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国内外文献综述
计算机数字技术保护文化遗产的源头一般可追溯到数字图书馆起步的阶段,围绕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存储保护、博物馆和古迹的数字化形态拓展等也已从起步阶段步入成熟发展期,而专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数字化保护的涉猎却比较零星,往往将研究与实践着眼点定位在民俗、文化遗产、传统知识与艺术等相近相关领域。国内外的主体研究进度相差不大,但是美国由于地处信息技术发展前沿,其对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保存和保护的研究与实践开始较早,虽然研究角度与研究对象与我国有着一些差异,但是仍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拓宽思路。
(一)国外文献
本研究通过对ProQuest Dissertations&Theses学位论文全文库、Wiley学术图书在线、ARL学术研究图书馆等外文资料库进行组合检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据库乃至扩展到整个文化遗产领域进行了外文文献的搜集和整理。
从国外看,科学归档和数字化保护在非遗领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1954年,日本在对《文化财保护法》进行第一次修订时,就已经确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存制度,其中,日本奥兹大学就对奥兹地区的非遗狮子舞进行了数字化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文化遗产大普查,将普查结果制作成了普查资料集,并统编了关键词索引进行目录查询,在数据库技术普及之前,主要依靠编辑出版数量庞大的普查成果。1976年,美国在国会图书馆建立“民俗保护中心”,一直从事着民俗资料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为拯救面临老化的录音资料等国家记忆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传统音乐档案馆和哈佛大学的世界音乐档案馆,利用数字技术保护音乐档案,值得借鉴的理念与做法将在下文中介绍。欧盟文化遗产在线(European Cultural Heritage Online, ECHO)目前拥有关于历史和文化的源文件目录超过20.66条,高分辨率图片超过89万张,其制定的研究目标就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潜力用于档案保存、学术和教育探索、人类文化遗产共享的公众分配等。其技术流程、现阶段工作流程、下一步工作流程和未来工作流程见图1-6。
图1-6 ECHO技术流程、现阶段工作流程、下一步工作流程和未来工作流程图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中心(Asia/Pacific Cultural Centre for UNESCO, ACCU)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亚太数据库(Asia-Pacific Database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视角着手,于2008年推出了“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的更好做法二期工程”,以确定过去和现在在活态振兴非遗方面已被证明的成功的做法,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日本全国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2001年,面对濒危的印度卡提亚达姆梵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第一个保护方案,就是迅速建立卡提亚达姆梵剧档案和资料馆,以便为该遗产保留下更多可资参考的文化讯息。针对马里遗产遭受战火侵袭的威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数字化那些手稿遗产并创建虚拟图书馆。国外在具体的保护措施上,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注重运用现代技术来加强保护力度,以此极大方便文化遗产的储存、传播和研究。
下文将详述各国研究与实践的主要做法:研究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与实物收集、数字化保存以及共享的研究总体处于探索期,许多研究以某个地域、某种非遗项目的案例探讨为主,较多关注整体保护、长期保存、知识产权、资源格式等实质性问题。实践方面,目前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领域数字资源的整合程度也不同,国家层面上,主要对美国民俗中心、“美国记忆”等进行了一些初步研究;基于地方政府或大学科研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的馆藏资源数字化实践较多,案例丰富;地域内或行业内,甚至跨地域、跨行业的各种形式的数字资源整合案例也有一些。
1.美国格外重视数字化保存与访问
美国民俗中心成立于1976年,致力于通过研究、文献、档案式保存、咨询服务、活态展示、演出、出版和培训等项目保存和展示美国民俗。其中,中心下设的民间文化档案馆成立于1928年(隶属国会图书馆),现在是美国乃至全世界人类学资料最大的收藏地之一。21世纪以来,美国民俗中心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致力于民俗的数字化保存、网页访问与档案管理中关键问题的研究。因而,可以说,以美国民俗中心为核心的美国民俗资源数字化保存、利用与管理已然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阶段,并且在民俗保护的整体视野下,对数字化手段的重视程度之高可见一斑,下文还将进行深入研究。
在国际上颇有名气的“美国记忆”,也是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建立的,通过互联网开放,提供了自由获取书面和口头的文字、录音、静态和动态图像、印刷品、地图、乐谱等代表美国历史与人类创造的数字记录的平台。这些来自于国会图书馆和其他机构的数字资料,数量超过900万件。据了解,首先,这些数字资源已然根据其源格式、题材等被加工制作成超过100个专题;其次,每个网上专题都附有一组功能设计说明性文字,辅助用户检索、使用和理解这个专题,专题可单独进行检索和浏览,也可跨多个集合进行搜索;最后,在访问服务方面,网站设置了“询问馆员”服务,图书馆研究咨询人员可在网上协助用户访问网站数字资源。可以说,“美国记忆”致力于在美国历史文化记忆视角下对资源的数字化“最佳实践”的探索,研究与开发的范围包括资源数字化保存、网上访问等方面,下文还将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2.田野调查与数字化手段的充分结合
对美国民俗中心的相关研究给笔者最大的启发是要将研究对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扩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Digitized Data Pro-tection)和数字化保存(Digital Preservation)上来。首先,在国际范围内,这一提法更为通用;其次,覆盖数字化调查、记录、保存以及发布的整个数字化保护和保存过程,也更具有学术研究和指导实践价值。
可以说,美国高度重视田野调查与数字化手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将数字化保护工作流程的前端推到田野采集阶段,而不是为数据库、为数字化保存而作数字化处理。美国充分重视田野调查与采集阶段的科学规范管理。事实上,美国的民俗调查与数字化保存是作为一个整体流程来实施的,下面从美国民俗田野调查全过程的规范性指南中,摘录与数字化相关的一些要点,从中可以充分论证这种密切的结合,并值得借鉴。
(1)项目规划阶段
首先就项目进行资源情况,研究、生产运用,展示及归档存储等情况的评估,并由美国民俗中心提供简单便利的项目计划模板(见附6),可适应于各种不同类型的项目。
在规划阶段,着重强调两点:一要确保自身和机构合作伙伴对原有实地调查材料和最终产品有足够的存储、维护和提供访问的技术能力,如具备出版视频或音频制成品、网络广播、流媒体文件,照片展示,创建在线网站等能力。其强调,尤其在数字化时代,个人电脑和基于磁盘的服务器已经取代了前几年的文件柜和存储单元,在以“家庭为基础的”或非机构的情况下,田野工作者也就是原始材料的保管者,需要确保物理介质(例如磁带、照片等)和数字文件的物理安全性和长期可用性,这一点是最重要的。这一指南强调,需要首先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开始实施项目;即使参与该项目的机构合作伙伴具有以上的资质,还需要有责任感去保存和维护这些数字对象,并要对该领域不断更新的更好的实践做法及其复杂性保持足够的警觉性。二是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设备方面不断更新而来的问题。前几年的模拟实地考察设备(如磁带,VHS或8毫米录像带,35毫米幻灯片和底片)已被各种数字媒体所取代,那么,这就对保存和维护以备将来使用的材料的手段和技术产生了影响,这些因素可能意味着必须投入更大量的财政资源,无论是在文件资料的阶段,还是最终进入档案库的阶段,都需要不断投入以获取代替的或全新的技术。指南同时强调,项目人需要承诺确保项目人员掌握操作和维护这些设备的必要的技术知识。从而,项目规划需要对技术能力和优势进行全面的评估,特别是对所涉及的组织和个人的基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技术评估。
(2)田野现场阶段
指南强调了田野调查记录的具体内容,强调了田野调查要保存受访者及项目的智力核心、要保存实地工作者对项目的意见和思考等指导精神,同时也强调了视频拍摄时的照明条件要求,音频录音时的同期声要求等,认为这些也是有助于更好地解释项目的重要因素。要求通过音频或视频记录展现项目的核心主题和受访人的核心观点。例如,“路易斯安那州之声”网站,该网站包含实地调查文件,各种形式的日志、抄本、田野笔记等资源实例。指南尤其对数字录音进行了举例说明,提到美国口述历史协会的网站提供了一系列的信息介绍,包括数字录音技术,比较常用的便携式数字录音机,其他优秀的录音设备的信息来源以及一些实例,包括Transom. org的现场录制工具,佛蒙特州民俗中心的音响设备指南等。本书对佛蒙特州民俗中心(Vermont Folklife Center)进行了后续了解,该中心资源中包含了佛蒙特州人类学研究的工作成果,以及在佛蒙特州和周边地区进行的其他人类学和口述历史研究的材料,数字资源包括超过4000个录音采访录像带、超过200个视频录像带、15000张幻灯片和照片,手稿及其他文件形式的超过100个不同的集合,馆藏还在不断增加中。
(3)资源发布阶段
指南强调了权限问题,明确只有获得个人同意,才可分享他们的故事和知识,这是一个重要的伦理责任;强调了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相关手册在法律和知识产权(IP)的使用方面提供了一个全面的介绍,包含了关于保护传统知识(TK)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TCE)的政策与法律机制,以防被盗用和滥用,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实用工具,并从中获益遗传资源的共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供民俗事项数字化、档案等与IP相关问题的法律技术援助。对WIPO相关方面的主要做法与已有成果的研究将在下文中综述。
3.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理念在数字化保护中也不能忽视
专门针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研究较少,主要的观点是将其纳入地域文化、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数字化保护之中来实施,保证地域有形与无形文化的关联性与历史研究价值。例如,里迪博士在讨论近期世界性的一些非遗保护方向时,专门谈到了无形文化的相关数据应与物质文化相关联保存的问题。
4.知识产权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联系
WIPO下设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目前的一项主要议题就是一个全球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相关的一站式数据库系统建立的可能性与可能存在的问题。
WIPO-IGC委员会的研究对象包括三个部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传统文化表现形式(TCE),是指“传统知识和文化展现或传达的有形和无形的表达形式,包括:音乐,口头叙述和文学,艺术,工艺,名称和符号,设计,建筑形式和表演”;传统知识(TK),是指“在传统意义上的智力活动中产生的内容或物质知识,包括:农业,环境和医学知识,与遗传资源相关的知识”;遗传资源(GR),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指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起源的含有遗传功能单元的任何材料”。其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中涵盖的内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基本是对应的,其从保护遗产持有人知识产权的角度开展的立法研究,特别是涉及传统知识数据库的一些观点值得进一步研究。
(1)WIPO-IGC委员会关于数据库的作用的一些观点
①数据库提供与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有关的已有知识的检索查询。
②数据库提供判断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信息,避免专利的错误授权。也就是说,在理想状态下,完善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可以提供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具体项目及持有者的完全可供知识产权判别的信息。
③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传统知识不会消失,即记录在案。
④利用数据库进行主动的保护。
(2)WIPO-IGC委员会关于数据库建设涉及的一些要点
①标准与结构。数据库的开发,要确定资源内容的识别标准、数据库的系统结构、技术及传输标准等,主要的一点是要建立统一的标准使不同数据库间实现相互可操作。
②检索。由于传统名词与科技名词、学名与传统名称等之间的复杂性,数据库的检索语言存在很大的问题。这里还有一个将传统知识纳入现代科技分类体系的研究课题。
③公开、保护与更新。数据库中如何公开那些合适公开的遗传资源?有专家认为,数据库中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的来源应设定为强制公开,以促进合法获取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还有,如何防止第三方进入数据库以及数据库数据的不断更新等问题。
④免费与自愿。数据库要有相关规定来确保遵循免费和事先知情同意的最低标准,数据库应建立在资源持有人事先知情同意、自由决定的原则之上,遗传资源的权利应得到尊重,并遵循惠益分享原则。
在立法讨论中,有专家认为,比较可行的是建立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数据库,与国际数据库相兼容,使当地持有自己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有专家认为,要通过主动的和被动的保护,确保“传统知识持有人”能够控制并享有该知识;有专家认为,数据库是传统知识文献一系列工具中的一项。换言之,数据库既是遗传文献资料的利用工具,又是文献资料的一部分。该委员会发布了“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获取和利益分享协议数据库(Database of Biodiversity-related 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Agreements)”、“现有的法规、准则和实践数据库(Database of Existing Codes, Guidelines and Practices)”等。其中,“现有的法规、准则和实践数据库”包括有关遗产的记录、数字化和传播的示例代码、指南、政策、协议和标准协议,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作了强调,建立在针对不同问题广泛的经验与做法的实证性资料的基础之上,通过WIPO调查和个案研究来不断补充。
在现阶段,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研究,要充分结合知识产权保护的科学理念与实际需求。对WIPO的着重研究,不仅可以使得我们在数字化保护研究中充分借鉴知识产权方面的科学理念与做法,而且可以同时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质性进展。当然,有些学者也看到非遗作为无形文化遗产的一些特定问题,比如,着重研究了数字化共享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学者Guido Carlo Pigliasco通过斐济(Fiji)sawau项目这一案例,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收集和数字化记录、共享与公共合作的问题,探索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途径。
5.美国民俗数字资源分类对分类体系研究的启发
民俗数字资源分类方面,在美国民俗中心,民俗数字资源被划分为国家项目调查报告,民间音乐和歌曲,故事以及其他叙事形态,舞蹈,物质文化,社区生活及庆祝活动。其中,对音乐与歌曲相区别的划分方式等,印证了本书的分类构想。
6.口述历史的数字化记录手段日益成熟
口述历史记录是保护与保存非遗项目的重要手段。当代,口述历史与数字技术早已密不可分,从数字录音设备、数字音频存储到数字音频访问,美国一些大学和州民俗中心等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口述历史记录与数字技术的关系日益密切
数字口述历史工作坊(Digital Oral History Workshop)认为:数字技术创建和收集口述历史与数字技术管理口述历史的距离已然消除,换言之,数字技术已经覆盖了口述历史收集与管理的全过程。工作坊强调,数字技术专业知识在口述历史记录的各个阶段都是必需的。数字技术是采访录音,口述历史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以及记录保存、记录访问管理等都必须要使用的技术。
(2)口述历史记录的技术要求在不断提高
美国贝勒大学口述历史研究所(Baylor University Institute for Oral History)认为,数字记录可在声音质量无明显损失的情况下,对口述历史记录进行复制、转换其他格式以及编辑,并让全世界的听众得以访问口述历史记录。此外,还要设计软件程序,使得数字音频资源附加包括版权、所有权和上下文信息在内的元数据,并且这些附加程序还可以提供用户辅助转录、控制音频播放等功能。
(3)口述历史的设备更新速度在不断加快
贝勒大学口述历史研究所同时认为,口述历史使用的数字技术设备和格式在快速发展,需要从事口述历史的人员对不断变化的趋势保持警觉。他们研究并发布了一个口述历史记录设备和记录格式趋势的资源供浏览,对如何获得高品质的口述历史声音提出了建议。数字化时代的口述历史网站提供了有关口述历史进程各个阶段数字技术最新信息的核心资源。由佛蒙特州民俗中心的Andy Kolovos创建与维护的音频领域录音设备指南,提供了一组对选择和使用口述历史录音设备有用的总结评论和建议。如SOHP网站自1973年以来,致力于保存美国南部过去的声音,包括北卡罗兰纳大学(UNC)的教师和学生们已经访问的4000多名男性和女性,从民权工人领袖到美国总统,这些访谈拍摄生动的人物、凄美的个人故事以及主导历史的那些幕后的决策。
7.非遗数字资源需要借鉴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研究成果
许多学者十分重视广义范畴的数字遗产的长期保存,认为只有保护好这一部分资源,联合国保护遗产的相关公约才完整;有学者认为必须开发新的方法来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借鉴有形遗产的管理方式,迈入数字资源长期保存这一新兴的保护领域;有学者从全球性的信息管理角度,研究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问题,其中也谈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有长期保存的需求。所谓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就是保证数字资源长期存储(Storage)和长期可获取(Access)。信息技术领域更新速度迅猛,硬件和软件都处于不可预计的老化与淘汰之中,因而,数字资源的物理存储稳定性堪忧,一旦无法使用便会带来很多问题。其中,美国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发起的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研究项目——LOCKSS系统影响较大,其某些方面的理念值得借鉴。
LOCKSS(Lots of Copies Keep Stuff Safe),意为通过建立多个副本保证数据的安全。通过建立图书馆与出版商之间的协作关系,允许图书馆在本地收藏、管理订阅期刊的电子版,并提供用户服务的信息系统,主要致力于解决电子期刊的永久保存与利用问题,提出了从电子资源出版、发布到永久性保存与利用等一整套解决方案。
LOCKSS系统正式版于2004年发布,是一个开放源码的工具系统。LOCKSS系统保存的数字对象为通过网络传递的、内容具有权威性的连续出版物,包括电子报刊、期刊、政府文件等,实现了商业电子资源以及开放资源的收集与保存。非遗数字资源较之LOCKSS系统针对的连续出版物资源,由于涉及项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与高保密性等问题,可访问性与开放性更为复杂。具体分析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①LOCKSS系统采取Peer-to-Peer(P2P)对等网络分布式计算技术,该技术在数据交换、分布计算和协同工作方面的优势明显,但是P2P提供的是一个资源共享平台,不需要对传播的资源内容负主要责任,这就使得在没有完善的访问权限、知识产权管理之下,非遗数字资源的交换或非遗数据库间的资源交换采取P2P系统就会存在很大隐患。
②LOCKSS系统使得图书馆可订阅或者购买所需相关资源,获得权限后在线进行认证,即可采集授权范围内的数字资源。权限访问、上传、管理数据是常用的,LOCKSS提供了除此之外的更广域授权下的采集思想,这一点使得非遗数字资源在各级机构间更开放地获得授权下的采集,如研究机构等非营利性机构对某地域非遗项目或某项非遗项目的持续数据获取,使得后续资源的采集以订阅等形式实现自动化。
③LOCKSS的系统结构设计也值得研究。其系统结构为三层:顶层数据库、中间的类似缓存器的各图书馆等的服务器(Caches点)、底层用户群。技术实现上对应的三层结构为:基层平台、后台程序和客户端插件(Plug-in),使得功能实现上完全支持对开放存取资源的采集、保存与使用。
④该系统既支持html格式,也支持pdf、jpg、gif、wav等格式,注重网络环境中涉及格式的兼容性,同时也兼顾长期保存资源的格式在高保真等方面的硬性要求。
⑤由于资源的开放性,其直接通过HTTP协议实现数据传输。实际上,HTTP协议基于网站应用级的接口十分易用,开发水平要求不高,容错性强;但是,传输中对服务器的性能要求较高,数据传输速度较慢且安全性较差。综合非遗数据库的实际需求与数据的一般特征,HTTP也应是主流的一种选择。
⑥考虑到资源保存的安全性,操作系统与存储系统分离,该种做法在非遗数据库架构设计时也应遵循。
⑦该系统最初遵循的是《OAIS开放档案信息系统标准(Open Archival Information System)》(ISO14721: 2003草案), 2012年,发布了《空间数据和信息传输系统——开放档案信息系统(OAIS)参考模块》,代替2003版。在非遗数据传输相关标准的制定时要着重研究该标准的适用性。
LOCKSS系统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充分考虑了系统的通用性、先进性、可扩展性和互操作性,并且由资源保存向资源与服务同时保存的方向引导,这些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理念是需要在同样需要长期保存的非遗数字资源存储中遵循的。
8.数字资源档案式保存的相关标准正在持续研发
由于在非遗数据库中需要一个执行档案式保护标准的存储库,使其完成非遗数据的留存需求,下面对美国数字对象档案式保存(Tools for the Archival Preservation of Digital Objects)的工具涉及的一些指南与做法进行了一个初步的研究。
美国联邦政府相关机构于2007年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研究以可持续的方式数字化历史内容的共同准则、方法和做法。该小组是在国家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和保存计划(NDIIPP)的主持下形成的,而这一计划最初是由美国国会于2000年12月开始制定的一项国家战略,目的是收集、归档和保存数字内容。根据数字化内容的专门性,该研究成立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工作组,随着工作的进展,进行分工合作。这两个小组分别为静止图像数字化工作组和音视频数字化工作组。其中,静止图像工作组的研究对象主要为图像内容,也包括文本内容,具体包括书籍、手稿、地图和摄影照片和底片;音视频工作组的研究对象为声音、视频和电影胶片等运动图像电视电影。
该组织的目标是加强通用性数字化指南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的交流;鼓励共同协作开展数字化实践项目,为用户提供统一质量的数字化产品;为数字化服务的提供商和制造商制定共同的基本准则。这些技术指南的开发,遵循以下前提:一是建立在明确的数字化内容预期用途的目标描述基础上;二是制定的方法和要求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建立在已发布的标准或经验数据的基础之上;三是必须优先考虑项目预测,考虑到指南未来发挥的影响是不完整的、过时的或不存在的,以及对建立一个完备的指南体系所需付出的努力要有一个明确的估计;四是这个在联邦政府倡议之下所作的研究要以透明的方式进行,不仅要共享结论,而且要共享制定的方式与推理过程,与会成员积极从公众、政府、学术机构以及法人实体和贸易组织等角度提出意见。
该研究目前已获得较大进展,对第五章标准体系研究所涉及的许多方面都具有参考价值。下面将以例证等方式在相关章节对该机构的研究成果进行引述与分析。
该小组制定的指南体系,主要包括综合性的有关数字化活动项目规划(Digitization Activities- Project Planning)、数字资源文件格式比较(File Format Comparisons)等。静止图像方面包括内容分类与数字化目标(Content Categories & Digitization Objectives)、数字化图像框架(Digital Imaging Framework)、数字静止图像的嵌入式元数据(Embedded Metadata in Digital Still Images)、TIFF图像的嵌入式元数据(Embedded Metadata in TIFF Images)以及数字文化遗产材料的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Digitizing Cultural Heritage Materials)等。音视频方面包括音频系统性能(Audio System Performance)、广播WAVE文件的嵌入式元数据(Embedded Metadata in Broadcast WAVE Files)、MXF应用规范(MXF Application Specification)等。已发布的指南表单见下表1-1(原版见附8)。
表1-1 已发布的指南表单
此外,美国国会图书馆在数字化档案资源元数据方面,目前仍沿用早期建立并持续使用的通用而灵活的元数据协议,包括国会图书馆元数据收割协议(OAI)、图书馆馆藏开放档案元数据收割协议(OAI-PMH)以及文化遗产材料的基本类型术语等。
美国等在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规范及技术指标方面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体系,较之我国,其研究进入了更为深入的阶段。由于美国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前沿地位,我们在开展研究时必须对其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结论进行充分关注、把握和思考,进行合理的借鉴;由于我国作为东方文明古国在历史文化方面的特殊性,与美国等国家有明显差异,也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特质,使研究结论更贴近本国国情与实际操作需求。
此外,相关相邻领域,在数字手段保存人类遗产这一视角下,国际上对数字遗产这个领域的研究较为丰富。其中,美国国会图书馆专门下设数字化保存中心,美国国家数字管理联盟的中心就设在这里,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只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资源内容进行收集、保存和提供利用,实现持续可访问。这是一个专门对数字形态遗产资源进行保存的机构。有学者专门研究数字文化遗产资源的图像检索方法。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视角下,有学者专门研究文化遗产数字图书馆采用元数据模型CIDOC CRM这一案例。同时,在数字化手段保护文物、人文遗址等物质文化领域方面,国际上的研究也较多。
(二)国内文献
目前,国内针对非遗数字化保护、非遗数据库及非遗数字博物馆相关的学术成果较少,目前看到的出版物只有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非遗研究基地李欣的《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路向》,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领域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到50篇,其中,博士论文2篇,硕士论文4篇。扩大到文化遗产范围则多一些,有一些关于前端数字化采集、后端数字化展示的研究成果,但一般不以数字化保护的核心部分——数据库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主要研究视角与研究观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偏于概述性的研究
一些学者对非遗数字化保护、非遗数字博物馆进行了一些理念性的研究,包括定义、作用、意义、现状及中外实践情况的初步梳理等。张妮佳探讨了数字博物馆的开发及其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问题,通过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的开发和应用实例开展研究。王建明、王树斌、陈仕品提出了基于数字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包括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库、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博物馆、采用数字叙事记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计算机动画和虚拟现实技术模拟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谭必勇、徐拥军、张莹从技术维度、文化维度、制度维度三个方面对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体系进行解读,为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提供建议。谭必勇、张莹认为,中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方面形成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解决方案,既具有初始阶段技术驱动、政府引导效益明显等共同点,又在管理体系、投入机制、保护体系、法律保障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从而为本国文化资源在数字化空间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可持续前进的动力。彭冬梅、潘鲁生、孙守迁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与浙江大学合作的数字化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例,探讨中华民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意义及紧迫性。雷国洪在探讨非遗数据库建设的意义和现状时提到,作为文化资源管理方式的数据库建设本身,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一个最主要的命题。高鹏阐述了利用数字化档案管理技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张小芳概述了图书馆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分析了图书馆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图书馆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此外,李明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展中各类数字化展示方式进行了梳理。
2.针对某一类属或某一具体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研究
彭冬梅利用I空间(I-Space)框架模型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内容以及数字化技术介入的方式,并以剪纸为研究对象,归纳出剪纸基础元素符号库等数据库基础。彭冬梅、刘肖健、孙守迁以剪纸艺术为例,对各种数字化技术方法的介入方式、现有保护手段的不足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做了具体分析。赵倩对胶州秧歌现状进行分析,结合信息技术优势,尝试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本手段开发相应的旅游产品。林毅红提出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工艺的数字化的线路,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具体范式。
3.针对某一地域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研究
王云虎对浙江民间美术的数字化保护问题进行了阐述。常凌翀论述了在新媒体语境下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提出了利用数字技术保护文化遗产的现实思考,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新路径。杨海波从建立非遗数据库、开发非遗保护的数字应用技术、建立非遗数字博物馆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山东省非遗保护数字化的主要举措。孙海英、王宇佳通过对赫哲族非遗现状的剖析,论述了以数字化形式保护赫哲族非遗的必然性、必要性,并对赫哲族非遗数字化建设的内容与方法进行了描述。代俊波、单桂花阐述了构建基于Web的满族非遗数字化保护平台的必要性及其对满族非遗保护工作的深远影响,并详细介绍了以软件工程的流程设计实现数字化保护平台的方法和步骤,以及实现的最终效果。
4.针对某一项技术在非遗数字化保护中的应用研究
刘斌针对空间信息技术应用于非遗保护中异构数据在存储管理、信息表达、操作控制等方面存在的技术瓶颈,利用G/S模式实现了将现有非遗数据和空间数据相结合,实现可视化展示和非遗项目民族与地域属性的强调。吴林娟、瞿辉提出了一种基于XML /Metadata框架的非物质文化数字图书馆架构,并且给出了该架构的组成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划分,描绘了实现各部分功能的关键技术。
5.针对非遗项目分类的研究
张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四层次的分类体系构想,主类分为:语言文字类、传统艺术类、传统技艺类、传统体育类、民间知识类、民间信仰类、民间习俗类等七类。
6.针对某一类型非遗数字资源的应用研究
王静从艺术和传播的角度,对以数字博物馆为平台的影像应用进行了研究,并重点阐述了在非遗数字博物馆中,如何更好地利用影像对受众进行传播。
7.针对非遗数字化保护部分流程的研究
蔡琴、孙守迁提出数字展示不仅包括对非物质文化作品的展示,还包括通过数字技术对文化过程的重现、对文化空间的重建等。并要根据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数字展示方式。刘建华、张蕊分析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数据共享存在的问题及其制约因素,就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数据共享管理提出了转变观念、健全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标准体系和构建服务体系的建议。
8.针对非遗数字化保护和数据库建设具体方式方法的研究
李波论述了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元数据研究的现状,在信息结构、语义成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描述的元数据模型,并介绍了其使用方法(见图1-7、图1 -8)。张红灵就非遗数字化在非遗保护中的现状,对数字图书馆数字化非遗的机制以及数字图书馆建设非遗数据库和网络化传播中的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陈艳、周馨认为,文化遗产资源的异构性和保存机构的多样性,决定了文化遗产领域元数据标准的多样性,为满足为异构信息资源提供统一存取的信息系统的需求,介绍了基于本体的元数据集成方法,提出了以CIDOC CRM为中介机制的元数据集成方案,并以DC为例,详细介绍了DC与CIDOC CRM之间的映射。
图1-7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象信息结构图
图1-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元数据模型
9.其他相关研究
唐晓蓉认为,各地志书的编撰通常是各地开展非遗调研和深层次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非遗保护的先驱,那么艺术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则是当前深入开展非遗保护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科技文明与古老艺术结合的必要手段。童杰阐述了图书馆数字化服务的内涵和要素,论述了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效能,提出了通过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
综上所述,国内有关非遗数字化保护、数据库建设方面已然有少量论文面世,由此可见,学术研究领域和保护实践领域都看到了这一研究对象的重要性与现实意义,已然开始从各自的思考角度与技术实践角度出发,进行综述性或者针对某一方面的研究。但是,由于非遗数据库研究背景涉及文理多学科,知识跨度大,使得国内许多已有的研究面临系统研究与深度研究的困境,理论、技术与实际运用脱节,具备理论基础、了解实际操作需求与擅长技术实现的专家学者与工作人员互不交叉、缺乏深度交流,还无法形成有力的团队开发非遗数字化保护与数据库实践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