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家培报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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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目前认证自主品牌的方式

(一)塑造品牌靠企业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要根据消费需求变化、市场竞争状况、科技进步条件,长期致力于品牌的创建和保护。全世界约有8.5万个品牌,发达国家占90%以上,而中国的品牌所占比例还不到3%。企业是培育自主品牌的主体。

(二)认证品牌靠政府

政府在自主品牌培育中有重要作为,营造法律、政策制度等环境主要靠政府。品牌的基础是专利,品牌的载体是商标。专利和商标都要由政府来管理。对品牌的认同要通过市场依靠广大消费者。但品牌的认证和评选离不开政府及其授权的社会组织。

(三)我国认定品牌的两种方式

1.驰名商标的认定

由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商标法,参照国际通用法律认证方式,来认定驰名商标,它是国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的商标。这是一种大批量认定、集中管理、主动保护的方式。截至2004年底,已认定驰名商标206个,另有商标异议案中认定的商标31个,商标管理案中认定的商标175个。

2.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

由国家商检总局从2001年起根据《中国品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若干项标准来评定名牌产品,评定后有效期为3年。截至2005年,5批共评定1000多个名牌产品,其中民营企业的名牌产品差不多占到了一半。另有商务部对重点培育与发展的出口名牌产品进行国家级认定。

3.两种方式的比较

两种认证均基于品牌在国内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并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中国品牌的国际竞争为目标,但后一种认定的“中国名牌”不是法律概念,而前一种认定的“驰名商标”具有法律保护效力。两种方式须相互结合,共同保护中国品牌的知识产权,以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当然,品牌较难由官方钦定,须由市场力量决定其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