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价值观、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体系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灵魂,是精神文化建设的核心、目的和枢纽。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是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一大突破。它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含有的一种文化觉醒和文化自觉”。倡导、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不仅对于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凝聚全国人民的目标和意志,而且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于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和平崛起”,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价值观与价值体系
价值观是人们对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能动反映,它一旦形成,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反过来指导、规范、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价值观往往不是孤立的、单一的。正如卢西恩·派伊所指出的:“文化价值观总是成簇的价值观,它们在不同的时期可以有不同方式的组合,因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价值观以不同的方式、形式组合在一起,甚至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这就是所谓“价值体系”。构成价值体系的价值观主要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层次,但也有可能会积淀在人们的心理层面上。而一旦进入人们的心理层面,相应的价值观就显得更加深刻和稳定,发挥的作用也可能更为强大和持久。
与价值本身一样,价值体系也具有鲜明的主体性,是一定主体(包括社会共同体和个人)立足自身的性质,特别是自身的利益、需要等主体因素,对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评价而形成的一种观念体系,它集中反映了相应主体的目的、利益、需要、情绪、情感等。价值观有自觉和不自觉之分,但是,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都会根据自己的立场、使命、环境和条件,提出合乎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具有自己的性质和特点的核心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而且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它受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基本制度以及人们的利益、需求等的制约,是由一定社会的信念、信仰、理想、价值标准、价值取向、价值评价机制等因素构成的社会观念体系。由于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往往是复杂、多元的,因而在一个社会内部,可能存在多元化、多样化的价值体系,并展开一定的竞争。也就是说,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可能有前一社会形态的价值体系的残余、目前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的价值体系,以及新的未来社会形态的价值体系同时并存、相互竞争。
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依赖一定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或主导价值体系的强力支撑。如果缺乏这种强有力的支撑,那么,一个国家就可能失去发展方向,就可能缺乏凝聚力和活力,就可能缺乏社会认同的基础,就可能难以实现稳定。当然,如果社会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生产方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那么依据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也应该与时俱进,相应地进行调整和变革,甚至进行革命性的创造性重建。
(二)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
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是两个内在相关联的概念。
什么是核心价值观?回答这一问题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即人们的具体的、历史的价值观是十分复杂的,往往存在许多种类和层次。例如,从层次上看,至少存在两个不同层次的价值观:一是一般价值观,二是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与一般价值观相对而言的,是更为基础、更为重要的价值观。由于一般价值观的多元、易变性质,其并不适合被统治者用来引导、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更由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而统治阶级往往会提炼出反映自己的根本利益、在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这表现出来就是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在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中,不同价值观的地位并不相同,有些价值观处于主导或支配地位,有些价值观则处于相对的从属地位,还有些价值观处于依附地位。当然,也有一些价值观,例如,人们喜欢吃什么、穿什么,有什么具体的爱好,形成了什么样的择偶标准等,则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几乎都无关大局,尽可以“放任自流”,由个人“独裁”。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价值观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或支配性地位的主导观念,它标志着一个价值观体系的性质。一般价值观是由核心价值观派生出来并受其影响和支配的价值观。一般说来,对一个价值观体系而言,只要处于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没有发生变化,那么,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就仍然是稳固的。
核心价值观与价值观一样,也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不同主体(宗教、民族、国家、地区等)的核心价值观并不一定相同,有时因为文化传统和具体情况不同,甚至可能大相径庭、针锋相对。例如,社会主义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就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这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所决定的。从文化传统来说,中国历史文化悠久,是中华文化和东亚文化的发祥地,是东亚文化和“东亚价值观”的代表。从现实来说,当今的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希望之所在。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只有中国才能救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状况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水平的标志。因此,以不断深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世界上必然引人注目,影响深远。
那么,什么是核心价值体系呢?所谓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在一定社会的多元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和统领作用的社会价值体系。一个民族、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是该民族、国家文化中最稳定的内容,是该民族、国家文化的灵魂,是绝大多数公民的思想指南、行为规范和评价尺度。
一般说来,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之间存在本质联系。一方面,核心价值体系涵盖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从该社会的价值观体系中提炼出来的,是最深刻、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理念,是核心中的核心。如果说核心价值体系是基础、载体,那么,核心价值观就是内核、精髓,前者决定后者,后者的形成离不开前者。另一方面,核心价值观是对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前提、原则、理念、宗旨及精神的进一步抽象“提纯”,从而具有更大的普适性。对于任何一个社会而言,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在各自随时代发展变化而变化的过程中,二者之间又发生交互作用。一般而言,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与精髓,更为稳定,然而它又会随着核心价值体系发生根本变动而或迟或早、或快或慢地发生变化。这不仅是理论上的提炼与抽象,更多的是在鲜活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完成的筛选与沉淀,最终凝练为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同与践行的核心价值观。反过来,这种核心价值观又对核心价值体系具有能动的整合作用,可以将之整合成一个主旨鲜明、体系贯通、内在和谐的逻辑整体。
总之,核心价值观是凝缩的价值观,是一种文化的灵魂,而核心价值体系则是以核心价值观为基础构成的整体结构。在一个社会的多样化价值观体系中,总有一种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反映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内在要求以及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基本价值体系,即该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是引领人们的思想行为、社会的精神风尚、社会的发展方向的灵魂,是社会秩序稳定与国家兴旺发达的决定性因素。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而且对每位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都施加着深刻的影响。核心价值体系往往能够有效地制约非核心、非主导的社会价值体系作用的发挥,能够保障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关系着一个社会的治乱进退,是任何国家都不可漠视、放任不管的;相反,世界上大多数有理想、有抱负的国家都会竭尽全力地开展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维护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增强自身的“文化软实力”。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关系
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显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和建设规律的价值信念、信仰、理想、原则、标准和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代表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体现着这一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取向。
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是社会生活中居于统治和引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观念形态的东西,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系统,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的要求,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和前进趋势。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原则、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即要在全社会普遍地建构、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不过,这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同起来的做法,引起了学术界广泛的争论。在讨论过程中,人们逐渐达成一个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能简单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形成了以下四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当然,四种观点的区分并不严格,它们之间实质上存在交叉甚至包含关系。
第一种观点认为,核心价值体系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体系,是一个由内核、层次和边沿等部分所构成的完整、丰富的价值观系统;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价值观体系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价值观,它是整个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作为内核,“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简约性、包容性、稳定性、持久性、渗透性以及可近而不可即性。也就是说,核心价值观的词语表达应当是极其简约明确而又极富包容性,寥寥数词便可以包容和指导一个庞大的价值体系,并且可以渗透到价值体系的各个层次中去”。
第二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有相近之处,也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但其研究的视角有所区别。第一种观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而第二种观点则倾向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两个主体”进行“关系研究”。后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概括和最高抽象,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二者相互区别,各有侧重,但又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
第三种观点立足价值哲学的视角和理论认为,核心价值体系具有两重性:就其对象化而言,它体现着“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具有能满足社会主体的需要、符合社会主体的利益的精神价值;就其具体化而言,它本质上仍然是社会价值观念,具有社会价值观念的能动作用,体现社会主体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分属于两个范畴,前者属于物质范畴,后者属于意识范畴,二者是被反映与反映的关系。而在社会历史领域,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同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但核心价值观是“对思想的思想”,是对核心价值体系的概括和提炼,体现着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因而不能把两者直接等同起来。
第四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而把四个方面的内容联系、贯通起来的就是核心价值观念。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念是框架与实质、结构与要素、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性质和民族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则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追求、价值理想、价值取向和价值规范。
综合来看,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不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全等同起来。两个概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相互依存、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严格地说,二者是相互区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那些反映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趋势的核心思想意识的总和,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的高度凝练及抽象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前提,是其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反映、提炼和概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内核”和“灵魂”,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从具体内容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由四个方面构成的观念体系;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如“人本、民主、公正、和谐”等基本的价值理念。但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致的、统一的,它们都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核心价值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历史过程,绝不能人为地割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