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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湾区产城功能分类调整
湾区内各种物质要素高度集中,多样化活动高度交织,不但衍生出港口枢纽等城市功能,而且改变了区域组织和空间形态结构,影响湾区内城市人口分布、居住结构、土地利用结构及生活方式,是湾区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主要动力。在湾区产城关系调整中,增强产业需求与空间供给的有效匹配,从产城互动角度引导各类分区的功能组织和规划保障,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产业园区功能提升
将单一的制造类产业区提升为生产生活多元的功能新城,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如将湾区的临港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等改造扩展为集工业、商业、教育、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位于一体的滨海新城(区)。
(二)新旧城市建设改造
通过建设新城(区)打造高水平城市设施和产业配套功能,先行完成教育、医疗、金融等机构建设,以优质的城市功能吸引高端产业进驻,促进人口集聚。在老港口码头、老工业区、老商业区改造中,在保留历史人文景观的基础上提升其城市基础功能,侧重于集聚文化娱乐、休闲旅游等产业形态。
(三)中心城区提档升级
将中心城区划分为若干个产城一体化基本单元,每个单元均含职住平衡、功能复合、绿色交通等特征,实现居住、生产、交通、休憩等功能的一体化,改变原有功能分区所致的产业布局和城市功能隔离。
(四)城市间合作共建
湾区内多个城市合作打造产业新城(新区),依托高铁、城铁等基础设施,在一小时通勤圈内合作建设产业新城,承接湾区中心城市产业外溢转移,形成新的副中心。完善产业新城的居住、商务和公共服务配套功能,尽可能地获得与中心城区大体均等的就业、住房、教育机会、公共服务、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
湾区产城关系演进模型见图4-1。
图4-1 湾区产城关系演进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