庙宇城市中,产生了这棵大树的所有枝干。而且,就是在那里,社会组织的神话形式得以形成,并且至今仍阻止着东方人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个人生活。在早期原始的游猎采集社会、觅食社会和渔猎社会中,那些供养不稳定的、游牧的社会,既不大也不复杂。这些社会唯一的分工标准是年龄和性别,每一个男人、女人,甚至年轻人都掌控着整个社会的文化遗产。在这种环境中,至少从当地的文化模式来看,每个成年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人。
然而,在大约公元前7500年以后,随着古代近东的兴起和发展,人类的经济相对富裕起来,由于定居部落要依靠农作物和畜牧业的供给,因此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加复杂;同时,随着这种部落在数量上和规模上的逐步增加,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精细区分变得愈加重要。至公元前4500年,自给自足的村庄遍及近东的各个地方。到公元前3500年,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下游的村庄变成了城市,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在这些城市里,有将人划分为统治阶层和服务阶层的种姓制度、熟练的工匠、僧侣阶层、商人等。因此,那时可能没有人希望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每个人只是部分人。相应地,那一时期的装饰艺术中出现了一种不容忽视的迹象,即试图将不同的部分统一为整体,这种思想通过象征的形式表现出来。
公元前5000年中叶的陶器就具有这样的风格。例如,它们的外形是均衡的圆形几何图案,在中心绘有玫瑰形纹饰、十字纹或万字纹等富于约束力的纹饰来象征整体性原则。在后期的象征图案中,神的形象占据了中心处的标志位置,与之对应,在最早的城邦中,国王也是这一神圣的化身,而在埃及,法老则是这一神圣的化身。此外,不仅仅是国王,宫廷的所有成员也在他们的生命中扮演着象征性角色。这不是由他们的个人意愿决定的,而是由一套游戏规则决定的,即与天体进行仪式性认同,正如在人类文化变迁的早期,仪式便是对动物或植物生死循环的模仿。
如上一章所指出的,在大约公元前3500年,在早期苏美尔城邦的寺庙里,观测天象的祭司最早认识到月亮、太阳和5颗可见的行星以固定的速度在星座中移动。就是在那个时候,天国存在着宇宙规则这种伟大的想法出现了,这种想法同时还在社会规则中反映出来。国王和王后戴着象征性的皇冠,穿着庄重的服饰,他们和他们的宫廷以世俗的哑剧形式模仿着天堂的壮观场面。要不是已故的英国考古学家伦纳德•伍利爵士(Sir Leonard Woolley)从乌尔城的“皇陵”中找到的惊人证据,今天的人们是很难相信他们对自己扮演角色的献身精神的。
国王和王后戴着象征性的皇冠,穿着庄重的服饰,
他们和他们的宫廷以世俗的哑剧形式模仿着天堂的壮观场面。
当时,伦纳德正在挖掘这个古城的墓穴,人们推测“多国之父”亚伯拉罕就葬在这里。他的助手们挖开一系列墓穴,他们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些墓室里有多达65个穿着王室服饰的殉葬者。在这些殉葬者中保存得最好的是一个叫作苏巴德(Shub-ad)的女人,她的旁边躺着25个王室仆人。在她正下方是一个称作阿巴尔吉(A-Bar-gi)的要人的墓穴,阿巴尔吉周围大约有65个殉葬者。穿着华丽的苏巴德是躺在雪橇上被驴子拉进墓穴的,阿巴尔吉可能是她的丈夫,他躺在牛拉的车上。动物和人都被活埋在巨大的坟墓里,宫廷侍女安详地躺成一排,穿着宫廷服饰,头上戴着金银丝带,身上披着珠状袖口的红色披风,耳朵上戴着半月形耳环,脖子上戴着各种天青石和金色的项链。少女竖琴师们临死时还把双手放在竖琴弦上,或者琴弦曾在的位置上。竖琴做成了公牛的形状,它美丽的金色牛头上有着精美的天青石胡须。因为这是一只神话中的公牛:月神公牛(divine lunar bull)的命运之歌已经召唤了两个自愿的陪伴者——国王和他的妻子,他们通过死亡获得重生。我们知道这个公牛坐骑的主人,他就是伟大的近东传奇神王和救世主塔穆兹(Tammuz,苏美尔语为Dumuzi)。他一年一次的死亡和复活的日子,现在作为节日被安排在我们神话和仪式的日历上,犹太教定为逾越节,基督教定为耶稣受难日和复活节。
我们不知道这两个宫廷墓葬的确切情况。然而,相似的墓葬表现着各自古老的文明,在埃及和中国的古墓中发现多达800个甚至更多的殉葬者。事实上,埃及最初3个朝代的法老,甚至每人有两个这样的墓穴作为他们死后的居所,一个在上埃及的阿拜多斯,一个在下埃及的孟斐斯。一个是乡村宫殿,一个是城市宫殿,也就是说,每个墓穴里都有400个或更多的殉葬者。
此时此刻,我想问一下,在这种背景中是否存在个人?事实上,在这样一个社会,没有个人生活这种东西,只有伟大的宇宙法则,一切都在它的统治之下各就其位。法则在埃及语中是“真理”,在苏美尔语中是“我”,汉语中是“道”,在梵文中是“佛法”。没有个人选择、个人意愿甚至个人想法,个人没有机会停下来问自己“我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我希望变成什么样?”一个人出生时便决定了他将是什么,他将如何思考以及他将怎么做。我最想提出的一个观点是:早期青铜时代通过社会来表现宇宙秩序的观念在东方是根深蒂固的,直到今天它仍然以各种方式存在着。在任何情况下,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必须毫无异议地遵守宇宙秩序。
在这样一个社会,没有个人生活这种东西,
只有伟大的宇宙法则,
一切都在它的统治之下各就其位。
“to be”的梵语阴性现在分词是“sati”,发音是“萨蒂”,意思是品德高尚的印度妇女在已故丈夫火葬时将自己作为祭品献上。她以这种无私的、恭顺的行为来履行她的社会职责,也就是说,她已经变成某种永恒的事物,拥有永恒的合法性和生命,永不毁灭。任何拒绝履行自己职责的印度妇女将是阿萨蒂(a-sati),一个没有生命的生物,微不足道的东西。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以及在世界上存在的意义都包含在他对自己社会职责的扮演和体验中。只有完美地履行自己职责的人才可以被称作最真实的“to be”。当我们现在回头来看乌尔城中古老的皇陵时会发现,在那个皇陵里确实有这样一位妻子。
但是,阿巴尔吉好像也是宗教仪式的牺牲者。我们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都可以找到古代弑君仪式习俗的可靠证据。翻开詹姆斯•弗雷泽爵士的《金枝》,在任何一页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根据各地不同的宗教秩序,最早期的神王每6年、8年或12年就会和他们的朝臣一起在仪式中被杀死一次,并被抛弃肉体从而获得重生。如果个体不是永恒的、完全非人化的宇宙法则的化身,或者个体不为这种法则献身,那么他将什么也不是。这个观念有些异想天开,但又很崇高;有些离奇,但又让人赞叹不已。
在西方,特别是现代欧洲关于个体的观念必须与这种观念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