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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与西方国家对金融学科的定义相比,中国的金融学科内涵更为广泛。在西方研究中被认为属于“货币经济学”内容的部分被定义为“宏观金融”,并在中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学教育中居于主流地位。因而中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学教育更多采用“经济学院模式”,侧重对学生从事宏观经济分析和经济政策分析的培养,体现了金融学与经济学的融合。目前设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
黄达(2003)提出“大金融”概念,主张宏观金融和微观金融的有机结合。陈雨露(2012,2013)秉承和创新了“大金融”的概念,界定了“大金融”的基本内涵,使得金融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数学、信息科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诸多学科交融而呈现“学科群”特征。与科学研究的“学科群”交融特征相比,中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学教育模式则略显发展滞后,“经济学院模式”的主导地位未有显著改变,突出面向市场特征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也未能脱俗。
而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对传统金融形态和思维产生了巨大冲击,相应的传统的金融研究生培养模式也必将顺应时代进行变革。