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街者:中国乞丐文化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乞讨如何成为一种职业

逃离家园

中国的农民常被形容为依恋黄土地,除非万不得已不愿离乡背井。赛珍珠(Pearl Buck, 1892-1973)的名著《大地》(Good Earth)即根据作者在安徽农村的经历,以一个把土地作为命根子的名叫王龙的中国农民为主线。此书在1931年出版后影响了几代西方人的中国观,许多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人就是一群王龙式的农民。此书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王逢振、马传禧中文译本。一位欧洲人曾用颇具诗意的语言形容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依恋:“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的农民像中国农民那样有一种对土地绝对的真情实意和归属感。在一块从祖上继承下来的土地上,他们生死以之。在那里,人属于土地,而非土地属于人。土地绝不让它的孩儿们离去。不管人口如何增长,他们留在这块土地上,更加勤勉地用他们的劳动来耕耘它,希冀从大自然的母亲那里吮吸更多的乳汁。而当死神来临时,他们像孩儿信任母亲那样重新回归他们真正的娘胎。”Keyserling, The Travel Diary, vol. 1: 71.简言之,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安土重迁”。中国俗语中所说的“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朝难”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意思。

但是在严峻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总能因为这种恋家的情绪而不离乡背井。与那种以为中国人是捆绑在土地上的耕作者的刻板形象相反,在历史上中国人其实经常为了生存或为了追求较好的生活而离开家园,去那遥远的地方谋生开拓。自古以来,移民一直是中国人生活中一个并不陌生的部分。尽管中国领土广袤,资源丰富,中国人却常常去国万里,四海为家,就像历史学家王庚武指出的那样:“从公元10世纪开始,一小批中国人就离开中国;从16世纪末开始,大批中国人移民海外;而19世纪以后华人就真如潮水般地离开祖国了。”Wang Gungwu, The Chinese Overseas, p.43.与移民海外相比,中国国内的移民规模更要大得多。从公元4世纪开始,黄河流域的人民便大规模地移民南方。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公元4世纪起从中原大规模移民中国南方的所谓客家人。客家人的历史也从一个方面说明移民要被接受和融入当地社会并非易事。这些历代从中国中北部移民南下的部落,据估计至19世纪初仅在广东和福建两省就有1000万之众。他们虽然在南方已居住了许多世纪,却仍然是“客家人”或“棚民”,而且被一些本土的南方人士视作“一群野蛮而低下,比强盗土匪好不了多少的人”。Huntington, The Characters of Races, p.167.

所以,一方面,关于中国农民的恋土形象不无道理,除非别无选择,很少有农民愿意离乡背井,去陌生的异地垦拓。另一方面,中国农民又常常在贫困中被迫离家,另找生路;因为贫困而迁徙异乡又往往和乞讨连在一起。这种情况在世界上其他地方也一样。例如在18世纪后期的法国,城镇里的乞丐往往出生在农村,而当时法国各地的城镇中“充满了乡下人,有些是新近刚到城里,另一些已居住有年,但很少有人能与乞讨完全无关”。Adams, Bureaucrats and Beggars, p.14.这种情况和中国极为相似。在危机重重而人口众多的近代中国,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潮当然来势更凶,而农村新移民在城里的困苦情况也更加触目惊心。

造成人们离开村庄过一种漂泊不定生活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然灾害。中国自然灾害的历史非常久远。从公元前18世纪到公元1937年,中国有记录的重大自然灾害达5258次之多,其中大多是水灾、旱灾、蝗灾和雹灾,平均每8个月一次。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第51页。明清两朝自然灾害,特别是水旱灾,更加频繁。这或者是因为越是晚近的朝代,记录越详尽;或者是因多年来人类对生态积累性的破坏,至明清时期灾难性的后果开始出现;也可能两者兼具。总之,公元620~719年这一世纪内中国有记录的旱灾是43次,到了1520~1619年这百年里,旱灾的次数达170次。Hosie, “Droughts in China”.明清时期波及30个县以上的大规模水灾有424次之多,平均每四年就有三次大型水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灾情报告》,第20页。江南地区虽然以富庶著称,但颇多水灾。一旦蒙灾,情况也很惨。例如康熙庚戌年(1730)五六月间大风大雨,苏松杭嘉湖绍六府方圆五百里同时被灾,涨水经月不退,据目击者记录,仅嘉兴一地的情况就是:“明年灾民俱为小舟,流集我郡三塔寺前,沿门乞食船约三千余。抚军范公委官施粥,全活无数。”王逋:《蚓庵琐语》,第909页。华北地区虽然缺雨少水,水灾却并不见少。仅天津一地,清代就有过28次大水灾,民国二十多年里有三次大洪灾。基汉:《解放前天津水患辑录》。据美国社会学家甘博(Sidney D. Gamble, 1890-1968)的调查,1917年河北定县一次大水就冲走了该县302座村庄,毁了40%的农田。而这不过是华北无数次水灾中的一例。Gamble, Ting Hsien: A North China Rural Community(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4), p.444.

图2-5 辛亥革命年间逃荒的母亲和儿女

在天灾人祸不断而人口众多的近代中国,离开农村到城里逃荒的人愈益增加。为生活所迫,即使是不如男人身强力壮的妇女,也不得不拖家带口外出讨饭。

来源:Francis E. Stafford Collection of Photographs.

图2-6 天主教育婴堂接受用箩筐挑进来的孤儿

清末九江附近一个天主教育婴堂正在接受大批从各地用箩筐挑进来的孤儿。照片由中国海关职员杜德维(Edward Bangs Drew, 1843-1924)摄于约1891年。

来源:Drew Collection, Harvard-Yenching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在1931~1933 年曾派农情报告员在全国22个省1001个县做农民离村的调查。根据此调查,当时全国约有200万全家离村的农户,占各县总农户的4.8%,总人数当在1000万以上。这些农民离村的主要原因是天灾,包括水灾、旱灾、蝗灾等,占33.5%;第二大原因是贫困,包括经济破产、不堪租税剥削等,占32%;第三大原因是战乱,当时称作匪灾,占14.3%。据夏明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第91、101页所引《农情报告》第4卷第7期(1936年7月)所公布的全国22省农民离村原因统计。

饥荒和天灾人祸造成极大的难民问题。政府的救灾计划和社会的慈善项目总是杯水车薪,远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在中国近代,战争、革命、叛乱频繁不断,使政府几乎永远被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所困,从来没有余力做认真的赈灾救贫工作。频繁的饥荒不仅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它们也常是中国的“政治和组织问题的产物”。James Lee and Wang Feng,One Quarter of Humanity,p.36.关于清代和民国时期的饥荒救济问题的最新研究,可参见Lilian M. Li,Fighting Famine in North China:State,Market,and Environmental Decline,1690s-1990s(李明珠:《1690~1990年间华北的饥荒:国家、市场与环境的退化》),第8~10章。无论灾荒年是来自老天爷还是官老爷,饥饿当然是促使人们逃荒的首要原因。例如1942年河南的一场旱灾使该省千千万万人先以树皮野草充饥,当树皮草根都吃完了,棉花胎、绳子、鸟粪都吃到肚皮里去。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有逃荒一途可走。据在黄河南岸的河南省汜水县(今属荥阳县)的一份官方调查,该县在1942年6月的人口是95371人;到了1943年的春天,29648人(即该县31%以上的人口)出外逃荒要饭去了。如果和当年该县3446名饿死的人相比,这些逃荒者算是幸运的了。那些死去的人大多是因饥饿驱使,吃了不可食用的“食物”中毒而死。王子官:《一九四二年大旱灾之汜水》,《河南文史资料》第19辑,1986年4月,第160~165页,据1943年当地政府的灾情报告。

汜水县的悲惨情形不过是中国晚近历史上饥荒状况的一个缩影。1920~1921年,华北大旱,当时有西人作了一项挨家挨户的调查,所示百姓充作食物的有:


糠和麦叶混合在一起,各种叶子磨成的粉,漂白土,花籽,杨树蕾,玉米秆,红青菜(一种用野草蒸成的窝窝头),锯末粉,蓟,树叶,有毒的树豆,高粱壳,棉花籽,榆树皮,豆饼(极其难吃的一种),花生壳,山芋藤粉(被当作是美味食品),各种植物的根,把石头粉和叶子磨成的粉拌在一起。Mallory, China: Land of Famine, p. 29.


如此饮食,在很少或没有政府救济的情况下,离开家乡,逃荒到比较富裕或安全的地方,特别是到城市里去,就变成了灾民们最常见的求生方法了。千百万人失去了他们的家园和与家乡的联系,只能在城里求生存。对许多灾民来说,乞讨往往是求生的一个办法,而且有时还是身处绝境时的唯一的求生之道。所以在中国晚近的历史上,灾荒和乞讨总是一对孪生子。仅举一个典型的例子。1931年长江中下游的大水灾使沿江五省人口中的40%无家可归。对这些难民来说,在流离失所中只有两种求生之道:一是出卖体力,另一是沿路乞讨。在这五省的所有县府中,平均超过20%的难民靠乞讨为生,总数在1000万以上。在一些省份如湖南,超过一半的灾民成了乞丐。池子华:《中国流民史·近代卷》,第167页。

图2-7 北京北海公园附近乞讨的妇女与孩童

对于大多数进城讨饭的农民来说,即使没有遇上荒年,城里的生活对他们也是一种吸引。约摄于1918年。

来源:Sidney D. Gamble, Photographs, Archive of Documentary Arts, Duke University.

不过应该看到,灾荒并不是驱使农民进城乞讨的唯一原因。灾荒只不过是把中国农村中普遍存在的贫困现象在一个时间里凸显了出来。农村里一年到头的日常主食就是小米或番薯。即使在没有灾荒的平常日子里,城市对农民们也是一种吸引。作家老舍(1889~1966)在《骆驼祥子》一书中借主人公——一个从乡下进了北京城的贫苦农民——的口说:“这座城给了他一切,就是在这里饿着也比乡下可爱,这里有的看,有的听,到处是光色,到处是声音;自己只要卖力气,这里还有数不清的钱,吃不尽穿不完的万样好东西。在这里,要饭也能要到荤汤腊水的,乡下只有棒子面。”老舍:《骆驼祥子》,第39~40页。这并非小说家言。1937年日本南满铁路公司在华北顺义县离北京东北不过三十多公里一个村庄里作的调查就证明了老舍所言不虚。下面就是那里村民每日的“玉米餐”:


春季时,早饭是稀糊糊,中午是“干”小米饭,晚上是稀糊糊加蔬菜;或者早饭是小米稀饭,中午是“干”小米饭和豆粉面汤,晚上是小米稀饭加蔬菜。秋天时,早饭是稀糊糊,中午是“干”小米饭和豆粉面汤,晚饭是小米稀饭。Huang, The Peasant Economy, pp.188-189.


这样的食谱在中国农村绝非少见。关于清代和民国时期华北的民食问题,可参见Lillian M. Li, Fighting Famine in North China: State, Market, and Environmental Decline, 1690s-1990s,特别是第三章。有工可打,加上可以吃得好点,这就是驱使人们离村往城市跑的主要原因,即使家乡并无灾荒。对贫困的苏北地区的农民来说,江南城市如无锡和上海最好的东西就是米饭和钞票。历史学家韩起澜(Emily Honig)在一项实地调查中发现:


用江南或上海的标准来衡量,这些人的生活和劳作可能显得无法忍受,但对他们来说这些都非重要。有一个40年代从苏北盐城到无锡码头上工作的男人说:“无锡的生活和苏北完全不同。我的看法是苏北生活极苦。我们吃的是萝卜和山芋。事实上山芋在苏北还算是好东西。但我到江南以后就吃米饭了。米饭是江南最好的东西之一!”当被问到在码头上做苦力是不是使无锡的生活不那么有吸引力,他非常肯定地说:“当然还是无锡好——在无锡我可以吃到白米饭!”甚至后来他搬到上海当收粪工,住在棚户区里,他还是坚决认为比他在苏北的生活好。“在棚户区里我们至少还能赚点钱”,他解释道,“在乡下我们一分钱都赚不到”。Honig, Creating Chinese Ethnicity, p 68.


无怪乎农村的难民如潮般地涌入城市。我们或许可以加上一句:在城里即使所有的谋生办法都已用尽,至少还有一条求生之道:乞讨。

最后的稻草

就常识而言,当乞丐是一个人人生失败无疑的标记,很少有比沦为讨饭的更穷困潦倒了。但是,乞讨却也是成千上万城市贫民的一种“工作”机会。无论乞讨的原因是灾荒还是生活中的其他不幸,乞讨是当劳工以外的另一选择。中国的乞丐不一定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无家可归或失去了所有的家庭联系。一位在苏州观察乞丐多年的英国人曾注意到中国的乞丐不在乎别人叫他们“穷人”,但你必须“非常小心”不要当面叫他们“乞丐”,因为“许多乞丐对此很恼怒,他们声称自己并非乞丐,不过是穷人,用讨饭的方式得到一点东西以便让自己……活着”。而这种恼怒的依据是“乞丐没有家庭,而穷人总还有一个家以及家庭联系”。Gee, A Class of Social Outcasts, pp.3-4.

图2-8 两个穷人的孩子

两个穷人家的孩子在冬日里靠着墙晒太阳取暖,照片约摄于1921年。摄影者Harry A. Franck对照片附有说明:“The boys and girls of western China are‘toughened' by wearing nothing below the waist and only ragged garment above it, even in midwinter”(“中国西部的男孩和女孩们‘练出了’上身只穿一件破衣,腰以下就赤裸着的能耐,即使在隆冬时节也是如此。”)

来源:Harry A. Franck, Wandering in Northern China, 1923.

事实上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从来就是含混不清的。由于家庭和家庭观念在中国文化中至为重要的地位,大部分乞丐,包括职业乞丐和长期乞讨者,总是和老家有些联系,或者在城里的贫民窟有一个可称为家的草棚。乞讨还常常是一种“家庭作业”,即全家都当乞丐。但是,从农村来的季节性的乞丐大部分是“成了家的”。这些人在乡村中有老有小,有些还拥有田地;只是他们经常性地,有时几乎是如钟点般准确地涌入城市。季节性乞丐中最突出的一支来自安徽凤阳。这个坐落在淮河南岸的乡村县份,自17世纪以来就有一种绵绵不绝的传统,即农民们在冬闲时离村到富裕的江南城市乞讨,春播前返回村庄。这个传统到了20世纪后仍存在。而且凤阳农民在流浪时唱的花鼓调是同类曲调中最广为人知的,成为这种乞讨文化的一种标志。许元庆:《调查上海乞丐之结果》;沈寂等:《中国秘密社会》,第186~187页。

凤阳的这种风俗尽管名声不佳,却只是中国贫穷的农村中季节性乞讨之一例而已。在多灾的淮河两岸,贫困农民到城里去讨饭是一种官方许可的行为,不仅是凤阳为然。在秋末到开春这段农闲时期,农民们成群结队地离村去往城镇、县城和附近省份的城市去乞讨。他们持有本县衙门的公文,乞讨时将其出示,并请当地的衙门在上面盖章,证明他们在规规矩矩地讨饭,并非流匪,以此作为去下一站乞讨的依据。这样的乞讨队伍有时以数百人计,形成一支庞大的“讨饭代表团”。这种习俗的起源并不十分清楚,但到了19世纪中叶这种乞讨的办法已成规矩。连上海英文的《北华捷报》也注意到了此种现象。该报在1856年曾这样报道季节性的乞丐:


他们来自这个省(江苏)的北部,那里蝗虫成灾。他们持有当地衙门长官发给的公文,公文上写明他们外出的原因,证明他们人品端正,宣称他们只是贫穷的良民。

在中国,当洪涝、旱灾、蝗虫之类造成物资短缺,政府无法提供食物时,这类持有公文的乞丐团并非少见。因为无法将食物带给他们——这些人既买不起粮食,即使买了也无法运送到那里——这些苦难的人们只能外出求食。

而且在这个国度里乞讨并不是一个很不名誉的职业。像这一类情况,当这些乞丐拿到了公文,他们就兴高采烈并勇气十足地上路了。然而他们并不抢劫,也不强讨。他们变得强壮。当灾荒过去后他们通常安然地回到家乡——此时他们可能已经走遍了大半个帝国。North China Herald, Oct. 4,1856: 38.


这一类的季节性的乞讨在光绪(1875~1908)初年特别多,显然不仅是因为自然灾害,而且也是因为太平天国战争(1850~1864)对江苏和安徽两省造成的巨大破坏,战后这些省份的农村仍一蹶不振。徐珂:《清稗类钞》第40册,第21页。但是季节性的乞讨并不限于这一地区,也不仅是19世纪的现象。20世纪初河南的许多县在普通的年份中至少有10%~20%的农民家庭在冬闲时外出乞讨。1934年河南一村中有90%的村民出外乞讨过。Billingsley,Bandits in Republican China,p.46.民国时期的北京(北平)也有不少季节性的乞丐。每年一到冬天,北京街头就乞丐陡增。这些新增的乞丐往往穿着华北一带的厚棉袄棉裤,可见他们来自离北京不远的地方。据一些老北京流浪汉说,这些外来的乞丐每个人在他们自己的村里都有家有地。但每年秋收后他们就离家前往北京,而且往往是结伴而行。在北京城他们乞讨到来年的春天,然后返回家园。云游客:《江湖丛谭》。

长期在城里讨饭的乞丐大多并非露宿街头,而是住在固定的贫民窟里。对这些人来说,在街上乞讨是补贴家用的一个经常性的办法。在贫民区的人力车夫、码头苦力、非技术工人、小贩和其他穷人家庭成员中,乞丐是常见的一员。譬如说,一个人力车夫可能让他的儿女外出讨饭;街上一个讨饭女人的丈夫是码头上的苦力;一个成年男人(即一般意义上的户主)也可能当乞丐。所以中国乞丐的背景是非常多样化的。乞丐背景的多样化使得乞讨常成为一种“工作选择”或者是赤贫中求生的一个办法。

上海是民国时期中国最大和最繁华的城市,但是正如一位研究乞丐的作者指出的那样,正因为上海是一个“富裕的具有吸引力的商业中心”,它也就成了一个“乞丐的中心”。Ho, “The Anti-Beggar Movement in Shanghai”, p.38.从这个角度讲,上海乞丐的背景具有典型意义。根据1933年对上海700个乞丐在成为乞丐前的职业和收入的调查(见附录1),绝大部分(超过77%)乞丐在沦为乞丐前有一份职业。也就是说,他们变成乞丐是相当迅速的,当中没有经过诸如失业这样的过渡时期。这700个乞丐中,行乞前是农民的比例最大(27%),其次是小商贩(11%)、人力车夫和其他拉车的(7%)、工厂工人(6%)、工厂和商店的学徒(5%)。

不足为奇的是,超过25%的乞丐直接来自农民。附录1所列的其他许多职业也是以农村为基础。但是,上海的乞丐并不能仅仅被视为一帮“昔日的农民”。稍一浏览附录1,我们就会发现乞丐们在沦为乞讨者以前的职业五花八门:苦力、捡垃圾的、小手工业者(包括木匠、铜匠、铁匠、漆匠、竹工、皮匠等)、士兵、店主(车行、点心店、草席店、米店、婚礼店、杂货店等)、店员、卖报的、船工、佣人、裁缝、教师、学生、理发匠、商人、马夫、机械工、清道夫、中医大夫、僧侣、歌手等。制作这份报告的调查者解释道,由于这些职业收入很低,许多人在成为乞丐以前就差不多和乞丐一样贫困,所以生活中稍有风波他们就沦为乞丐了。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不仅贫困的农民和非技术工人沦为乞丐,一些被认为是较上等职业者,如医生、教师、师爷和店主等也在其内(参见本书附录1)。

在多难的近代中国,一些熟练工人有时也沦为乞丐。例如,中日战争(1937~1945)时日本占领了上海的江南造船厂,许多熟练工人被迫或出于爱国心离开造船厂。这些工人失业后各谋生路,最普通的是当街头小贩、捡破烂、拉黄包车等,也有一些干脆在街头乞讨为生。但社会上也有另一种方向的流动。一些勤俭和精明的乞丐慢慢节蓄了一些本钱去做点小生意,例如开一家大饼摊或一个剃头铺;也有人成了街头小贩,卖些烘山芋或油条之类的小吃;更有一些乞丐在家里纺纱或做些小玩具到街上出售。当生意不好时,他们便回到街头讨饭。对许多穷人来说,乞讨正如俗语所说的,是生命被贫困吞噬前可以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贫困的上海码头工人与乞丐之间则更是一步之遥。根据1950年代初对361个码头工人的调查,其中有144人即40%左右的工人当年无力组织家庭;有家眷的,也是“妻捡菜皮儿拾荒”,形同半个讨饭家庭。遇到没有工作的日子,全家只好停炊断顿,有时一连几天揭不开锅,只得上街讨饭。另据调查,抗战前在236户码头工人家庭中,经常断顿的和有时断顿的共计109户,约占46%;抗战时在272户码头工人家庭中,经常断顿的和有时断顿的共计163户,约占60%;抗战胜利后,在275户码头工人家庭中,经常断顿的和有时断顿的共计101户,约占36.7%。所以当时码头工人中流行的一句话就是“掮了包子上来岸,不吃菜皮豆渣就讨饭”。上海港史话编写组:《上海港史话》,第293页。

就乞丐背景的复杂性而言,上海1933年的调查和1927年在该市所作的另一项关于乞丐的调查不谋而合。后一调查采访了122个乞丐,其中11人当过非技术工人,10人当过农民,另10人拉过塌车或黄包车。其余的乞丐当过佣人、泥瓦匠、捉蛇人、警察、小贩和各类商人。

尽管乞丐的背景和经历五花八门,大部分人在沦为乞丐前已是十分贫穷。就像一个西方传教士观察到的那样,在近代中国,“赤贫和乞讨之间的距离常是一线之隔,从赤贫沦为乞讨太容易了”。根据上述1933年的调查,这700个乞丐在沦为乞丐以前的平均月收入为9.68元(其中男人10.28元,女人7.4元)。与此比较,这些乞丐在调查的当时平均月收入为4元。然而这些数字不一定说明他们真正收入的下降,因为这4元是现金收入,不包括从乞讨得来的食物、衣服和其他必需的日用品。此外,这些人在沦为乞丐以前的平均月收入是一个人的,而乞讨却常常是全家出动,所以这一人4元的月收入有时可能要乘上好几倍。由于社会上一般对妇女和儿童的同情,他们常比成年男子讨得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对城市贫民来说,当乞丐并不一定意味着收入的大幅度下降。在后面我们还会看到,有些乞丐的月收入大大超过4元;对有些乞丐来说,乞讨甚至是一项获利甚丰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