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政治风暴”年代中的温和者(1798~1801)
作为联邦党的一员,马歇尔素有自由主义倾向,他怀疑出台《惩治煽动叛乱法》是否明智。尤其是《惩治煽动叛乱法》, “即使那些持中间立场的人也认为其在宪法上缺乏依据”。“他们的说法确有道理,要知道,总有些人对我们的政府仇视难消。不管这些法案存不存在,他们总会想办法找到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还有很多怀有其他动机的人,虽然他们抱怨的声音不算响亮,但绝不甘愿俯首帖耳。”
XYZ事件的曝光,以及随之而来的与法国的准战争引起了退隐弗农山庄的华盛顿的关注。他对法国非常反感:“这个国家专横跋扈、贪得无厌、行径卑劣,惹得人神共愤。”对于国内共和党人不愿承认法国人肮脏的外交伎俩,华盛顿更是愤怒,“应该让那些 ‘视而不见的人’睁大眼睛了!”华盛顿认为,应该严肃对待弗吉尼亚境内对联邦党人日益高涨的敌视情绪,而最有效的对策是招募联邦党精英分子来与共和党人竞争议会中的席位。当时,弗吉尼亚在国会众院有19个席位,共和党人就占去了15席,联邦党只占4席。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华盛顿决定游说他认为有实力竞选国会议员的联邦党精英分子,这其中就包括马歇尔和他的侄子布什罗德。布什罗德同意了,因为他无法拒绝自己一直敬重的叔父。但马歇尔始终不为所动。因为购买了费尔法克斯勋爵的地产,马歇尔当时债务缠身。他认为此刻最急迫的任务是重拾自己在里士满前程大好的律师业务。就在华盛顿劝说马歇尔竞选国会议员的不久前,马歇尔谢绝了亚当斯让他任职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议。他告诉华盛顿,他的当务之急是必须清偿债务,而国会议员的席位帮不了他这个忙。华盛顿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说动马歇尔的机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得马歇尔“深深折服,决定参加国会选举”。
马歇尔的竞选对手是共和党人约翰·克洛普顿,他在国会议员席位上已有4年之久,尽职尽责。和马歇尔一样,克洛普顿也是一名相当成功的律师,他的家族在里士满亦有极高声誉。克洛普顿是个忠诚的共和党人,由他来代表一个共和党占优势的州进驻国会,合情合理。而相比较,马歇尔在选举中胜出的机会实在渺茫。
既然参加竞选,马歇尔决定全力以赴。他采取的策略是将自己与激进联邦派区别开来,并将自己置于弗吉尼亚反对《客籍法》和《惩治煽动叛乱法》的主流社会的轨道上来。他公开表示反对这两个法案,原因是:“我认为法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它们引起了不必要的不满与嫉妒,尤其在当前我们国家特别需要加强团结的时候。”马歇尔承诺,如果能够当选,那么他将“听取我的选民的声音”,呼吁废除法案。
这样的竞选策略很有效,马歇尔温和的观点不仅被选民所接纳,也确定了弗吉尼亚联邦派竞选的基调。也正因为如此,他吸引了大量中间选民的支持,其中包括很多共和党人。不过,马歇尔的这一立场遭到了激进派联邦党人和激进派共和党人的猛烈批评。而此时由杰斐逊草拟的《肯塔基决议案》和麦迪逊草拟的《弗吉尼亚决议案》分别在肯塔基和弗吉尼亚议会获得通过,这两个决议案不仅宣布《客籍法》和《惩治煽动叛乱法》违宪无效,而且认为各州有权判断国会通过的法律是否合宪。在马歇尔看来,州有权宣布联邦法律失效,这实在是荒谬至极。他愈发觉得竞选国会议员的重要,在关键时刻,帕特里克·亨利对马歇尔的支持非常重要。此时亨利早已退休,但他在弗吉尼亚的影响力仍然举足轻重。为争取选举优势,共和党人散布谣言,声称亨利非常看好共和党候选人。亨利做出回应,不仅否认了这一说法,而且公开支持马歇尔。“我对马歇尔作为一名公使(在法国)所完成的任务相当满意;我更认为,马歇尔身为一个公民,举止堪称优雅。这些事实,足以证明这位绅士远远胜过本选区内其他任何竞选对手。”
最终马歇尔以微弱优势赢得了选举,在此次国会议员选举中,联邦党人赢得了19个席位中的8席,较之上届增加了4席。联邦党人能在共和党人占强势的弗吉尼亚国会代表席位选战中有此表现,已经算是足够出色了。1799年11月,马歇尔坐在了第六届国会的议事厅里,他的政治视野远远超出了弗吉尼亚的范围。
在国会里,马歇尔最突出的表现是对托马斯·纳什,别名乔纳森·罗宾斯一案的辩护。在辩护中,他详尽地诠释了法律和政治相分离、行政与司法分权的原则。该案的案情是这样的:1797年9月22日,在加勒比海上航行的英国战舰“赫米奥娜号”上的船员因不堪忍受船长休·皮戈特的粗暴统治发动兵变,杀死皮戈特及其随从,之后驾着“赫米奥娜号”驶入西班牙控制的港口拉瓜伊拉(现今委内瑞拉),将战舰移交给西班牙当局,作为交换条件,他们要求西班牙保证其不被引渡回英国。
与此同时,英国海军则极力追捕这些暴动者。两年后,罗宾斯案逐渐浮出水面。在南卡罗莱纳的查尔斯顿港口有一个名叫罗宾斯的船员,英方认定罗宾斯正是当年“赫米奥娜号”“暴乱名单”中的英国公民托马斯·纳什,并将之逮捕,囚禁在查尔斯顿。英国总领事按照《杰伊条约》要求引渡在押嫌疑人。而一名在叛乱前曾在“赫米奥娜号”服役的英国海军军官也指证:这个“罗宾斯”就是纳什,并且还是“负责谋杀和叛乱行动的主要成员之一”。
证据确凿,引渡程序正要启动之时,这名被关押在查尔斯顿监狱的男子突然宣布自己是名叫乔纳森·罗宾斯的康涅狄格州丹伯里居民,是美国人。情况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由于引渡涉及总统的外交权问题,亚当斯总统被牵涉其中。不过,“作为美国总统,在命令法官移交罪犯这一问题上有多大权限,目前尚不清楚”。亚当斯表示愿意就此给出一些建议和忠告,他没有就引渡问题给出明确答复,但他认为,“一桩发生在公海舰船上的罪行,理应由船只隶属的国家来管辖”。这也使得很多人认为总统同意引渡罗宾斯。
在紧接着的引渡听证会上,罗宾斯声称自己是美国人,之前是被英国人强迫在“赫米奥娜号”上服役。为此,罗宾斯还出示了一份经过公证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英国领事认为这份证明是伪造的,并且坚持依据《杰伊条约》引渡罗宾斯。联邦地区法官也认为罗宾斯在说谎,一个美国船员为什么要用假名字和伪造的身份在英国护卫舰上服役?并且,他在查尔斯顿监狱待了好几个月,为什么一直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呢?最后,法庭驳回了被告提交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于是,罗宾斯被移交给英国,由英国海事法庭审理,并最终被宣告有罪,判处死刑。
这一事件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共和党报纸频频发文,指责亚当斯政府将罪犯移交给英国当局的行为超出了宪法赋予他的权力,《杰伊条约》不能自动生效,任何引渡的成立都需要通过众议院审议,如果不经众议院立法许可,总统的做法就是非法的。在共和党人大肆宣传之下,这一事件就变成了美国人罗宾斯因为参与了一场正义的反抗英国船长暴政的起义而获罪,最终因为美国联邦法院不公正的司法程序而丧失了生命,共和党人谴责罗宾斯的死是亚当斯轻率举动的直接后果。对亚当斯的指责以众议院发起对亚当斯投不信任票的动议达到高潮。
在共和党人的强势攻击面前,马歇尔觉得有必要为亚当斯总统辩护了。他将共和党对亚当斯批评的归类整理,逐点批驳。他详细考察了《杰伊条约》、海盗罪管辖权、国际法和引渡权等问题,大量引用柯克、格劳秀斯的言论及霍金斯的《国王的诉讼》、罗马民法及相关的美国法典等。
长达3小时的发言一开始,马歇尔就认定:被处决的那个人就是英国船员托马斯·纳什,而非共和党人所说的美国公民乔纳森·罗伯斯。“这一案件的真相,是一名爱尔兰人在英国护卫舰上犯下可怕谋杀罪,后来又弃船潜逃”,马歇尔在其后写信给鲁本·乔治时说,“在监狱中关押了几个星期后,他被唆使自称是美国渔民,期望这个谎言能够救他一命。”
英国臣民在英国舰船上实施谋杀犯罪,当然应由英国予以审判。马歇尔向国会宣布:引渡程序显然应以《杰伊条约》第27条为依据,该条款规定了如何引渡一名在英国领土范围内犯有谋杀罪并潜逃在外的英国臣民;即便起诉的罪名再加上一项“海盗罪”(因其查抄了船只),由于这一罪行是对所有国家的犯罪,美国和英国均有管辖权,因此,英国仍然有权审判被告。况且,“移交纳什,是因为谋杀罪,而非海盗罪”,马歇尔重申,“谋杀,而非海盗行径,因此,两国间达成的《杰伊条约》第27条的规定,在此完全用得上”。
针对共和党人所说的决定罪犯命运的,应该是法院,而非总统,亚当斯的行为篡夺了司法权,破坏了司法独立的观点,马歇尔给予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宪法第三条确实规定,司法权的适用范围包括由于宪法、合众国法律和根据合众国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而产生的一切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案件,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问题,并不是一起案件,而是因为《杰伊条约》产生的一个政治争端”。宪法从未授权法院裁决政治争端,因为这跟法律案件完全不同。
法律案件是一个很好理解的术语,因为它有其具体的界定,那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应适用司法裁决……通过法庭辩论,最终得出判决。司法权不能扩及宪法之下的所有问题,因为这会涉及适合于立法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司法权也不能扩及法律和条约下的所有问题,因为这会容纳了行政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果司法权扩展到宪法、法律和条约之下的所有问题,那么政府间的分权原则将不复存在,其他部门都被司法部门所吞并。
不是所有缘起于宪法的问题都是法律问题,一些问题是政治问题,法院被授权只能判决法律问题。他们无权判决政治问题,那是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的职责。在马歇尔看来,法律案件与政治争端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三年后,当马歇尔判决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时,他以政治与法律相分离为由,确立了最高法院对法律阐释的权威。
《杰伊条约》涉及的引渡在逃犯问题,是一个争端,是一个政治问题,管辖权在总统,而不在法院。为了捍卫亚当斯的决策,马歇尔又阐述了总统的外交事务权。“总统是一国处理对外关系的独立机构,对于外交事务有独立的权限和责任。他有权去应付某一国家提出的要求,这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依照宪法,总统有权实施法律,其中当然包括条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尽管国会可在《杰伊条约》缺少相关规定时指示该如何实施条约,但根据宪法的规定,总统能够“以其权限范围内的任何方式落实(美国和英国之间的)约定”。
“由此,我们可以证明以下几点:第一,托马斯·纳什一案完全适用美、英两国协议第27条的规定;第二,本案涉及的争端属于行政问题,不适于司法裁决;第三,由此,总统的决定并不构成对司法的干预。”
后来成为马歇尔同事的约瑟夫·斯托里法官撰文指出,马歇尔就罗宾斯案的演讲是“迄今在国会议事大厅发表过的最为精彩的司法辩护……斩钉截铁、让人无可辩驳的有力答复”。“马歇尔的演说永久地确立了国际法解决冲突的方向……不管是谁看到该演说,无论时间如何变迁,尽管演说的主题已不再引起人们的兴趣,但人们依然会为演说中强有力的分析推理所震撼。”尽管依然有很多共和党人对马歇尔的主张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但正是马歇尔的这一演说,有效地平息了国会关于罗宾斯案的争论。共和党人发起对总统投不信任票的动议也不了了之。
马歇尔在任国会议员期间,不仅在各项决议中,力挺亚当斯的行政决策,在危机时刻,更是出色地捍卫了总统的决定。对于四面受敌的亚当斯来说,这种支持非常难得。他打算以一种完全出人意料的方式回报马歇尔。1800年5月,亚当斯对内阁成员进行了一次清洗,他先是让陆军部长麦克亨利辞职,五天后又辞掉了国务卿皮克林。在未征求马歇尔本人意见的情况下,他向参议院提名马歇尔接替麦克亨利的职位。不过,马歇尔婉言谢绝了总统的好意。几天后,亚当斯又向参议院提名马歇尔担任国务卿。一周内连续两次获得总统提名,可见亚当斯对马歇尔的重视。虽然在里士满从事律师的愿望在马歇尔心里依然相当有分量,然而,国务卿的职位太有诱惑力了,更重要的是,马歇尔认为自己完全有能力处理国家外交事务。1800年6月至1801年3月,马歇尔出任国务卿,并在亚当斯总统任期即将届满之前,于1801年1月31日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最后一个月内,他是在国务卿任内同时主持最高法院的。马歇尔未参与1800年总统选举,虽然私底下他鼓励亚当斯和他的竞选伙伴查尔斯·平克尼积极应对,但他还是很感叹国家精神的衰落,“我担心真正的美国精神在衰落”。
杰斐逊胜出的消息使马歇尔非常沮丧,一个人如果不了解马歇尔和杰斐逊的关系就无法理解此刻马歇尔的心情。马歇尔和杰斐逊本属表亲,都是弗吉尼亚当地颇有声望的伦道夫家族的后代,而且,两人看上去也有颇多相似之处。他们所尊重的父辈都很注重子女教育问题,将他们送到威廉-玛丽学院,跟随乔治·威思接受法律训练。不过,血缘关系并没有使两人成为朋友或者政治上的伙伴。马歇尔和他周围的人,哪怕是政敌都能保持一种很友好的关系,然而杰斐逊却是一个例外。马歇尔推崇强大的联邦政府,这一联邦主义的立场是在独立战争期间形成的;与马歇尔不同,杰斐逊未亲自参与作战,他更加相信个人的自由,担心强大的联邦会损害州的权力。
马歇尔认为杰斐逊是不值得信任的。如果说华盛顿没有说一个谎言,马歇尔则认为杰斐逊几乎没有说过实话。而且,马歇尔对于杰斐逊批评华盛顿始终难以忘怀。1796年4月,杰斐逊给他的一个老朋友,住在皮萨的菲利普·梅茨写的一封信中将华盛顿描述为“比赛中的大力士和密室中的所罗门”, “被妓女英国所骗”。马歇尔认为“梅茨信札的作者道德有问题”。多年后,马歇尔如此评价杰斐逊:“我从来不认为他可靠,我也从来不觉得他是一个明智的、理性的和现实的政治家,我从来没有改变这一思考方式。”
而杰斐逊则认为马歇尔是一个诡辩论者。他告诉约瑟夫·斯托里:“当和马歇尔交谈时,不要承认任何事情。一旦你承认一方是好的,无论离他的结论有多遥远,你都失败了。他的诡辩是如此高明以至于你不要给他任何肯定性的答复,否则你就被迫承认他的结论。假如他问我是否是白天,我将回答 ‘先生,我不知道,我不能说’。”
1800年,马歇尔就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杰斐逊当选总统,历史同时将二人推上美国最高政坛,标志着马歇尔和杰斐逊之间那场将深刻影响美国政治走向与宪法面貌的斗争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